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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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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目前,我市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现有全市性宗教团体5个(市佛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市基督教协会),县(市)区宗教团体19个,宗教活动场所668处,备案宗教教职人员358人。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宗教局和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认真学习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中心、省市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注重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宗教界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进修、宗教场所依法规范管理、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进步和成效。当前,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尤其是各大宗教的代表人士,他们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品行端正,在协助和政府落实宗教政策法规、团结信教群众、促进宗教和睦、服务社会大众,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市各大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和困难,应该予以高度重视。一是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总体文化程度偏低,年龄结构老化。在受教育程度方面,我市备案宗教教职人员中接受国民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比例较低,宗教类院校毕业人数较少。例如,巢湖市备案宗教教职人员共有67人,其中初中(含)以下学历有58人,约占总人数的


86.6%。在年龄结构方面,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年龄普遍较大,30岁(含)以下宗教人员较少,在县宗教团体和偏远宗教场所中,宗教教职人员年龄偏大问题更加突出。

二是宗教教职人才需求与供给矛盾较突出。各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不同程度地面临人才不足的困境。各宗教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宗教造诣和综合能力的教职人员严重不足,有的宗教人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有的宗教场所只有1至2人,甚至有的宗教场所(聚会点)无合法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三是宗教教职人员管理面临新挑战。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宗教工作大环境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宗教“进城”了,在经济发达、人口集聚的城区,宗教场所的数量增多,信教群众的总量增长;宗教“上网”了,宗教界借助互联网讲经布道、宣传宗教理论,宗教场所开设网站、网页、微信公众号;宗教“入世”了,宗教的神秘感渐趋弱化,有的宗教场所成为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窗口,有的宗教场所面向社会开设培训班、夏令营等。与此同时,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中也出现了一些信仰淡薄、戒律松弛、不重修行等值得注意的问题。这些新情况对各级宗教事务部门,以及身处其中的宗教界都是一种新考验、新挑战。

四是各宗教的自养能力不均衡。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自养水平也逐年提高。但是,由于各宗教在信教群众数量上的差异,宗教场所地理位置的不同,自养能力差别比较大;同一宗教内的教职人员自养情况差别也比较大,城区的宗教场所自养能力较好,乡村和偏僻地方的宗教场所自养能力较弱;少数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县(市)区的宗教团体普遍缺少经济来源,人力和财力不足。各县(市)区政府给予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也不一样。各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情况不尽相同,参保比例有高有低。


二、几点建议要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习**总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一)建议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总重要讲话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宗教工作大局,着重在“导”上下功夫,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

1.深刻理解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高度重视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深刻认识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放到全市宗教工作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宗教事务部门要把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放在宗教工作的突出位置,有清晰的思路、明确的规划、有效的措施,以问题为导向狠抓落实,精准发力,久久为功。

2.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机制。一是健全和完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领导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宗教工作管理网络,专门制定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制度措施,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形成合力。二是创新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协作机制。结合宗教事务管理的特点,探索建立省、市、县间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培养、管理、考核的协作制度,形成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综合治理的协作机制,定期分析研究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动态、意愿诉求、学习培训和工作情况。

三是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经验的总结和推广。近年来,市宗教局指导帮助市佛协、市基督教协会与安徽大学合作开设研修班,组织宗教界参加省宗教局百名教职人员“培优工程”,深得宗教界欢迎和好评。各大宗教在宗教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工作开展得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类似这样的经验与做法,宗教事务部门应予及时总结,加以推广普及。

3.依法加强管理与服务引导相结合,推进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把依法管理与服务引导结合起来。管理是手段,服务是宗旨,其根本目的都是全面贯彻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持和维护宗教领域的健康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对待宗教问题,要采取“导”的态度,客观、辩证地认识和看待宗教的社会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既不能只重视管理而忽视了服务,也不能光强调服务就不敢大胆管理。要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

二是坚持把教育培养与合理安排结合起来。完善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民主推荐、选拔、培养、使用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发挥宗教教职人员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宗教界代表人士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的政治安排等途径,更好地发挥其代表和引领作用。三是坚持把指导管理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工作、生活上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帮助解决宗教困难教职人员的社保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参考和借鉴我省蚌埠、亳州等市的做法,逐步解决好宗教困难教职人员生活保障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建议市各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按照习**总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1.进一步深化认识,担当起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责任。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素质、宗教学识、文化知识和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的高低,对宗教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应该说,宗教教职人员供需矛盾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表现在整体素质和质量上,宗教界、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现实和长远意义,要像关注宗教场所建设一样,更加重视“人”的培养,主动担当起培养宗教教职人才的责任,这是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人才支撑和基本保证。

2.进一步明确标准,加强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的自身建设。宗教团体是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宗教要按照“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要求,着力建设一个高素质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一支高素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担当起历史赋予的社会责任。一是科学制定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要依据信教群众基本情况和对宗教教职人员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宗教造诣的基本需求,确立合理的宗教教职人员配备比例和总量,制定出符合需求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教育和培养规划,加大宗教教职人员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

二是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培训机制。各宗教团体要针对目前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工作的差距和不足,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把握培训重点,探索建立一套更加科学有效的培养制度、培养方法、培养措施、培养途径,利用合肥作为省会的教育资源优势,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三是形成科学、规范的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使用机制。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要依照相关章程、制度、教规、教义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的行为,制定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使用、交流、退出等制度措施,逐步建立“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良性工作机制。同时,要严格执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任职备案制度、谈话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宗教教职人员要定期向所在区域的宗教事务部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管理与指导。

3.进一步激发正能量,发挥宗教教职人员的积极作用。广大信教群众是推动合肥建设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宗教界代表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在团结引导信教群众方面应该而且可以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市各大宗教教职人员要继续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不仅自己首先做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信徒,而且要团结带领信教群众立足自身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社会现代化建设,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合肥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不断做出新的贡献。

02做好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引导工作,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事关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事关宗教界积极作用的发挥,事关宗教工作全局。长沙作为湖南省会城市,是省、市两级爱国宗教组织的所在地,宗教界代表人士相对集中,有的还是全国宗教界的知名人士,层次高、影响大、接触广、信息灵,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加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水平,是全市宗教工作的重要一环。


一、基本情况全市现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市、县两级爱国宗教团体18个(其中市级7个);宗教活动场所209处,目前实际登记开放184处,25处待完善登记手续后开放。经批准纳入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497处。宗教教职人员500余人,皈依受洗的信徒约310000余人,一般信众在50万人以上。全市有10处寺观教堂被列为省级以上重点宗教活动场所(麓山寺、开福寺、天主堂、基督教北堂、石霜寺、密印寺、云麓官、河图观、清真寺、青阳山道院),有7处宗教活动场所(密印寺、麓山寺、开福寺、陶公庙、天主堂、基督教北堂、基督教北正街教堂)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麓山寺和开福寺是全国汉传佛教重点寺院。


二、存在问题及成因虽然我们在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方面有一定成效,总体上都能爱国爱教,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目前我市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一)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偏低,宗教信仰有所淡化。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发生微妙变化。个别教职人员经受不住金钱诱惑,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扭曲错位,宗教信仰出现淡化趋势。极个别佛教、基督教场所甚至出现“企业化”或“半企业化”管理,他们热衷于经济效益,追求市场利益最大化,佛事商品化、僧人职业化等现象开始出现。个别僧尼名为“出家”,思想信仰上根本没有“出家”。教职人员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多样化,增大了教育管理督的难度。出现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深究剖析,宗教教职人员存在半文盲或初小文化多、妇女多、老年人多等“三多”现象是主因。宗教教职人员文化不高、修养不够,较大程度制约着宗教事务的民主、科学管理。


(二)宗教教职人员年龄老化,思想观念滞后。多数教职人员年事高,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才少,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是我市宗教场所的又一实际情况。管理 “制”现象存在,谁当家谁说了算,有的甚至视寺庙为“家庙”。人才选拔使用上,论资排辈,能上而不能下,严重挫伤了年轻有为教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一些场所负责人观念陈旧,固步自封,对世俗生活自发抵触,过着足不出户的生活。他们把主要精力用于主持宗教活动或处理日常工作,很少参与社会活动。由于缺乏吸收新鲜事物的勇气,加上理解教义教规、贯彻执行的宗教政策以及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有限,所以许多宗教场所尽管香火兴旺,但在弘扬宗教文化、传经颂德方面依然没有创新,严重阻碍了先进宗教文化的传播交流和对外交往。


(三)宗教教职人员成长渠道不畅,工作机制不完善。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在三个环节上还没有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一是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缺乏总体规划。在调查中,不少人认为选拔培养教职人员缺少刚性,做到哪里算哪里。即使有了目标,在表述上也比较模糊,落实上乏力,操作性不强。同时,碍于“政教分离”层面上的考虑,对道观寺院及场所负责人的任职考核,没有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二是教职人员“出入口”缺少畅通机制。首先是入口不畅,因独生子女愿意出家的人减少等原因,不能广泛择优,缺乏不拘一格荐人才、选人才的机制。其次是出口不畅,由于缺乏竞争和考核评价机制,加上宗教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一些表现平平的教职人员没有及时退下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职人员整体功能的发挥。三是教育培养上缺乏多层次多渠道机制。培训内容上,创新不力,没有完全做到与时俱进;培训投入上,捉襟见肘,教职人员不能经常受教育;实践锻炼上,不能根据教职人员的经历、专长及发展趋势来合理设计培养渠道。这样,导致培养和锻炼效果不明显。由于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长期处于自发成长状态,加上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弱点,因而施教能力十分有限。与此同时,大部分信教群众对宗教教义的理性认识不足,其信仰基本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吸取精华。为此,以全面提升教职人员综合素质为切入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教职人员,切实规范宗教活动督管理,是团结、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首要任务。


(四)基层宗教管理缺位,教职人员活动环境不优。基层宗教工作缺少“抓手”,有的乡镇的社区、村没有兼职工作人员,对的宗教政策缺乏正确全面的理解,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一提到宗教,一些社会人包括一些政干部就会很自然地说:那是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持这种观点的人,面虽不大,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以往的宗教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人们的宗教事务管理意识不强。他们有的视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为迷信愚昧,与其保持距离,“敬而远之”;有的片面理解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权利,对属地宗教活动,不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由;有的将行政命令带入宗教工作中,用衙门习气对待教职人员、处理宗教事务,不但交不了“新朋友”,还疏远了“老朋友”,弱化了的群众基础。认识、管理上的缺失,导致私设聚会点、乱建寺庙、自封传道人等宗教非法活动以及借教敛财干扰正常宗教秩序的事件时有发生。


三、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措施宗教事务管理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教职人员队伍。我们必须把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放在宗教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实施人才战略,不断加强思想建设、道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乐善好施、群众信赖、开拓进取”的教职人员队伍。
(一)科学预测,制订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规划是工作的先导,要想教职人员队伍科学有序地开展,必须从规划入手,明确工作目标。当前,市民宗局正在拟定的《长沙市宗教界后备力量教育培养三年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规划》)要抓紧落实。


1、总量调足。总结这些年全市推进宗教事务管理的基本经验,教职人员的配备应和信教群众形成合理的比例。因此,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教职人员的培养力度,特别是要加大教职人员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力争将总量调整到科学、合理状态,争取在市级层面建立50人左右的全市宗教后备人才库,确保各宗教团体和场所后继有人,能择优使用。


2、结构调优。当务之急是要立足于现实需要,切实抓好教职人员的结构性调整充实。教职人员队伍要以35-50岁的为主体, 35岁以下的教职人员不少于30%,其中30岁以下的不少于10%。教职人员队伍文化层次、学识结构要进一步提升。教职人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要注意发现和挑选一些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年轻优秀教职人员作为骨干力量,让其担当重任。


(二)注重实效,健全教职人员培训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针对目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不足,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培养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
1、创新培训方式。一要注重短期集中培训班。调查中,许多教职人员认为自己的知识不够用,面临着知识更新的问题。因此市级层面,在《三年规划》实施期间,针对全市宗教后备人员,充分利用地方院校、省市社会主义学院等资源,每年举办上下半年各一期一周左右的集中培训,可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联合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区(县)级要建立宗教教职人员轮训机制,要有计划地让教职人员每间隔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专门集中培训。二要注重专业学习培训。全市教职人员队伍中,高学历人才不多,因而采取脱产或进行长期业务知识培训等形式显得非常必要。三要注重自学。对不同层次的教职人员要有针对性地规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书目,提出明确要求,做到三年一个目标,一年一个计划。


2、丰富培训内容。积极探索和研究新时期教职人员培养的指导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大力强化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不仅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而且要结合教职人员的特点,综合培训全面提高。宗教团体要牵头开展教规教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宗教素养。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大培训力度,精心开展培训活动。一是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形势与政策、政治理论、宪法与法律法规、宗教政策法规、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政治素养和学识水平。二是要加大对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知识、国学传统文化等方面理论和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层次。三是要加强现代管理(包括财务管理)知识、宗教事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等的学习培训,注重改进工作方式和思维方法。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工作创新的能力,以适应与时俱进的形势发展的需要。四是要加强实践锻炼,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3、把握培训重点。首先是对教职人员进行系统的政策法规教育,主要是国家法律法规、宗教政策等;其次是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包括国情教育、国际形势教育;三是进行道德教育,培养宗教人士严于律己,品德高尚的道德情操;四是进行宗教学识教育;五是进行管理能力教育,重点涉及《管理》、《财务知识》等方面,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六是进行抵制异端邪说和抵制境外渗透教育,利用“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和境外宗教对我渗透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心健康带来危害的犯罪事实进行教育。


(三)规范管理,形成良性畅通的教职人员使用机制。管理是生命,管理出效益。要想稳步推进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逐步建立“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
1、健全管理制度。对教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下阶段要建立和完善三种制度。一要建立教职人员信息即时反馈制度。市、区(县)民宗局在教职管理上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定期分析研究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教职人员思想动态、意愿诉求、学习培训和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健全谈话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区、县民宗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干部原则上每年要与教职人员至少谈话一次,了解其基本情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缺点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帮助、教育。要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延伸到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中来,抓好落实。三是健全教职人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教职人员档案工作必须要摆脱传统的、落后的工作模式,走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发展的路子。要使用规范的微机管理软件,逐步建立健全教职人员信息库,把所有教职人员信息都纳入网络管理,实现教职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办公自动化。


2、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把宗教界年轻代表人士的“入口”关,按照宗教法规,注意把那些正直的、爱国的、愿意安心从事宗教职业的又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青年一代选拔进来,把好政治关、文化关、信仰关。实行任期制,打破终身制,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形成选拔任用教职人员的正确导向。对那些思想素质不合格,搞唱功,轻做功,重金钱,图享乐,甚至贪腐坠落的教职人员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清除和查处,保证领导权始终掌握在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人士手中。


(四)强化服务,创优教职人员布道施教环境。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既有教职人员自身的因素的影响,又有机制方面的制约,还有政干部思想认识不足、服务管理缺位的原因。为此,让政干部走出“与己无关”思想误区,切实创优服务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1、抓齐抓共管要建机制。基层政干部有效管理宗教事务,注重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一要明确责任。实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区(县)宗教部门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与村委(居委会)签订责任书,把宗教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奖罚到位;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全面加强依法对农村宗教事务的管理。二要提高认识和能力。加大宣传,举办专题培训,让广大基层干部充分理解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自觉抵御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三要明晰“抓手”。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及宗教事务管理到底抓什么,怎么抓,工作思路必须清晰。制定区域建设规划时,要统筹兼顾宗教事务管理;要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宗教组织、活动场所、活动内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基本信息等情况,对正常宗教活动做到主动介入、科学引导,对非法宗教活动,做到及时控;要主动与宗教团体联系,研究制定具体、科学、操作性强的管理方案,切实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武装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


2、抓作用发挥要出实招。宗教工作是群众工作,而且是特殊的群众工作,要坚持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职人员的作用。一是维护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五方面”关系。即处理好执行政策和依法管理的关系,做到政策手段和法律手段并行,执行政策和依法管理并重;处理好保护与管理的关系,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处理好依法办事与妥善做好教职人员工作的关系,既要严格执法,又始终不要忘记争取、团结、教育教职人员;处理好知法、讲法和守法、执法的关系,做到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处理好事前积极预防和事后妥善处置的关系,要坚持维护和谐稳定这个大局,做到怨气宜解不宜结,事态宜疏不宜堵,群众宜散不宜聚,情绪宜顺不宜激。二是善于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要主动与宗教教职人员多接触,多沟通,多交朋友。涉及宗教问题的决策时,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进行沟通和协商,尽量取得共识。对有些宗教界人士出现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及时掌握,坦诚交换意见,并帮助解决。三是强化宗教团体的桥梁作用。宗教团体是和政府密切联系教职人员的主渠道。在加大宗教团体培塑力度基础上,要通过宗教团体影响和教育教职人员,让他们不要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而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发扬关爱人群、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好扶贫济困、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等公益事业。四是让教职人员在实践中锻炼成长。要适当安排一些教职人员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为他们对宗教开展视察、检查活动方便。认真办理他们提出的提案、意见和建议,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督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在建设和谐社会,培育文明风尚,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中的积极作用。


3、抓扶助关怀要解燃眉。关心关爱宗教教职人员,切实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实际困难,是和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民生的应有之举,也是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体现。当前应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重视一些宗教场所年久失修,房屋安全隐患大的问题。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他们进行危房修缮和实施较为紧要的改扩建工程,营造舒适、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二是注重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寺观教堂与周边村民之间矛盾纠纷错综复杂,时有发生。对此,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等活动的普法宣传现场搬到纠纷发生地,以增强广大村民和教职人员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排查,并实行分级调处,小纠纷由宗教团体和寺管会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乡镇统战委员调处,疑难纠纷由区(县)委统战部、区(县)民族宗教部门出面调处;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矛盾纠纷,由区(县)委统战部协调,各有关部门实行联席会议进行联合调处,制定调处方案,确保调处成功。三是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使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首先要依法做好认定工作,采集和备案所有宗教教职人员的信息;其次要将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第三要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医疗救助;第四要视情支持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四是要结合宗教活动场所登记、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的开展,指导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加强对财务的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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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按照省、市、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根据实际特制定我局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的十九大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以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为抓手,全面加强素质教育、制度建设和执法督,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技能强、工作作风硬,人民群众满意度高,适应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需要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


二、工作重点围绕一个中心,开展四项教育,严格推进两制,狠抓两头,健全一个体系。一个中心,就是要以规范执法、文明服务为中心。四项教育,就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依法行政的法制教育,文明服务的作风教育,严于律已的廉政教育。推行两制,就是要继续推行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做到真追实究。狠抓两头,就是要一方面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另一方面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建法违纪行为。一个体系,就是健全和完善交通运输执法管理和督制约体系,全面加大行政执法督力度。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定期研究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落实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的具体措施,强化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的领导和督。
(二)开展教育活动,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思想保证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通过深入查找思想差距,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纠正一些执法人员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理想信念动摇,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等不良现象。


2、开展法制教育。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核心,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3、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避免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
4、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教材,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把握人生的轨迹,正确处理权力与义务、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自警、自醒、自重、自励。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管理的日常管理,规范管理机制
1、严格执法人员准入条件。按照交通运输厅和省局关于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要求,今后凡拟进入我局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条件,严格执行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2、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根据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一是抓好岗前培训;二是抓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培训,采用日常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在岗执法人员学习道路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3、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权力的约束。一是落实执法责任制。根据出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执法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和权限依法做出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不失职、不越权。三是抓好考核工作。对落实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4、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执法证件是具备执法资格,成为执法人员的唯一法定证明,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随身携带并向当事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四)加强执法督,建立制约机制
1、结合我局行政执法督检查制度,建立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考评,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2、强化外部督。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与意见,做好查处和处理工作,切实解决问题,取信于民。针对群众评议提出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并积极整改。


3、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执法人员考核不合格待岗转岗。要按照自身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执法人员考核待岗转岗办法,明确每个人执法岗位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评价标准,考核不合格,待岗培训。
(五)培育先进典型,强化服务要挖掘典型,树好榜样,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扬“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奉公、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心系群众、竭诚为民”崇高理想、“锐意进取、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通过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活动的开展,在全局唱响行政执法队伍“立为公、执法为民”的主旋律。

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过程在,要坚持法制与文明相结合,全面贯彻以德治国的思想。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督意识和人权意识,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成为习惯。在文明执法创建活动中要抓住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二】为加强工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辽市人民政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主线,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提升执法水平,为本地区经济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敬畏法律、遵守法律、依法执法,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升,执法纪律严明、行为规范、语言得体、实体准确、程序完备。


(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严格的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的培训体系、科学的执法评议制度、全方位多层次的执法督机制、严密的执法奖惩约束制度。
(三)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经费得到保障,执法装备建设明显加强,基本满足对执法硬件设备的需求,执法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四)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执法队伍形象明显提升,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执法队伍的社会公众认知度和认同感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基础工作
1、依法调整工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工商部门法律法规废、改、立的实际,重新梳理工商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依据。
2、配合上级政府法制部门完成执法人员清理和换发执法证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法制办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实际,做好本部门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上报、培训考试、换发证件工作。


3、配备执法全程记录设备。充分利用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记录执法全过程,保证执法行为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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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教育培训
1、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法制理念教育,突出政治标准。通过开展参观“通辽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促使行政执法人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讲性、重品行、作表率,始终不忘的性质宗旨和理想信念。


2、学习《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规范》,在学习的同时深刻自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作风问题,以学习《规范》为契机促规范、提效能、树形象、上台阶。
3、建立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将应学的法律法规列入班子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法和用法相给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落实学法内容和学法时间,每年学习不少于两次。一把手是集体学法的第一责任人,带头讲授法制课每年不少于一次。


4、认真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参加上级各部门组织的培训。积极参加、严肃对待“法宣在线学习”“总局网络学习”等培训,对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5、建立健全本单位培训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轮训。充分运用总局法律法规培训系统平台,配合人教等有关部门,加强人员轮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三)开展执法示范活动,树立典型,彰显优秀,倡导新风。
1、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和优秀执法人员评选活动。将办结的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典型性,案值较大,对拓宽执法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案件及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廉洁自律的优秀执法员评选出来,树立学习典型,开展执法示范活动。
2、鼓励执法人员继续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对于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给予奖励并聘为公职律师。


(四)强化执法督制约
1、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既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杜绝乱收乱罚,又要做到应收尽收、应罚尽罚。
2、严格执行公务仓制度。严格执行《通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物仓管理办法》,加大对采取强制措施及涉案财物管理等环节的督力度。
3、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信息和行政许可公示制度。“双公示”工作是国务院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主体服务和管的重要举措。专业局、开发区分局、市局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在线直报的要求,指定专人在每周一完成上报工作。


4、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制度。在行政处罚中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工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执行标准》,并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等办案文书中体现自由裁量内容。
5、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督办法》。按照文件规定,务必做到重大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30日内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按时上报季报、年报,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督,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与适当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制度。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运转、执法活动网上督,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的管理。
7、落实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案件进行跟踪督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针对评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自治区工商局和通辽市法制办修订的案卷评查办法,有针对性地完善通辽市工商系统依法行政评价考核标准,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高。


8、认真落实复议制度。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及《通辽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公平、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9、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档案,按照评议考核方案和标准对执法员进行评议考核。
1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非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产生危害后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责任。


11、认真落实案审会制度。对案情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充分发挥案审会的作用,杜绝案审走过场的现象。【三】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打造一支思想好、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素质高的执法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法治部门建设有力组织保障,结合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立为公、执政为民,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一项根本准则,以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为中心,全面加强素质教育、制度建设和执法督,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技能高、工作作风硬,人民群众满意,适应交通运输发展和行业管理需要的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
二、工作目标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制度、严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管理、加大执法人员的法制学习培训力度、优化执法队伍的配置结构,力争x年年底完成建设一支机构设置规范、人员配置合理、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三、主要措施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事关交通运输行业形象,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执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君山区交通运输局成立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组 长:局委、局长 x副组长:局委委员、法制分管领导x(常务副组长)局 x成 员:x㈡开展教育
1.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增进“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加强性认识,正确树立“三观”认识,时刻不忘身为人民公仆形象。


2.开展专业培训教育。根据不同执类,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岗位大练兵训练、岗位大比武、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以掌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熟悉业务工作流程、执法文书制作、微机使用、法律法规一口清等方面为具体内容,练好执法人员基本功。
3.开展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教育,克服冷淡、暴劣、生硬态度,坚决杜绝“索”“拿”“卡”“要”等“三乱”行为。


4.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教材,引导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正确把握人生的轨迹,正确处理权力与义务、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做到自警、自醒、自重、自励。㈢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管理机制
1.严格执法人员准入条件。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要求,今后凡拟进入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业务知识;③具备大专以上学历;④普通执法人员年龄应在 45周岁以下;⑤杜绝临时工、合同工从事执法工作。


2.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一是抓好岗前培训;二是抓好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培训;三是抓好年度培训。在岗执法人员每年培训1-2次,确保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3.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每年定期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进行清理,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年度审验、申报、注册及换证等信息录入工作,确保证件统一。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随身携带并向当事人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㈣加强执法督 , 建立制约机制


1.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对执法人员的日常执法考评进行登记,对外公示公开,主动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和社会公众的评议和督。根据考评结果,年终严格实行评议奖惩制度。
2.各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记录和考试结果登记制度,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3.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执法人员考核不合格待岗转岗。要按照自身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执法人员考核待岗转岗办法,明确每个执法岗位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评价标准,考核不合格,待岗培训。

㈤开展执法形象建设各单位要按照部、省厅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部署,全面完成行政执法形象的“四个统一”工作: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


四、工作步骤㈠动员学习阶段(x年8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执法单位要按照局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建设方案。

㈡实施阶段(x年8月至x年10月)。各执法单位按照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目标,多种形式开展工作,抓制度机制建设、人员培训、岗位练兵、形象建设、基础台账等关键环节,全面带动整体队伍建设。㈢自查总结阶段(x年11月)。各执法单位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问题并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㈣验收阶段(x年12月)。由局工作领导小组对3所1站进行一一检查验收,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强化督检查,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总体目标任务,对执行不力或影响全局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程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具体经办人责任。
2.君山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督导,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实行跟踪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四】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城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树立城管队伍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城管人的工作能力与服务水平,结合目前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局x年工作计划安排,围绕全局“改革提速、执法提效、管理提升、服务提质”工作目标,以“建局十周年”为契机,以“四有城管人”为主题,以“务管理规范化、中队建设标准化、素质培训特色化、业务操作综合化、宣传方式多元化”为抓手,深入推进城管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升城管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亲和力。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城管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大人员如下:组 长:成员:x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城管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树立城管队伍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城管人的工作能力与服务水平,结合目前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局x年工作计划安排,围绕全局“改革提速、执法提效、管理提升、服务提质”工作目标,以“建局十周年”为契机,以“四有城管人”为主题,以“务管理规范化、中队建设标准化、素质培训特色化、业务操作综合化、宣传方式多元化”为抓手,深入推进城管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升城管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亲和力。

【五】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我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建督〔x〕244号)及省住建厅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集中开展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目标,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载体,以推进权责清单等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崭新形象。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一是抓好重大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本部门政治学习安排,每人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开展全员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业务培训。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处级以上干部的培训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科级干部的培训工作,市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县、市、区)科级以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培训以讲座、经验交流等方式开展,内容要兼顾公共法、专业法和与执法相关的业务知识,创新培训方式,保证培训质量。三是参加“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竞赛”。对优胜者予以奖励,增强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提升全市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四是参加“城市管理执法征文”活动。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理论研究,探索免费城市管理执法难的途径。聘请专家评选出优秀论文并给予奖励。


(二)完善执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权责清单,x年1月底前,市县两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并及时根据改革情况进行更新调整。通过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权责、确定执法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完善公示内容、拓宽公示渠道,落实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执法规范化。


(三)改进工作方式,树立服务意识。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限时处理并答复。倡导“721”工作法,根据执法事项、执法对象以及违法事实的不同,因类施策,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


(四)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文明执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四个做到”:一是做到依照规定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二是做到从事执法工作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三是做到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四是做到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
(五)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弘扬正能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协作,以“人民城管为人民”为主题,广泛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通过搭建集城市管理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微博公众号、12319热线电话等多种宣传平台,推进政务公开。通过聘请市民督员,设立开放日(体验日),开展群众评议等主题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督,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舆情预警及相关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x年1月15日前)。各县(市、区)城管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深入宣传发动,做好专项行动准备工作。
(二)行动实施阶段(x年1月16日-10月31日)。各县(市、区)城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和计划,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夯实队伍建设基础,转变工作作风,重塑队伍形象。省厅将于x年5月和10月组织两次全省督导检查,届时市局同步进行督导检查。


(三)经验总结阶段(x年10月-11月)。10月中旬,各县(市、区)城管部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落实。10月下旬,市局结合督导,对各县(市、区)城管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初步核查。11月配合省厅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最终验收,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要予以通报表扬。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城管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切实提高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市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督导,编印活动简报,及时通报各地好的做法及专项行动不规范、不落实等情况。


(二)务求行动实效。各县(市、区)城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勇于探索,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上台阶。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城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提炼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成功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

【六】为加强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x〕4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x〕35号)、嘉兴市《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嘉综执〔x〕1号)、《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是综合行政执法实现高效、权威、统一运行的根本保证;更是以人为本,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根本保证。只有不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执法严格、举止文明、群众信赖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才能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推进和综合行政执法事业科学发展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的x、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这个中心任务,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吸收引进、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督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提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督机制,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基本原则。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把建设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群众信赖的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为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与管理的首位,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坚持对执法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督,规范日常执法行为和管理行为;坚持以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重点,对镇(街道)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一线执法人员重点培养、重点管理、重点督。


(四)总体目标。坚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导向,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使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数量适配、结构合理、素质合格,理顺编制性质、经费渠道、执法装备等保障机制,基本能适应综合行政执法科学发展的新要求。
1. 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道德观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明显提高,做到风纪严正、行为规范、语言文明、廉洁自律。


2. 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年龄结构比较合理。专业技术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综合执法技术骨干力量初步形成。干部交流机制初步建立,交流方式多样化。教育培训力度逐年加大,培训方式逐年改进,培训层次逐年提高。
3. 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规范的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备的培训教育考试体系、科学的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严格的执法督机制、完善的执法奖惩机制。


4. 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得到公共财政全面保障,基层执法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得到改善,执法装备建设明显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交通工具、办案取证设备、执法通讯设备、安全防护设备保障到位,综合执法智能水平明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机制逐步建立。
5. 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形象良好,执法证件、执法标识、执法服装、执法场所外观统一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品牌形象彰显,职业道德和精神得到弘扬,先进典型不断涌现,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社会公众认知度和认同感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力量建设
1. 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政策法律水平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任职,进一步优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工作能力。特别要重点选好配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省、市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班子成员兼任。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镇(街道)意见。


2. 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根据镇(街道)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派出机构编制配备标准,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基层综合执法人员按不少于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总数的80%配备,选好配足基层执法辅助力量。除领导班子成员外,新录用人员一律充实到一线岗位(特殊专业人才除外)。新增执法人员编制全部分配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安排一定时间到基层驻点调研。

关于加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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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严把人员进出关。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公开招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强化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加大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力度,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的,视情延长试用期。拓宽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准入渠道,通过公务员遴选、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等形式,充实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保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相对稳定,新录用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调离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要加强跟踪培养,条件成熟的优先提拔使用。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 把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视理论学习,健全学习制度,采取定期学习、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队员联系实际学理论。通过长期坚持抓不同层次、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使广大干部队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运用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教育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教育,使广大干部队员牢固树立服务思想和群众观点,切实转变作风,维护群众利益。


2. 把文化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抓手。大力发展执法文化,围绕“善文化”建设,营造富有特色的执法理念、团队精神和队伍建设目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和谐的工作环境,用先进的文化塑造品格,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养。
3. 把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手段。积极营造有利于先进典型成长的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加大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先进事迹和优秀人物的挖掘,多渠道、多方位宣传典型、树立典型,力争在三至五年内,形成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先进典型。


4. 把加强政工队伍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保障。按照队伍稳定、机构统
一、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素质过硬、制度落实、工作到位的标准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政工队伍。县综合行执法局配备政治委员,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思想政治工作负全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政治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设立政治工作指导员,对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负全责。要认真抓好政工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做到会分析思想,会安排教育内容,会运用教育的基本手段,会依靠团骨干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三)加强能力建设
1. 健全业务素质提升培训机制。严格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切实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在培训内容上,要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形势任务要求,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建设核心,加强专业培训、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自学计划,实现全员参与,全程学习。原职能划转行政职能主管部门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条线专业培训,并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专业会议和学习考察等活动的信息通报、沟通联系和参训报名。在培训方式上,把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课程讲授与实地考察有机结合起来。在培训资源上,依托各级校(行政学院)办好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培训班,巩固扩大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成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教育培训支持力度。


2. 创新轮岗交流锻炼机制。拓宽干部挂职锻炼和轮岗交流渠道,并将其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手段。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上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间开展干部“上下挂职锻炼”工作,促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康发展。实行轮岗制度,加大机关和基层执法人员交流力度,对于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一线执法人员,原则上应实行岗位轮换。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突破地区、部门限制,扩大综合行政执法干部交流使用范围,畅通干部交流使用渠道,建立和完善“双向挂职锻炼”制度,形成干部交流使用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到镇(街道)或其他单位进行锻炼,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新提拔干部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挂职锻炼。


(四)加强执法队伍的督管理
1. 全面落实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把委政府的领导管理协调责任、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责任、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责任、督管理责任和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作为年度考核镇(街道)落实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主要内容,作为评价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工作业绩的主要方面,作为年度考核干部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平时考核,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个人收入与责任制挂钩,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 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督。明确督部门和督人员的任务,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行为的督检查。建立督责任制,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加强对非在编人员、未取得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的管理。


3. 积极发挥社会督作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督,建立公众评议制度,积极主动发挥社会督员的作用,推行务和政务公开。要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社会各界的督意见,建立举报受理承办人员首问责任制,及时反馈办理意见,建立有效的举报、反馈流程和承办部门的责任落实制度。
4. 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纪律散漫、作风松弛、仪容不整、举止不端的应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屡教不改或严重违反综合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予以处理,对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等严重问题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5. 着力加强风廉政建设。围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目标,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完善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健全落实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落实委履行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适应新体制、新职能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行风建设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督,提升预防实效,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6.切实维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要从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关心爱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保障基层一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待遇,实行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年休假制度,通过轮休、调休、补休等多种形式,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休假。健全维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权益工作运行机制,重视排摸化解执法人员心理健康问题,促进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身心健康。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县镇两级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县组织、机构编制、人力社保、财政、综合行政执法及有关业务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贯彻本意见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保障,优化执法环境。综合执法涉及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由县财政全额保障。驻镇(街道)执法中队(分局)年度协管员经费、日常办公业务费按综合执法局与相关镇(街道)以《备忘录》的形式确定,纳入年度预算并报县财政备案。驻镇(街道)执法中队(分局)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办公设备、协管员制式服装等达到报废标准或使用年限需要更新(配发)的,由所在镇(街道)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县公安部门要配好配强综合执法机动警察队伍,为综合行政执法执法保障,在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组织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期间应安排警力配合行动。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工作动力。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建立嘉奖、立功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应向基层执法一线倾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执法人员工作业绩与考核、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直接挂钩,真正使工作优秀的执法人员得到重用和奖励。激励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攻坚克难的精神,增强职业荣誉感。

【七】为加强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浙政发〔x〕4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嘉兴市、舟山市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4〕35号)、嘉兴市《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嘉综执〔2014〕1号)、《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是综合行政执法实现高效、权威、统一运行的根本保证;更是以人为本,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根本保证。只有不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执法严格、举止文明、群众信赖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才能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推进和综合行政执法事业科学发展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的x、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这个中心任务,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吸收引进、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督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提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督机制,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水平。


(三)基本原则。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把建设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严格、群众信赖的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为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与管理的首位,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坚持对执法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督,规范日常执法行为和管理行为;坚持以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重点,对镇(街道)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和一线执法人员重点培养、重点管理、重点督。


(四)总体目标。坚持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导向,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使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数量适配、结构合理、素质合格,理顺编制性质、经费渠道、执法装备等保障机制,基本能适应综合行政执法科学发展的新要求。
1. 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和道德观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明显提高,做到风纪严正、行为规范、语言文明、廉洁自律。


2. 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年龄结构比较合理。专业技术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综合执法技术骨干力量初步形成。干部交流机制初步建立,交流方式多样化。教育培训力度逐年加大,培训方式逐年改进,培训层次逐年提高。
3. 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规范的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备的培训教育考试体系、科学的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严格的执法督机制、完善的执法奖惩机制。


4. 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得到公共财政全面保障,基层执法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得到改善,执法装备建设明显加强,对基层一线执法交通工具、办案取证设备、执法通讯设备、安全防护设备保障到位,综合执法智能水平明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机制逐步建立。
5. 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形象良好,执法证件、执法标识、执法服装、执法场所外观统一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品牌形象彰显,职业道德和精神得到弘扬,先进典型不断涌现,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社会公众认知度和认同感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力量建设
1. 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得硬、政策法律水平高、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任职,进一步优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工作能力。特别要重点选好配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省、市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班子成员兼任。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镇(街道)意见。


2. 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根据镇(街道)区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派出机构编制配备标准,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实行专项管理,基层综合执法人员按不少于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总数的80%配备,选好配足基层执法辅助力量。除领导班子成员外,新录用人员一律充实到一线岗位(特殊专业人才除外)。新增执法人员编制全部分配到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安排一定时间到基层驻点调研。


3. 严把人员进出关。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公开招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强化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加大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力度,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的,视情延长试用期。拓宽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准入渠道,通过公务员遴选、接收安置军转干部等形式,充实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保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相对稳定,新录用综合行政执法队员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调离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要加强跟踪培养,条件成熟的优先提拔使用。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 把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视理论学习,健全学习制度,采取定期学习、短期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队员联系实际学理论。通过长期坚持抓不同层次、各种形式的理论学习,使广大干部队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运用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教育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教育,使广大干部队员牢固树立服务思想和群众观点,切实转变作风,维护群众利益。


2. 把文化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抓手。大力发展执法文化,围绕“善文化”建设,营造富有特色的执法理念、团队精神和队伍建设目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营造健康的文化氛围、和谐的工作环境,用先进的文化塑造品格,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养。
3. 把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手段。积极营造有利于先进典型成长的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加大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先进事迹和优秀人物的挖掘,多渠道、多方位宣传典型、树立典型,力争在三至五年内,形成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先进典型。


4. 把加强政工队伍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保障。按照队伍稳定、机构统
一、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素质过硬、制度落实、工作到位的标准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政工队伍。县综合行执法局配备政治委员,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思想政治工作负全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政治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设立政治工作指导员,对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负全责。要认真抓好政工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做到会分析思想,会安排教育内容,会运用教育的基本手段,会依靠团骨干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三)加强能力建设
1. 健全业务素质提升培训机制。严格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切实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在培训内容上,要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形势任务要求,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建设核心,加强专业培训、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自学计划,实现全员参与,全程学习。原职能划转行政职能主管部门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条线专业培训,并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专业会议和学习考察等活动的信息通报、沟通联系和参训报名。在培训方式上,把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课程讲授与实地考察有机结合起来。在培训资源上,依托各级校(行政学院)办好综合行政执法干部培训班,巩固扩大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成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教育培训支持力度。


2. 创新轮岗交流锻炼机制。拓宽干部挂职锻炼和轮岗交流渠道,并将其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手段。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上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间开展干部“上下挂职锻炼”工作,促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康发展。实行轮岗制度,加大机关和基层执法人员交流力度,对于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一线执法人员,原则上应实行岗位轮换。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突破地区、部门限制,扩大综合行政执法干部交流使用范围,畅通干部交流使用渠道,建立和完善“双向挂职锻炼”制度,形成干部交流使用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安排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到镇(街道)或其他单位进行锻炼,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新提拔干部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挂职锻炼。


(四)加强执法队伍的督管理
1. 全面落实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把委政府的领导管理协调责任、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责任、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责任、督管理责任和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作为年度考核镇(街道)落实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主要内容,作为评价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工作业绩的主要方面,作为年度考核干部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平时考核,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将个人收入与责任制挂钩,实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2. 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督。明确督部门和督人员的任务,加强对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行为的督检查。建立督责任制,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加强对非在编人员、未取得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的管理。


3. 积极发挥社会督作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督,建立公众评议制度,积极主动发挥社会督员的作用,推行务和政务公开。要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社会各界的督意见,建立举报受理承办人员首问责任制,及时反馈办理意见,建立有效的举报、反馈流程和承办部门的责任落实制度。
4. 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纪律散漫、作风松弛、仪容不整、举止不端的应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屡教不改或严重违反综合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予以处理,对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等严重问题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5. 着力加强风廉政建设。围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目标,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廉政法规制度,完善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健全落实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落实委履行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适应新体制、新职能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行风建设力度。强化对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督,提升预防实效,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6.切实维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要从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关心爱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保障基层一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待遇,实行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落实年休假制度,通过轮休、调休、补休等多种形式,确保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休假。健全维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权益工作运行机制,重视排摸化解执法人员心理健康问题,促进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身心健康。


三、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县镇两级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县组织、机构编制、人力社保、财政、综合行政执法及有关业务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贯彻本意见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工作保障,优化执法环境。综合执法涉及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由县财政全额保障。驻镇(街道)执法中队(分局)年度协管员经费、日常办公业务费按综合执法局与相关镇(街道)以《备忘录》的形式确定,纳入年度预算并报县财政备案。驻镇(街道)执法中队(分局)执法车辆、执法装备、办公设备、协管员制式服装等达到报废标准或使用年限需要更新(配发)的,由所在镇(街道)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县公安部门要配好配强综合执法机动警察队伍,为综合行政执法执法保障,在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组织集中行动和专项整治期间应安排警力配合行动。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工作动力。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建立嘉奖、立功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应向基层执法一线倾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执法人员工作业绩与考核、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直接挂钩,真正使工作优秀的执法人员得到重用和奖励。激励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攻坚克难的精神,增强职业荣誉感。

【八】


一、指导思想以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为目标,以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为建设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和方法,通过强化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全面提升我局城管执法水平,努力实现城管工作的新突破,以适应建设美丽幸福新临安发展要求。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强转树”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取得成效,特成立“强转树”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大人员如下:组 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由滕刚副局长任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专班,一是队伍建设专班,由裘国平副局长牵头,政工科、办公室组织;二是业务建设专班,由滕刚副局长牵头,法制(督查)科、综合执法科组织;三是信息化建设专班,由赵军副局长牵头,受理中心、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组织。实行“每月汇报+专报”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成效而不流于形式。


三、主要内容城管执法队伍“强转树”专项行动,贯穿于全局各项业务工作和学习内容,并以“走进警营、向公安学习”为主要活动载体,通过“四加强、四提升”(即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升城管职业化;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加强信息化水平建设、提升管理现代化;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管理精细化)逐步实现城管队伍标准化。


(一)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升城管职业化。一是建立执法队员成长机制。通过岗前培训、优师带徒、多岗实习等制度,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新队员能力素质,促进新队员规范养成;二是建立协管员队伍管理办法。出台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细化日常考核细则,规范协管员管理;三是建立队伍正规化考评体系。通过内务管理、作风形象、业务技能、工作绩效、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正规化记分考评,并将结果作为队员成长的重要指标;四是加强城管文化建设。通过“城管之家”、“家属微信群”、“家属开放日”等活动,提升城管职业归宿感。同时,举办各类文体比赛,打造标准化中队“两廊七室”建设,增强城管队伍凝聚力、向心力。


(二)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一是制定业务标准化手册。对违法建设、燃气管理、施工噪声管理、工程车管理、流动摊管理、违法停车治理、出店经营治理等重点执法事项制定标准化执法手册,实现执法规范化;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建立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办案全过程可控。制定暂扣物资管理细则,实现暂扣物资查处-入库-解除-出库四个环节的可回溯,规范库房管理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自由裁量权细则,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三是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精品街管理标准,实现按标巡查、按标执法、按标督查、按标整改。进一步落实精品街网格化人员,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巡查,建立督和处置互相分离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主动发现率、主动整改率,努力推进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四是完善“以防为主”的违建防控体系。进一步深化物业小区双向登记制度,加强源头管理,落脚于违建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形成从宣传、制止、报告、查处,到拆除的一体化防控措施,出台规划管控、违建处置、执法权限标准。推进规划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培育规划防控管理执法人才;五是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制定大练兵活动方案,分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实战演练考核,不断提高街面巡查水平、现场违法行为治理能力;六是完善以考促学机制。为保证学习培训效果,每季度组织开展学习成效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应知应会、局规局纪、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等多方面的知识,促进执法人员通过日常学习培养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现代化。一是加快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通过各类测手段,强化视频控,促进与公安、工商、交警、国土、规划等多部门数据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整合信访系统、四个平台等信息平台数据,形成大数据库,研发城市管理信息热力图,加强数据分析研判,为领导决策做翔实的信息支撑。二是建立扁平化受理指挥体系。通过建立集智能手持终端、车载移动取证和后台管理平台于一体的移动执法管理系统,实现中心指挥调度精准、高效、可视,减少指挥层级,提高问题处置效率。三是加快网络处置单位的扩面。建立城市管理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联动实效考核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参与度,提升城市管理问题解决率。四是加大信息化技术支撑。建立视频会议、商家信息等信息化系统,不断完善城市管理信息化程度。五是开展立体宣传。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拓展信息互通渠道,丰富宣传载体;开展摄影、新闻写作、舆情收集及应对等技能培训,提高宣传队伍素质能力;打造城管品牌宣传活动,专题策划系列宣传,有效提升城管良好形象。同时,制定宣传文化工作考核办法。


(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升管理精细化。一是进一步建立闭环工作机制。整合数字城管、信访业务、网格管理等工作,形成“发现-受理-处置-结案-反馈”的闭环工作流程,推行“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以绩论功”模式,使“慵、懒、散、拖”现象得到扭转。二是进一步建立三级督察机制。法制(督察)科牵头做强一级日常督查,业务科室做精二级专项督查,科室、中队做实三级内部自查。建立常态化检查、专项化督导、定期通报、履职约谈四项机制,挺纪在前,问题抓早抓小。三是进一步深化十大联动机制。结合城管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要求,创新理念和方法,推动城管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公安、城管执法资源,强化协作配合、联勤联动,深化公安城管十大联动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展“强转树”专项行动是加强全局队伍建设,凝聚团队向心力的有效途径。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到“强转树”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开展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切实取得实效。
(二)认真组织落实。各牵头责任科室要根据“四加强、四提升”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分解全年工作任务,实施“强转树”专项行动项目化清单式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高效推进。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科室、中队,环卫处要积极配合、善于统筹,合理安排并正确处理好专项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妥善解决工学矛盾;正确处理好理论教学和实务训练的关系,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强化指导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教育培训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相关培训考核制度,坚持目标考核,认真根据考核制度开展实施,力争通过全年培训考核,促进城管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九】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构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新格局。结合集宁区城管工作实际,决定从x年1月起,利用1年时间在执法队伍中集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试点方案》精神为指导,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和推进“五城联创”为重点,集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努力营造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为促进城市管理工作保障。


二、工作目标以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目标,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载体,以推进权责清单等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为抓手,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树立城管队伍的新形象。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教育培训。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抓好业务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执法人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力求在强化执法队伍“四个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能力和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实效。培训内容要以学习城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积极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执法制度。由法制科牵头,执法大队配合,认真梳理确立执法权责清单,x年12月底前,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并及时根据改革情况进行更新调整。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性审核等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执法规范化。


(三)改进工作方式。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严明工作纪律。执法管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个做到”:一是做到着装上岗和佩戴标志标识;二是做到主动亮证执法,以教育引导为主;三是做到执法过程中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四是做到在执法中至少有2名执法人员同时执法,并携带现场记录设备,对执法活动实行全过程记录。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协作,利用政府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平台等新闻媒体,以“人民城管为人民”为主题,广泛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依托“数字化城管”信息中心,搭建集城市管理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微博公众号、12319城管热线等于一体的宣传平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督,回应社会关切,树立城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x年1月)。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教育培训,做好专项行动准备工作。
(二)行动实施阶段(x年1月-x年11月)。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和计划,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夯实队伍建设基础,转变工作作风,重塑队伍形象。全面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任务。


(三)经验总结阶段(x年12月)。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落实。
五、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集宁区城管局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旭东同志兼任。组 长:执法大队、各执法中队要高度重视,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把此次专项行动与推进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一手抓执法队伍建设、一手抓业务工作,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执法大队要制定详实具体的专项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与任务,并分解到每位大队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全体执法人员要站在全局高度,切实提高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务求行动实效。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勇于探索,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上台阶。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


(三)健全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提炼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成功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十】按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创新管理年”活动,通过集中和自我教育培训,强化执法技能,严格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培训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为载体,着力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崭新形象。建立适应城市管理行政执工作实际需要的队员职业训练体系,不断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建设。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委和各分管执法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活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一是负责训练课程的安排,授课老师和教官的联络、协调;负责训练基地的沟通、协调;负责培训时的宣传报道。二是做好培训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好工作用车。负责培训期间所需物资的采购、供给;负责授课老师和教官的接送。三是协调城区和乡镇行政执法大队,共同做好培训期间的日常督查;负责考核期间的考、试卷的阅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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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培训内容本着面向实际、讲求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体能、基本技能。1.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内容,适应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重点学习《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句容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句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相关行政机关工作衔接办法》,以及行政执法全记录、标准化工作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习现场案件处置、巡查督察、处置暴力抗法事件、处置信访案件等相关专业知识,重点学习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工作程序。各单位选拔骨干参加局组织的集中培训和考核评比。

2.体能和队列训练。为增强团队协作意识,根据岗位需要和不同年龄的实际情况,开展拓展训练项目,同时开展体能训练项目。围绕队容风纪、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跨立、行进与停止、敬礼等内容进行训练,练意志、练作风、练纪律。在队列训练中,注意选拔队列动作好的队员,组成方队,集中训练,参加市局组织的新制式服装着装队列仪式。

3.科技知识和技能。学习计算机应用,网上办案,电子政务等知识和技能。提高指挥自动化的能力,加强科学决策,科学执法的能力。4.“两学一做”教育。切实加强重大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服务理念。


四、培训方式、对象和时间培训活动坚持全员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实践练兵、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采取五种方式进行。

1.岗位培训。自本方案通知之日起,各执法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采取自学集中相结合的方法,以会代训,以案释法,模拟演练等形式,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适时,由局政工科、纪检察室、法制科进行检查。2.骨干培训。由市局领导带队,分批组织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和骨干,前往高校进行相关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网上培训。利用城管网站、微信等平台,建立“网上课堂”、网上知识库,便于查询学习;实施“网上答卷”,提高学习兴趣;自行制作培训课程视频,讲座选择典型实例、案件,制作出多媒体课件,在网上进行模拟演练。在7月份成立网络培训平台。

4.集中培训。5月下旬,开展集中培训工作。在岗位培训的基础上,对各单位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和推荐的骨干,分批实施集中强化培训和训练。局法制科负责局机关相关人员的筛选,各大队组织本单位培训人员的报送,参训名单请于5月15日前报送局法制科。培训教材以省厅《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材》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培训教程》(王毅主编)为主。为更好地传授一线工作经验,按局领导要求,局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在集中培训班上讲一节课(1小时左右),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的讲课材料在5月15日前提交局法制科,以便统筹安排课程。局纪检察室全程参与,做好参训人员的纪律督和集中培训经费支出督。具体时间、地点和集中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5.考核竞赛。市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考核标准、办法,拟定考试题目,集中培训后,市局将集中进行队列考核演练,检阅培训成果,为新制式服装着装队列仪式做好准备。


六、考核考评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培训活动工作,局政工科、纪检察室、法制科组织检查考评,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考试,集中组织闭卷答题;体能训练和队列训练要按照市局指定的训练内容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


七、保证措施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把大练兵活动作为今年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抓点带面,深入基层中队检查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培训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此项活动健康顺利地开展。2.统筹计划,科学安排。要把岗位培训与集中训练紧密结合,合理安排时间和执法力量,妥善处理培训与工作的关系,因地制宜、因陋就简、机动灵活地开展培训活动。在培训活动中,要切实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坚决避免发生伤人事故。

3.典型引路,加强宣传。各单位要树立典型,使执法队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点带面,推动全局。要及时召开调度会,交流经验,不断推动培训活动向纵深发展。充分利用简报、网站,及时报道培训活动的动态发展和典型经验。广泛宣传,树立城管执法的良好形象。4.选择场所,落实保障。各单位可选择适合自己训练的场所,搞好器材设备、教材等,在财力物力上,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增加此项活动的经费,为培训活动基础和后勤保障。

【十一】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切实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18〕130号)要求,结合我市城管执法队伍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持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严格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廉洁务实、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管执法队伍,进一步塑造西安城管执法铁军形象。


二、组织领导市城管局成立“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城管局组、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城管局副局级领导担任,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城管执法总队,信息处置中心,市城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装备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科技信息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广告牌匾管理处、公园广场管理处、建筑垃圾管理处、综合管理处、执法督处、执法协调处、违建执法处、行政审批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委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分管执法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执法督处。


三、时间安排和阶段划分三年行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其中:2018年为执法行为规范年:城管执法要突出服务为先,坚持“721”工作法,通过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人员仪容着装、言行举止、装备使用等,按照“一敬礼、二亮证、三宣传、四纠违、五处罚”的要求,严肃执法纪律,严格队伍管理,加强督检查,全面规范城管执法行为,严禁协管人员从事具体执法工作,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9年为规章制度建设年: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地方立法,加强城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执法职能、机构设置、管理方式、人员编制、执法保障、执法管、日常考核、责任追究等法制化、常态化,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2020年为服务水平提升年:认真践行“721”工作法,采取多种方式,认真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减少单个问题反复被投诉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群众对城管执法队伍的满意度,树立文明规范的城管执法队伍形象。

三年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6月底)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具体事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掌握三年行动开展的意义、内容和要求。采用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形式,结合设点宣传、电子屏宣传等方式,开展三年行动舆论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7月至2020年11月底)各单位要按照方案中明确的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全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管理,扎实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持续转变城管执法人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三年行动开展期间,市城管局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住建厅也将进行抽查,各单位要及时查找自身工作不足,并抓好整改,全力推进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2月)各单位对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融合到工作实际中,转化形成有效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机制模式。市城管局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和通报,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推荐表彰。
四、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体城管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的十九大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常态的教育制度,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政治素质、理论修养,强化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确保队伍政治坚定,思想纯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员干部定期开展日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主动与辖区街道、社区、企业等单位开展建共建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等专题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权力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委责任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城管执法总队。


(二)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全员轮训。省住建厅组织一线执法大队长的培训,市城管局负责其余人员的培训,区级城管部门和城管执法总队负责本部门城管执法和协管人员的日常培训教育,每年最少集中培训1次。各单位要制定培训年度计划和方案,编印培训教材、案例分析和学习辅导等资料,培训内容涵盖作风纪律、廉政教育、法律法规、心里疏导、执法装备使用、爱国教育、业务知识、军事队列、体能训练等。要强化法制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用法,采取集中学习、邀请授课、经验交流和岗位自学等学习形式,实现人员全覆盖和学习经常化。开展岗位练兵,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预判、分析、应急处置制度,培养依法行政、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应变处置和突破创新的能力,通过评比“百名学法标兵”和“百名文明执法标兵”,争创“四无”(无粗暴执法、无败诉案件、无媒体批评、无违纪现象)城管执法中队(大队)。

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督处、执法协调处、宣传教育处责任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城管执法总队。


(三)推动法制城管建设。严格按照中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开展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回头看”,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机构和职能设置、人员编制,更新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修订等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工作。健全执法公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落实标准化执法,全面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每次执法行动应使用2部以上执法记录设备,建立专项档案,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和制约。开展案卷评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并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执法案件办理情况特别是行政处罚、扣押、拆除等强制执法行为进行全面核查,防止出现执法违法,实施错案追究制度。推进城管执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生较大规模执法冲突事件的,立即向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城管局报告,并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置,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内部行政督制度,加强城管执法考核督工作,建立城管执法队伍诚信档案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协管人员录用管理辞退制度、执法车辆管理办法、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暂扣物品保管和处理办法等。健全“法律顾问”和“律师驻队”制度,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执法安全保障为城管执法人员,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正式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牵头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装备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科技信息处、执法督处、执法协调处责任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城管执法总队,信息处置中心。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开展城管执法工作廉政承诺制度,每名执法人员要做出公开书面承诺,自觉接受管理执法对象和社会各界督。严格执行《西安市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西安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十严禁”》和《西安市城市管理人员工作“十不准”》等制度规定,执法过程中坚持“四个做到”(即:做到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标志标识,做到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到坚持语言文明和举止规范,做到执法实行全过程记录)。杜绝无证执法,严禁协管人员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发挥各级城管执法督察部门作用,结合日常督查和综合考核,加强城管执法人员落实制度规定的检查、通报和考核,严厉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聘请市民督员,做好政风行风测评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督,及时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省住建厅将组织专门督察人员和聘请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队伍风纪、履职情况、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督察并通报。对严重违反纪律者,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及其领导的责任,对不符合城管执法人员条件、不适合继续在本部门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调离岗位。

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装备财务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督处责任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城管执法总队


(五)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按照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开展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查摆和纠正城管执法队伍在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不良作风,增强执法人员担当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防止发生矛盾纠纷。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深入推行“721”工作法和效能革命,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争当城市管理工作的“五星级店小二”。深入企业、商户和社区,开展调研走访活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培育志愿者、义务督员等社会力量,引导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践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从放心早餐、便民摊点、夜市烧烤、共享单车、停车管理、出土(拆迁)工地管理、“两拆”等工作入手,采取有力有效举措,解决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努力建设“人民满意城管”。充分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提升城管执法效能,精细化服务。

牵头处室:科技信息处、环境卫生管理处、广告牌匾管理处、公园广场管理处、建筑垃圾管理处、综合管理处、执法督处、执法协调处、违建执法处、行政审批处、宣传教育处责任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城管执法总队,信息处置中心


(六)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依托城管部门、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与群众和媒体的互动,发掘和宣传先进典型事迹,主动传播和弘扬城管执法队伍正能量。开展主题演讲、征文、知识竞赛和城管进社区、进校园及“执法体验日”、“执法公开日”等活动,增进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了解和认同,传播城管文化。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城管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宣传。畅通、微博、微信、城管特服热线等群众投诉建议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督,及时处理并回应关注热点。完善舆情测和应对处置机制,制定突发舆情应对预案,明确舆论引导的基本策略、任务分工、工作流程和步骤方法等,做到快速反应、主动发声、妥善处置。

牵头处室:办公室、科技信息处、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责任单位:各区(县)城市管理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分局,市城管执法总队,信息处置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三年行动是巩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形象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根本要求。全市城管执法人员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西安城管铁军良好形象。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出现的新问题,切实将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营造亮点。要主动向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汇报三年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意外保险等费用列入预算,保障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检查。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三年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单位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并抓好整改落实。将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市、区年度城市管理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范围并设置专项考评分值。
(四)注重宣传总结。要收集和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宣传报道活动典型,及时把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工作长效机制。每年12月前对本年度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用具体数据反映工作推进情况,用典型案件体现主要做法,用经验成果展现工作成效,用存在问题引出下步措施。

【十二】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巩固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决定自2018年至2020年,继续深化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法治意识,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年(2018年):通过严肃执法纪律,开展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管理,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督,全面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年(2019年):通过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2020年):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上有明显提升,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全社会树立文明规范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的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层建工作,为履行好新时代新使命坚强保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加强的政治建设,坚持以建引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

二是加强基层队伍建。强化基层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配备政治工作干部。主动与辖区街道、企业沟通,开展建共建活动,创新基层队伍建工作,定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借助高校、校、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定期开展全员培训,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队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立足于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评价,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目标任务,拓展教育培训渠道,优化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类、专业类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加大对基层骨干和一线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构建城市管理执法的培训体系,确保中心任务落实到位。二是组织岗位练兵。开展法律知识竞赛、优秀案卷评选、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演练、军事化训练等系列活动,系统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突破创新能力。积极培育、评选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让执法人员学有榜样,提升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是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基本策略、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并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制止、事后有惩处。发生执法冲突事件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报告,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督,同时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要从工作上、生活上、心理上关心爱护一线执法人员,及时化解执法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恶意炒作抹黑执法人员的,要及时澄清,维护执法人员合法权益。加强执法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地区,要为执法人员建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三)加强法治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坚持依法办事,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一是规范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动态更新执法依据、权责清单。编印执法手册,因地制宜确定手册内容,明确岗位职责、相关法规、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装备使用等制度,做到因岗而异、人手必备。执法人员要对本职工作达到“应知应会”,减少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线执法人员要能够正确使用、管理执法记录设备,每次执法行动中应使用2部以上执法记录设备,记录执法全过程影音资料,并建立专项档案留底管理。推行“律师驻队”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四)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严肃执法纪律,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执行城市管理执法禁令。对违反纪律发生执法责任事故的,经查实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对已不符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条件、不适合继续留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辞退或调离。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执法执勤过程中,要文明执法,做到着装规范、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制定协管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协管人员辅助执法行为。协管人员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五)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聚焦影响城市安全、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整治。一是践行“共同缔造”理念。要深入一线,开展深调研、大走访等主题活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吸纳企业、学校、媒体、志愿者、商户、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收集并解决大家反映的问题,践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理念,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二是继续推行“721”工作法。要增强为民便民亲民意识,通过设立城市管理执法服务岗亭、社区工作站、便民窗口等方式,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便民服务。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合推动优化公共厕所、便民市场等便民生活圈布局,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提高城市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高效执法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智慧化、精细化水平,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能。


(六)强化督考核。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强化对执法风纪、履职履责、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督,树立典型,奖优罚劣。

一是加强执法督察。围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督察质量和水平。领导干部要定期带队检查,对违反纪律规定的,通过纠正、约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等方式,及时处理,自我督、自我净化。二是加强考核评优。要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为目标,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标准,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三是拓宽公众督。扩宽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程序(APP)、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开展行风效能评议,接受群众督。开展“城管体验日”活动,邀请媒体、公众全程参与观摩现场执法活动,适当开展网络直播,促进队伍规范执法、高效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部署,也是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行动内容、步骤、时间安排等。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费用列入预算,保障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把做好新时代舆论引导工作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大事来抓,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各地要用足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广泛宣传,加强沟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传播正能量。选择一批主题鲜明、符合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城管口号,在主要公共场所进行公益宣传。通过“城管宣传周”“城管微电影”评选、“城管故事”征文大赛、“城管知识”有奖答题等系列活动,讲好城管故事,发出城管好声音,树立典型单位和人物,传播城管主题文化,打造城管服务管理品牌形象。


(四)强化督检查。各省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督促、推动作用,建立健全评估和督察等相关机制,定期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名单书面报告我部。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并将专项行动督察结果报送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评选的重要参考。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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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寄宿生管理工作学校领导亲自抓,经常督促检查工作,寄宿生管理员具体负责,与班主任紧密配合,全员参与,共同管理好。培养骨干,发挥小助手的作用。选举各寝室的寝室长,各班联络员。随时汇报,信息及时反馈,共同参与管理。
二、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不可丝毫放松。寄宿生返校回家路上主要是强调交通安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规则。发病,及时护送医院,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值班人员晚上坚持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经常检查寝室、床铺等住宿设施,用电设施,以及火灾等,及时彻底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三、能自觉遵守离校请假制度。晚间就寝时各寝室的寝室长,负责检查,校对就寝情况,若有不在寝室就寝及时报告给管理员。
四、培养的生活自理能力。值班老师多加指导,发动互相帮助,高年级帮助低年级开展一帮一活动,主要是洗澡洗衣,折叠衣被,整理床铺,生活用品的摆放。
五、值班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分明。每天早上按时催促起床,进教室后,值班老师集中对每个宿舍一一检查考评,对内务整理,水电关闭,卫生保持,被子折叠,公物爱护等情况量化打分;下午吃饭后值班老师维护洗纪律;晚自习后值班老师督促作好就寝准备,并逐个房间检查,到了就寝时间,马上关灯。


六、管理制度要求各房间物品摆放整齐,毛巾统一挂在规定的地方,鞋子统一摆放,被子折叠成豆腐方块放在床头的南向,折叠口朝房间门,全部平放在每个床位朝房门的床头地面,牙用具全部摆放在制定台案上。

关于加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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