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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论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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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劳动法论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劳动法规是对企业以及个人的一种约束,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摘要在计划经济时代劳动体制的影响下,企业管理具有行政化特色。我国的劳动关系,经历了由国家统一分配向自主择业的转变,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也经历了一个由国家统一立法向企业自主制定的转变过程。本文通过结合相关学说、立法历史,试图对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进行比较,探索劳动规章制度由行政指示向劳动契约转变的路径,并提出完善建议,以达到保护劳动者,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的目的。

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互联网时代,《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成为解决劳资纠纷最主要的依据,一方面规则设置上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运用劳动规章制度约束职工的行为,维持管理秩序,甚至通过严苛的规章来变相改变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分配,由此引发了新的矛盾。目前,中国的劳动法对劳动规章制度缺乏有效的督,导致用人单位滥用权利。笔者希望从我国劳动立法历史出发,进行有益的探索,提出平衡二者的建议。


一、“身份”的时代——劳动规章制度的渊源
(一)我国劳动规章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的劳动立法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计划经济时期;1995年至2008年,即《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计划时期主要包括1982年《企业职工奖惩条例》、1986年《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①劳动规章制度基本具有与法律法规同等的效力。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国家的一切资源都由政府统一调配,就业大多为国家分配,劳动者个人被极度弱化,劳动规章制度侧重调整的是职工整体,作为个体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悬殊,根据国营企业“指示命令权”制定,职工处于被动服从地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主要是劳动纪律,大多以行政奖惩的形式实现,是维持内部劳动秩序的重要手段。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功能在计划经济的历史大背景下,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只存在单向分配关系。实质上,劳动者是作为一个整体被调整的,个人个性被压抑。故劳动规章不仅是管理职工的内部“法律”,更是维系社会稳定的行为规范。故法律法规的授权是劳动规章效力的本质来源。劳动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整个单位的经营管理秩序,其约束和保护的侧重于作为管理方的用人单位。工作规则涵盖范围相当广泛,涉及工作时间、着装,行为表现、出勤情况等各方面。②


二、“契约”的时代——劳动合同的突破
(一)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合同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大量工人下岗,形成了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始双向选择,双方签订劳动契约。1995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突出对职工权益的保护,彻底改造中国过去的就业制度,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在调整劳动关系上的突破不言而喻。该时期企业活力增强,政企分离,企业获得较大的自主经营权。劳动合同符合民法上意思自治的要求,所有的条款原则上都可以自由协商。劳动合同制度的确立开始注重劳动者的意思表达,注重个人权利的保护,劳动者个性的表达。同时,劳动契约符合我国“从身份到契约”发展的国情,当劳动者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劳动合同是一种进步,将是否接受用人单位所提劳动条件的选择权交给劳动者自己。其次,劳动合同也符合劳动法的精神。劳动法是社会法的代表,劳动法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原则要求控制企业行为,防止其单方制定劳动规章来侵害劳动者权益。

【劳动法论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劳动法论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下劳动规章的发展劳动规章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之后得到了新的发展,劳动规章与劳动合同逐渐出现了分离。关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中相对于《劳动法》第19条,删去了“劳动纪律”。实践中劳动合同通过两种方式涉及劳动规章:一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内容;二是在劳动合同中列明根据劳动规章处罚的条款。③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结果必然将劳动合同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配套制度。但同时为了适应日益扩大的企业规模,节约成本,简化缔约程序,劳动规章制度作为一种“附随”的条款出现在劳动合同中。其次,劳动合同是一对一签订的,往往不适用于整个单位的劳动秩序,劳动规章制度恰好弥补了劳动合同无法兼顾的细节或者适用于整体的情形。


三、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关系的学理分析
(一)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同时存在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内,二者关系密切,存在交叉的情形,特别是将劳动规章制度的性质以契约说来解释时,与劳动合同的性质相似。二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依据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工作规则需要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并由用人单位最终决定和公布。虽然《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充分听取工会及职工代表意见自主制定劳动规章,但根据《公司法》中的企业“经营权”仍是制定效力的主要依据。劳动合同则是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规定。
2.约束力范围劳动规章制度具有普遍性,对用人单位的员工有普遍约束力。为了简化签约手续,一般大型企业往往采用格式合同,但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原则上都是可以由双方重新一对一协商的,劳动者有拒绝的权利,具有个体差异性。劳动合同只对特定的劳资双方有约束力。
3.变更程序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变更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自主管理权,通过严格的程序限制用人单位滥用权利,防止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或者重要事项,必须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劳动合同具有个体性,是双方的意思自治,所以并没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劳动合同的变更也是经过双方合意即可。


(二)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冲突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之间密切的关系使二者在适用的过程中产生效力上的冲突,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劳动合同效力优于劳动规章。从制度程序上说,劳动规章制度民主性、强制性较弱,一般是用人单位的“单决”。《劳动合同法》中缺乏确认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无效的条款,因此经过集体谈判协商的制定程序很容易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劳动规章一般具有稳定性,制定完毕付诸实施后,新进劳动者无疑没有机会参与制定,只能被动地被告知并同意。虽然《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工会或职工代表有权提出修改,但是根据法条的表述,劳动规章修改程序的启动权并不在劳动者手中,劳资双方协商的主动权是由用人单位掌握,用人单位较之劳动者处于优势地位,这就使得劳动者在实质上没有同等的共决权④。后进员工对既成的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的权利义务分配格局实际无法改变。劳动合同毕竟是一对一协商的结果,虽然雇主仍然占主导地位,但职工有权利拒绝签署不公平的劳动合同,故劳动合同更能体现意思自治的原则以及劳动法中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原则。⑤第二,劳动规章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首先,从适用范围来看,劳动规章制度一般针对整个单位,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合同,当然具有合同“意思自治”的特点。合同约束合同双方,即职工和用人单位,适用范围小于劳动规章,自然其效力就要小于劳动规章。其次,用人单位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一般不会在劳动合同中一一列出,但在劳动规章制度中会列明违反相关具体情形可以辞退的条款,在这个层面上来看,在解除劳动关系上有效的劳动规章有更高的效力。第三,视具体情况决定二者效力。从劳动法作为社会法的思想出发,其核心是保护相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在二者发生效力冲突时,考虑如何有利劳动者保护,有利的一方具有更高的效力。地方立法以及《解释
(二)》第16条实际采用了根据劳动者的请求认定二者效力高低的规定。劳动者有选择权,理性劳动者会选择最有利于保护自己权利的规范,事实上是以有利劳动者原则决定二者效力。


四、平衡与控制的建议基于“从身份到契约”的必然历史发展趋势以及劳动法立法思想,笔者认为“集体合意”是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出路。集体合意说认为劳动规章制度是由劳资双方经过集体协商谈判,达成集体合意,由此制作或变更的劳动规章制度,才具有法规范之效力。“集体合意说”被学者诟病的在于缺乏性质沉淀,把劳动规章认定为集体合意后更容易造成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界限不明。⑥三者在内容上本身就存在交叉、排斥的复杂关系。而在立法方面上对于哪些事项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在实践中无法区分,也容易造成效力上的冲突。平衡二者关系首先要区分个人与集体的界限,个人劳动条件由劳资双方一一协商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劳动条件由工会发挥职能,由劳动规章制度和集体协约规定。其次,针对由于劳动规章和劳动合同重复规定造成的效力冲突,制定独立法规或出台司法解释的形式来统一,如日本明文规定“劳动规章优先”。笔者主张明确规定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符合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同时为法院处理不同地区劳动规章制度效力问题统一的法律依据,也为劳动者保护自己合法权利法律上的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平等协商确定”,明显地加大了职工大会和工会的权利。但该规定就我国现实来说,平等协商难以实现。首先,我国工会发展缓慢,一些小微企业甚至还没有建立工会或者工会成为管理层的传声筒,通过职工大会或工会制约企业沦为形式。其次,我国的用工制度经历了由计划到市场,由行政奖惩到契约的转变,企业在获得经营自主权的同时获得了制定劳动规章的权利。《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平等的劳资谈判对用工单位既得权利是一种挑战。此外,未经民主协商制定的工作规则的效力如何也属于立法空白。集体合意说在当前我国立法不完善、劳资谈判机制未成熟的背景下相对超前,但其本质仍是符合劳资关系向“契约”发展的方向。国家应该在立法上明确未经民主程序无效原则,同时应当强化工会赋予劳动者参与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权利达到防止用人单位滥用经营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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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论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劳动法论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摘要:为了增强大的人际信任,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文章着重分析了大在人际信任方面的现状,进一步探讨了大当前的心理健康教育和人际信任之间的内在联系,即心理健康教育可以提升大人际信任水平;人际信任研究促进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大;人际信任;心理健康教育根据心理学理论,人际信任是指一个人人际交往时的心理状态,是一种复杂的心理现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际信任受到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地加深。人际信任概念最早是由学者RotterJ.B.给出,在他看来,人际信任体现在人与人互动的过程中,相互之间对对方可靠程度充满期望[1]。另外一位社会学专家Hosmer认为人际信任并非理性之举,是一种即时的行为,即个体在纯理性的情况下不会做出的行为。我国的学者认为人际信任是一种保障和信心的程度[2]。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重构,原来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体的人生观在这样的形势下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然而,在这样一个过渡时期,新的社会价值观和社会的道德规范还没有完全成型,导致社会上出现了严重的欺骗、失信等道德问题,人们之间信任根基受到不断地冲击,摇摇欲坠,人际关系不断地向冷漠化发展,人与人之间爆发严重的信任危机。大是社会成员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可避免会受到这样的社会风气影响。另外,大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这样的风气影响下,势必会使的人际信任水平降低,轻则对大的心理形成冲击,影响人际交往,重则关系到将来在社会上的发展。据此而论,大学期间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大极其必要,大拥有良好心理状态有利于大的人际交往,进而促进他们的人际信任水平提高,从而拥有良好的人际信任水平,为走上社会奠定基础。


一、大人际信任的现状当前,我国大的人际信任在现在社会形式的冲击下,人际信任水平受到巨大的影响,这引起了心理专家的重视。根据专家的调查研究成果,笔者在此作了总结。
(一)当前大人际信任的特征就目前来说,对大人际信任的调查一般是采用人际信任测量表在需要测量的地区进行样本选择,再根据测量表的数据统计进行分析。经过大量学者的采样调查、分析,一致认为当前大的人际信任的总体水平在随着时间不断地递减,人际信任水平不高。大的人际信任水平从年级上来看,有着一定的规律,一般来说,大一的人际信任水平最高,大三的最低,呈现出类似抛物线的趋势[3]。虽然,有的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大四的人际信任水平有所不同,但是,总体上来说是呈现这样的趋势。因为大一的新生在刚进入到大学时,还没有受到太多社会风气的影响,他们的独立生活才刚刚开始,经验较少,心思比较单纯,喜欢参加集体活动。因此,大一新生的人际信任水平很高。但是,随着进入大学的时间变长和年龄的增长,受到社会风气影响越来越深,在这个过程中,体会到了大学中的竞争,感受到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同时,由于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没有完全稳定,渐渐失去了对其他人的信任,人际信任水平逐渐降低。等升入大四后,面临着毕业、各奔东西,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怀念过去四年的时光,以前的矛盾、不和被分别的不舍所冲散,彼此之间又多了些信任和感情。因此,此时的人际信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升。从大的性别上来说,男生的人际信任水平和女生没有显著的差异,这是由于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男女平等的理念加强了宣传力度,女性的社会地位有了较大的提升,女性可以和男性享受平等的权利和社会地位,也拥有和男人相同的接受教育的权力及可以自由与人交往的权力。同时,随着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改变了一些家庭对男孩女孩差别对待的现状。因此,性别不同引起的差异越来越小,男性和女性的人际关系态度逐渐趋于一致。大的人际信任在地域上差别较小,具体来说城市和农村的基础教育没有多大差距。但是也有专家调查发现,农村大相对城市大人际信任水平较低,原因可能是农村大缺乏安全感。还有专家认为文科生相对理科生人际信任水平更高,原因可能是因为理科的性格总体来说较为内向,不善于表达,而文科生则性格较为外向,并且也善于表达,更加能取得别人的好感和信任。


(二)大人际信任的影响因素根据研究结果,我国大人际信任水平有待提高,一般来说,影响大人际信任水平的因素包括个体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以及社会因素[4]。首先,个体因素。对于大个人来说,人际信任水平与个人性格有很大的关系,有一定神经质倾向的人,人际信任水平较高,性格内向的的人际信任水平也比较低,城府较深、善于掩饰自己的的人际信任水平都比较低。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认为性格外向的的人际信任水平未必就高,出现这种不同的结果,是因为研究者在对的人际信任水平研究时的出发点不同,比如,对于性格内向的来说,学者都一致认为性格内向的很善于隐藏和掩饰自己,他们不容易相信他人,也很难得到他人的信任,因此,性格内向的的人际信任水平都比较低。但是,对于性格外向的来说,性格大大咧咧,不太容易得到他人的信任,这样看来其人际信任水平会偏低。但是,换一个角度,性格外向者对别人容易信任,其人际信任水平又会相对来说较高。其次,家庭因素。每个人的家庭环境都是影响其未来发展的第一个影响因素。家庭环境中,父母的教育理念、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及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是否和睦都对大的人际信任水平有巨大影响。一般来说,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睦友善,这样家庭出来的大的人际信任水平相对较高,反之,如果处于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父母与孩子的交流较少,家庭没有和睦温馨的氛围,孩子对父母、对家庭缺乏信任,这极大影响到其人际信任水平。最后,社会因素与学校因素。学校是离开家庭进入的第二个重要场所,对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良好的学校氛围会提高的人际信任水平,但有的学校存在管理不公平、个别教师素质低下的现象,这些外在因素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对的人际信任造成恶劣影响。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各种复杂的矛盾冲突都会影响,另外,物质生活的多姿多彩会使产生追求物质的心态,也会对人际信任形成不良影响。


二、心理健康教育与大人际信任的内在联系心理健康教育对人的心理健康有引导作用,它可以帮助人们解决心理问题带来的困扰。对于大来说,心理健康教育可以提升大的人际信任水平,对大的人际信任的研究也会对心理健康教育一定的科学依据。
(一)心理健康教育可以提升大人际信任水平当今社会,大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大的人际信任水平遭受到了很大冲击,在这样的情况下,心理方面的因素会使大的人际信任水平降低,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对于此时的大尤为重要。而心理健康教育是引导大走出心理困境、缓解心理压力的有效方法。比如,由于一些对他人习惯性保持怀疑的大心理健康水平会对大的人际信任水平的高低造成直接的影响,大心理健康教育可以根据大心理发展的规律和特征,通过运用心理学方面的教育方法或者手段来提高大的心理健康水平,消除其习惯性保持怀疑的心理问题,进而提升大的人际信任水平。一般来说,对大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有很多种方法,例如,通过对大进行团体训练,发挥团体内容易形大人际交互氛围的作用,让大在这样的氛围中通过体验、学习,以及对自我的认识来改善与他人交往时的方式,增进与他人的关系,改变自我。培养大的信任感和归属感,进而提升大的人际信任水平[5]。另外,也可以通过开展大心理健康教育课,通过教育课程来给传输心理学知识,提升自己正确分析心理的能力。再通过课堂上的角色扮演、沟通交流等来促进间的合作,最终提高的人际信任水平。


(二)人际信任研究促进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劳动法论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劳动法论文】企业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心理素质高、心理健康状况良好的大相较于心理素质较低、心理健康水平较差的大会更具有优势。因此,大的心理健康教育就显得更加重要。当前,我国的大心理健康教育水平还有待提高,还需要更多的调查数据和科学依据来进行发展和完善。其中,对大人际信任的研究可以为心理健康教育真实的、客观的数据和科学依据。可以使心理健康教育在人际信任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大人际信任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合适的教育方法,进而优化教育效果。例如,从上文的大人际信任现状可以看出,目前,从年级来看,大的人际信任情况呈现由高到低再拔高的形势。针对这样的情况,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就可以将大分为大一时期、大二时期、大三时期、大四时期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采用不同的与之针对的教育方法,提高教学效率,有效改善大人际信任水平。对大的人际信任的研究,可以为心理健康教育指明新的发展方向,发展基础,促进大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三、结语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细化,这就要求之间要发扬协作、合作及团队的精神。人际信任水平直接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如果人际信任水平较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程度较差,那么,团队协作就无从谈起。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信任都是基础,高程度的信任可以激发人的潜能,可以使生活,以及工作更加美好。大的身心尚未成熟,良好的心理教育对大至关重要,对大的人际信任具有引导作用,拥有良好的人际信任,未来可期。反之,利用大人际信任的研究,能够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推动心理健康教育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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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最新浅谈人际信任与心理健康教育之间的关系医学论文可以看看这篇名叫曾仕强人际关系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浅谈人际信任与心理健康教育之间的关系医学论文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曾仕强人际关系 一般讲人际关系就是人跟人之间的关系,其实不是这样的。人际关系是你跟你自己的关系。只要你跟你自己处得好,你跟所有的人都处得好。我们现在就是不了解自己,跟自己处不好,天天生自己的气,天天捣自己的蛋。我是看了30年,我觉得每个人都是一种专家,什么专家?叫做整自己的专家。基本上你整不了别人,只有整自己。成果管理好不好?标准答案是三个字:很难讲。你说他好,人家觉得很奇怪,“这是什么好?这就是不择手段。”;你如果说他不好,他就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搞了半天没有成果,那不是白搞了。

管理就是搞关系。财物管理就是把人跟钱的关系搞好;生产管理就是把人跟物料的关系搞好,它就变成了好的产品。任何事情都是关系所产生的,这是不可能例外的。关系是多方面的,不是单方面的;关系是可以变化的,不是固定的;关系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所以关系可好可坏可大可小。但是,关系不是越来越好,就是越来越坏。世界上很少能够维持现状的,凡是喜欢维持现状的,都是自己欺骗自己。你的身体可以维持现状吗?不能。你不是越来越健康就是越来越衰弱,所以我们必须花时间去调整各种关系。

关系是由自己发动的,由自己控制的。机会也得靠关系。只要你关系够,你机会就比别人多;只要你关系够,你看不到的机会,人家会告诉你;只要你关系够,你随便一抓,机会就被你抓住了;你关系不够,两手怎么拼命地抓,就是抓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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