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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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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调研报告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调研报告,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下面大家参考!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调研报告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的建设,必须要发展服务型组织,并且要可持续”的要求,xx县委校成立了“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课题”调研组。调研组从今年5月份开始,分服务型机关组织、服务型镇(社区)村组织两个子课题,对县内佐坝乡、复兴镇等多个乡镇进行了深入调查走访,共向机关员干部、村镇员干部、普通员以及非员群众等四类人发放调查问卷多份,同时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召开多场座谈会,走访员干部和普通群众数十人,并查阅了省内外相关资料,就建设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问题研究形成了本报告。


一、xx建设农村基层组织的现状及做法xx共有全县辖9镇xx乡2xx个自治村(社区),总人口
84.4万,国土面积2394平方公里。全县共有基层支部684个,员28542名。其中:农村支部441个,员24xx1名;县直机关现有29个总支,243个支部,共4466名员。今年7月份,各级组织对20xx年以来全县发展员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经自查,截止20xx年6月30日,确定入积极分子825名,发展对象559名,经审查取消入积极分子64名,发展对象61名。

近年来,我县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的建设,必须要发展服务型组织,并且要可持续”的要求,紧扣“服务”主题,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这个核心,着力提高基层组织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组织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从而实现了深化服务型组织建设的五个提升。


(一)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为此,县委、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出台了《xx县20xx年农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提高基层员的为民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让广大基层员干部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方向、服务社会作为关键、服务群众作为根本,做到围绕中心推进发展,深入基层免费难题,贴近群众改善民生服务员作为基础,关爱员增强活力,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有效提高。


(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核心是服务。近年来,我县按照“强组织、活载体、优服务”的工作思路,强力推进服务型农村基层组织服务功能的完善。在前期投入xx3万元(县管费24万元),对全县第
一、二批32个村级活动场所进行改造升级的基础上,去年,我县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改造升级的实施意见》,从20xx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对拟新建的39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每个村县财政投入资金xx万元,费补助1万元;对拟改、扩建的xx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每个村县财政投入5万元,费补助1万元。通过不断拓宽基层组织和员的服务领域、服务渠道,在服务载体、服务方法不断创新,各乡镇都初步构建起上级组织服务下级组织,组织服务员,组织和员共同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如佐坝乡,今年乡政府就投资xx0万,新建了计生服务大厅、人社服务大厅、维稳服务大厅、文化活动广场等多个便民服务设施,同时在碧岭试验区,依托试验区管委会,成立员支部,另外再设立实验区群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为员群众农技、招商信息咨询、招工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完善服务举措,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获得了较好的反响。


(三)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方面针对长期以来干部队伍宗旨意识不强,队伍素质不高,人员老化等现象。我县组织部门高度重视,每年依托县委校和干部在线学习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设立523工程,每年选派40名村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同时,组织干部外出参观考察、选派干部驻点招商、干部双向挂职等方式,近十年来共选派近百名名干部到上海松江、江苏常州钟楼区、xx安吉等地挂职,不断提高干部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另一方面除了每年均选拨一定数额的大村官担任村组织第一,实现“一村一村官”,以此提升村委的服务群众水平之外,县委、县政府还紧紧围绕“大村官创业基地”,发挥青年大的创业基情。培育和壮大适合本地经济发展、有广阔市场的地方特色产业,通过示范引导做强做大产业规模,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村员干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形成一人带一群、一群带一片的效应。


(四)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建立星级制评先评优制度,激发员内在动力。在县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各乡镇基本建立农村组织和员服务“星级制”评估表彰制度,将服务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星级考核依据,实行量化考核,通过员评“星”、群众议“星”、组织定“星”、公开亮“星”等环节进行评定,星级评定由各乡镇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评定结果在公示栏公开,并报请县委组织部作为该员和组织奖优罚劣、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满意率低于70%的不认定星级等次,对多次整改没有明显成效的组织和员,采取内相关组织处理措施。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员和组织业绩的重要考核标准,无疑可以进一步促进员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激发组织和员干事创业的基情。


二、建设服务型基层建的主要差距由于长期农村经济落后,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等原因造成基层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主体作用难以发挥,对于建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通过近期努力,情况虽得到一定改善,但长期形成的问题,岂能一朝解决,日积月累,往往积重难返。
(一)服务意识淡薄,参与度不高。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是建设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的基础。从我们在xx几个乡镇的调研来看,部分乡镇、村(社区)组织和员还没有把服务型组织建设真正从巩固执政地位的高度来重视,具体工作不务实、不踏实,停留在口头要求和会上布置。同时,也还存在部分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不足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与基层组织和员固守传统建工作模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价值理念尚未真正树立起来,自觉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有关。基层组织普遍认为组织活动是形式主义,不能变成实在的利益,因而参与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二)资金问题。此次走访的几个调研单位,无一不为经费问题所困扰,没有经费,就没有积极性,很多工作都无法开展,这自然制约了基层建工作的创新与活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费保障不足。在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指导下,的建设工作虽然建立了工作机制,xx也强调建是各级组织负责人的“主业”,但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仍十分明显。现行村级财务供给模式主要靠乡财政转移支付,一年也就一万多元,财政投入明显不足。如果不靠乡财政贴补,平均划拨给每个村支部成员的每月只有几百元,这无疑会严重挫伤员的积极性,不利于基层组织活动的开展。


2、村(社区)组织集体经济十分薄弱。普遍无集体资金支持“输血”,多数村(社区)还存在农税减免前“上清下不清”的问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这次走访的两个乡镇是xx经济条件较好的两个乡镇,它们的村级集体经济也十分薄弱,即使有一些,也普遍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式的粗放型经济,远未形成规模,更加不会对村级财政形成有力支撑。


3、设施保障不足。虽然近年来政府按“三室”、“六有”的标准积极建设了92个标准化村级活动场所,基本解决了村级组织无活动阵地的问题,但基本办公设施仍然配备及不完善,活动器材老化,综合服务能力承载偏弱的问题仍很突出。
(三)人才保障不足。此次走访的乡镇,一个普遍的问题是村委员干部年龄老化严重,性别结构严重失衡。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地区中青年劳力外出的越来越多,只能从驻守农村中的“386061部队”中挑选村两委成员,导致老年员多,青年员少;老员多,新员少;男员多,女员少甚至没有,有些地方几年都没有发展新员,员文化素质低,知识结构老化,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弱,这给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后果,导致农村基层组织难以发挥核心作用。


(四)管理机制不完善。
1、员管理不力。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内陆人口向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聚集,员流动性增强,居无定所,难于跟踪管理。xx目前有流动员2200多人。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多种思潮的侵入,造成部分员性淡化。这三大因素的合力造成对村(社区)组织对员的教育管理难度加大。
2、建考核机制不完善。此次调研另一个显著问题就是建考核标准少,形式主义多。一方面虽有《建工作条例》护航,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员登记制度》、《员星级评定》等员管理制度,但并无详细量化指标,只有进入机制而无退出机制,导致上级在考核基层组织成员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造成执行力上的困难。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是人情社会,在基层大家相熟的情况下,出现只见表扬不见惩戒,只见进入不见退出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三、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的实现途径。建设服务型组织,要从载体上入手,从制度上规范,从机制上保障,逐步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组织、员、群众三位互动的工作格局,让联系服务员群众成为基层组织的自觉行为。
(一)强化理念建设,化被动为主动。针对基层领导干部服务理念不强的问题,我们要强化爱、忧、兴、护的意识,真正做到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具体做法可以以县委校为依托,定期开展员理念教育培训班,强化理念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亦可在每期培训班中加入史、建课程,同时开展课外红色教育,回顾的风雨历程,感受的光荣与伟大,体味的困难与艰辛,从而感同身受的愿意为的未来奉上一己之力,只有把爱、信、护深入到每个员的骨髓和血脉之中,才能真正成其为毕生的理想和信念,才能真正凝聚起万千力量,推动基层建良性健康发展。


(二)规范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创新载体,发挥服务主体作用。此举可借鉴重庆大渡口独创的“网络大本营”做法,建立建信息平台,在功能上,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精确管理、快速管理、按需服务、务公开。在网络平台上开通专区,要求员注册一个《员电子活动证》可以是手机、发送邮件方式把自己的组织生活及时反馈在员电子活动证上,及时更新,如实填报,海量储存,这样便于组织及时准确掌握每个员动态,实现了员队伍的“精确管理”,“准确到人、精确到秒,档案记实、实时动态”,有效解决了传统管理方式与员流动性加大相矛盾的问题。

二是创新员先锋工程,着力加强机关服务型组织建设。创造开放组织建设:即“三会一课”向各级组织适度开放、“专题组织生活会”向社会逐步开放、“民主生活会”向同级组织有限开放的制度。在参加对象上,组织可邀请其他组织员以及流动员、入积极分子和群众参与。在组织方式上,通过建信息平台发布公告,在组织内部征求意见并向上级组织提出申请后进行。在主题确定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作为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解决了组织生活“空洞无物”的问题。

三是尽快建立适合全体基层员的内激励机制。针对内激励机制不到位导致员组织、纪律性不高的问题。建议可尝试建立农村员队伍纯洁机制,即:由“三步评议”到“三级认定”。首先员逐一进行自我性分析,提出自评意见;再由支部组织员和村民代表发言,对员逐一进行点评;最后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组织与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民主测评,作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评议,但为了防止有人可能会借此机会清除组织内部所谓的‘异己’或‘杂音’,为此,我们应推出“三级认定”,即:支委会结合支部大会民主评议汇总情况和员现实表现,对员作出“合格”和“不合格”的初步认定,并提出初步处置建议;镇委在审批前约谈不合格员。并听取其说明和申辩,随机走访员群众60以上人(次);县委组织部在与支部座谈、入村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召开部务会研究审核。对支部处理不当的,上级组织有权予以否决,并责令其重新整改。此举既可有效对员干部进行科学的民主测评,提高其服务性职能,又可以处置合理,防止错判误判的发生。


(三)聚集各方力量,全力提升服务保障。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培训教育体制,实行基层组织接受教育培训常态化。以建“三级联创”为依托,以校教育为平台,制订农村员干部培训方案,建立一套及时、科学的农村基层难点、热点问题反馈机制,将反馈信息进行梳理、归纳,作为村干部培训内容,不断提高他们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在《员电子活动证》之外可尝试建立一份《电子务报告》,详细记录每一名员的创先争优、费缴纳、员义工、员报到、组织生活、员博客、教育培训等情况,以便各级领导随时掌握员近期所有务情况。

二是搞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抓好员队伍建设,改善员结构。按照把农村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优秀的致富能手培养成员、把员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村干部“三培养”目标,坚持发展员“十六”字方针,严格发展员程序,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返乡青年为重点对象,重视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高知识群体和农村致富能手中发展员,不断改善员年龄、文化结构。

三是建立稳定的基层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建工作经费和基层干部保障待遇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基层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与其外部供血,不如自己造血。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是根本,我们要落实相关帮扶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实行“领导挂点、带动项目”的帮扶活动,引导经济薄弱村的帮扶力度,加强自身造血能力,从源头上盘活内部经济的良性循环之路,彻底改变“坐等靠要”的观念,使经费保障问题得到一个较好的解决。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总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关系着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稳定、农民的增收,是解决“三农”问题不可或缺的软件设施。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是势在必行的大工程,也是时代发展的迫切需求,更是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因此,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加大农村基层组织的资金、政策、人才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实现农村地区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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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协2018年协商调研督计划安排,4—5月,县政协社法委在王安琳副的带领下,会同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就我县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情况,深入岳阳、城北、长河源、李家、镇子、南薰等乡镇及12个行政村开展了专题调研,并赴湖北省十堰市、武汉市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成效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平安和法治安岳建设、深化“七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及推进基层民主管理相结合,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制度,有效提升了全县农村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基层法治责任落实。县委政府坚持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出台了《关于安岳县创建四川省法治示范县的决定》,制定了《关于安岳县创建四川省法治示范县工作方案》,对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委领导、人大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工作体制机制。目前,乡村两级均成立了相应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村居健全了综治维稳室、调委会、治保会建设,聘请了法律顾问,成立了联合巡防队等,基层治理预警机制建立,群众表达诉求渠道顺畅,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落实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强化督查指导,基层组织网络完善。民政局着眼健全完善基层法治组织,加强对基层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实现了全县926个村52个社区全部依法民主选举。加强对新当选的“两委会”班子法治和建工作培训,形成了组织领导、村(社区)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督委员会参与的自治机制。
(三)强化日常管理,基层民主决策规范。围绕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全县村级事务决策从议案的提出、受理、议定和实施都纳入了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村(居)民重大事项民主议事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度健全,档案台账齐全完备,村(居)民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意识普遍增强。


(四)强化村务公开,基层民主督有力。全县基层村(社区)均设立了村务督委员会,组建了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督小组,实现了村务公开内容明细化、公开时间统一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过程动态化,确保村务决策落实有效。
(五)强化阵地建设,基层法治创建有效。县依法治县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的通知》,按照村(居)组织健全、民主建设制度完备、法治建设扎实有效、法治宣传广泛深入、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措施到位五项指标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了法治乡镇和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了“组织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法治宣传深入、治理措施到位”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局面,我县被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法治县”,城北乡柳溪村、白水乡飞山村被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2个乡镇、36个村(社区)受到省、市、县命名表彰,筑牢了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阵地。


二、做法及启示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健全农村普法工作机制。认真制定、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普法工作机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村(居)民小组有法治宣传员,有“法律明白人”。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法律七进”“特色三进”活动,结合开展“大走访”“三下乡”“法律服务进村到户,推进法治到基层”和“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先后将《中国梦·安岳普法在行动》《农民常用法律问题解答》《青少年法律常识简明读本》等普法书籍25万余册全部免费发放到农村基层家庭。三是丰富基层法治文化。以加强村级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建设为载体,全县村(社区)基本实现了建成1个法治夜校、1个法治宣传栏或法治橱窗、1个图书角(室)的目标,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工程,先后编排法治文艺节目10余个,赴城北、岳新等乡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10余场次,建设法治文化广场10个、法治文化街道19条,建设法治农家大院、公园、小区等阵地106个,设立宣传橱窗、灯柱广告、仿古插牌等法治设施4000余个,在全县基层普遍形成了自觉学法、遵法守法、遇事找法的基层法治环境。


(二)加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夯实基层平安创建根基。一是做好面上治安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基层基础的首端作用,网格服务提档升级,群众对网格工作知晓率在80%以上,满意度达到85%;“雪亮工程”一期、二期114个镇村平台、515个控点建成投用;常态开展“红袖标”治安巡防,建有“红袖标”巡防队伍2070支,开展常态和集中巡防5万余次,参加人数达30万人次。二是充分发挥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重点抓好艾滋病人、吸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等基层特殊人群管工作,组织卫计、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及时收治好艾滋病人、收戒好吸人员、收容好具有肇事肇祸可能的精神病人,全力做好治安防范和农村治保工作。三是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管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了村级社区矫正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督管理教育责任和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组织矫正人员参与村级法治教育和公益劳动,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为社区矫正人员相应的社区帮扶救助。四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和发挥村级组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责任和帮扶作用,对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及时必要的生产生活帮助,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出所后有相应的生活保障,逐步适应社会生活,预防和杜绝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三)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夯实基层维稳保障根基。一是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实现了全覆盖。全县共建成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066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4048人,建成范围涵盖家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城市拆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专业性调解组织。二是充分发挥了各类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以村(社区)调委会为依托,重点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报告、前期处置和调解参与工作,做到信息第一时间掌握、事态第一时间控制、矛盾第一时间化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全面遏制民转刑案件发生,最大限度维护村(社区)和谐稳定。三是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三调联动”工作实践,着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大力拓展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了调解员综合素质。四是创新了人民调解工作措施。先后组织开展了“矛盾化解多元推进、力促安岳大和谐”、“大下访、大化解、大稳定”等主题实践活动,真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双无”目标。x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355件,调处成功6253件,调处成功率
98.1%,维护了全县基层社会大局稳定。

近年来,我县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做法和成效来看,有以下启示:一是思想认识是基础前提。只有镇乡、村干部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真心实意接受这项工作,才能为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组织领导是必要保障。只有建设一支有力的基层法治化工作队伍,全面强化对法治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才能保障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服务群众是关键内容。只有把农村基层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融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服务群众推行法治治理,在依法治理中强化服务举措,才能赢得群众参与,得到群众支持配合。四是真抓实干是核心措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内容宽泛,只有真真切切把每一项工作任务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日常工作细节中,扑下身子抓落实,才能促进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巩固提高是重要环节。只有不断巩固已有法治化工作成果、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才能确保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三、问题及原因
(一)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基层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不浓,依法办事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还不强。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人治思维依然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仍然不强。二是法治宣传仍需加强。虽然普法工作已经开展了30余年,但是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法治宣传的形式还不丰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也不完全到位,特别是农村普法依然存在死角和盲点。


(二)基层依法自治落实不到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由于村(社区)绝大多数工作精力被非主业所占用,多数乡规民约、自治章程、四民主两公开等民主法治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有的制度甚至在制定出台后就一直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付诸实施。有些村(社区)仍然存在村(社区)事务公开不及时、财务支出不透明等现象,村(社区)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自治组织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不高、法治意识不强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民主管理、依法治理的氛围还不浓厚。


(三)基层法治力量依然薄弱。尽管建立了委领导、人大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组建了“三团两队”(即政府法律顾问团、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义务普法宣传队和法制文艺宣传队),但受经费、待遇等因素影响,目前全县农村基层法治队伍仍然比较薄弱,村(社区)普遍没有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主要靠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乡镇司法所以及综治维稳机构来完成,导致农村法治工作出现空档,有些村(社区)的法治工作已经出现停滞状态。


(四)基层法治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基层矛盾纠纷依法调处机制有待完善。由于缺乏应有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不健全,导致大多数“老、大、难”纠纷和缠访闹访案件难以解决,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停留在稳控上,没有从根本上依法解决问题。二是基层法治督机制尚未形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督机制不健全,缺乏责任追究的法律规定,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存在“同级督不力、上级督太远、自我督落空”现象,导致许多失职、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


四、建议与思考
(一)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一是健全法治宣传机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成效纳入委政府核心工作考核范畴,同部署、同量化、同考评、同奖惩。二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新建或整合法制宣传信息平台。通过编写通俗易懂的法律读本,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建普法宣传阵地,开设农民(居民)法治学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三是壮大法治宣传队伍。可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出台政策扶持等方式,在农村和社区一线培育一批新型农民(居民)及社会名流人士组成法治宣传队伍,在农村(社区)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广大青少年、留守人员五类人群中遴选、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


(二)推进依法自治,实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化。一是引导基层依法自治。把加强基层依法自治作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任务,在经费使用和人才引进上给予倾斜。可由县级政府制定出台规范村(社区)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实施办法,推动依法治村、按章办事。二是充分发挥堡垒作用。发挥好基层组织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基层组织领头人,引领基层工作依法开展。三是打造法治示范单位。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示范单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树立标杆。


(三)健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多元化。一是健全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设立村(居)“普法工作站”,吸收村(居)两委会成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和社会志愿者等力量,加快健全村(社区)一级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尽快形成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达到村(居)治安秩序良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加快服务队伍建设。通过“三官一律”进社区、基层公开招录、上级下派挂职、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法治工作者队伍。


(四)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化。积极打造和完善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选优配强调解工作队伍,落实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案代补政策及人民调解员工作津补贴,激发调解队伍工作积极性,促进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的医疗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对相关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专业技术咨询服务。


(五)强化法治督,实现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透明化。充分发挥村级民主督中各方面的督力量,尤其是发挥好村民、村民代表及村务督委员会的力量,建立督机制,加强对包括集体财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债权债务等方面的督,确保基层群众能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探索建立村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推行民主管理或在推行过程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权益的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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