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关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狱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互联网是现代生活的主题,关于互联网的研究也数不胜数。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狱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论文摘要】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驱动当今社会变革的不仅仅是无所不在的网络,还有无所不在的计算、无所不在的数据、无所不在的知识。这些将大大改变我们的生产、工作、生活方式,同时对我国狱的信息化建设,也将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本文即从这一角度入手,探讨研究“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狱信息化建设问题。
【关键词】互联网+ 狱 信息化建设【正文】当今社会,互联网已经融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信息技术正越来越深远地影响着我们,改变着全世界经济和政治的运转方式,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了新一轮的信息化改造工作,全新的、科学的、高效的信息技术将全面改变我们的工作生活方式。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司法部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狱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也在不断加快,在一些经济发达省市狱,信息化建设已经初具规模,达到了集成化、数字化、网络化的程度。如何将“互联网+”的技术和理念,更好地应用到狱信息化建设上面,也是狱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课题。
一、“互联网+”的概念及意义“互联网+”是创新
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
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将重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为产业智能化支撑,增强新的经济发展动力,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早在1999年就有了美国的ELANCE,GURU,FREELANCER等类似威客的商业模式。而大约在2007年,美国人TIM FERRISS则通过自己的实践告诉全世界的人他是如何实现每周工作4小时,这是在互联网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个人创业创新的有益尝试。“互联网+”是对创新
2.0时代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创新
2.0相互作用共同演化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的高度概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催生了创新
2.0,而创新
2.0又反过来作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态的形成与发展,重塑了物联网、云计算、社会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形态。
二、狱开展“互联网+”信息化建设的背景及意义狱开展“互联网+”信息化建设既有时代和社会的背景,同时也具有自身发展形势以及所面临特殊任务的行业背景。关于时代和社会的背景,一方面是当前互联网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社会信息化建设已经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积累了宝贵的建设和管理经验,这为狱信息化建设了建设样本和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人们对社会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标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狱机关也不例外,阳光执法、狱务公开,这些均要求狱发展必须与时俱进,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保持同步;最后,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也为狱信息化建设了充足的财力支持,狱有了充足的资金保障,信息化建设成为可能。
行业背景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狱所关押的大多是罪重刑长、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意较深的罪犯,这些罪犯在服刑过程中发生自伤自残、越狱暴狱、伤害他人等恶性管事故的机率较大。为了确保狱机关的长治久安,集人防、物防、技防和联防于一体的“四防一体化”建设成为必要选择;二是从管理角度考虑。当前狱机关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罪犯权利意识觉醒,狱需要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推动狱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建设;三是从改造角度考虑。当前罪犯接触信息多,思维较为活跃,要想对这些罪犯取得较好的改造效果,不能不考虑罪犯的教育需求和改造需求,改变以往课堂教授的单一教育模式,寻求新颖别致的信息化教育方式和手段。
狱开展“互联网+”信息化建设的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体现管安全性。狱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地管控制罪犯的行为,提升狱安全防范系数和应急处突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狱安全;二是体现管理智能性。有利于推动狱管理方式的创新与规范,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三是体现办公便捷性。有利于推进狱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狱的管理效率和效能;四是体现改造高效性。有利于狱及时准确掌握罪犯的各种信息和动态,并且运用先进的教育设施和手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狱开展“互联网+”信息化建设的内容及功能作用按照司法部关于《全国狱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狱信息化建设应当着重建设十个应用系统,即:狱安全防范与应急指挥系统;管与执法管理系统;教育改造管理系统;生活卫生管理系统;警察职工管理系统;狱务公开系统;生产管理与劳动改造系统;狱建设与保障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及决策支持系统。按照互联网思维来分析以上十个系统,实际上可以按照功能、用途的接近而进一步归类、汇总,最终分为四项主要建设内容。
(一)安保系统及保障狱安全稳定的功能

关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狱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
安全稳定是狱工作的生命线,长久以来,狱机关的首要职能就是确保罪犯“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尽管近年来随着管改造形势的发展变化,以改造人为中心、全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业已成为当前狱机关的工作重心所在,但安全问题依然是狱必须始终给予关注和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一些领域社会矛盾相对突出和尖锐,因为房屋拆迁、补偿等引发的诉讼问题也波及到在狱中服刑的罪犯,这些均为狱安全稳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此外,近年来我国个别省市狱接连发生罪犯越狱脱逃案件,严重损害了狱形象和社会秩序,给社会稳定和人们生活造成极大的威胁,成为狱机关的“切肤之痛”。
因此,安保系统也就成为狱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从实践上看,该系统主要包括“一个中心,四个子系统”:一个中心是指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对狱可能发生的罪犯脱逃、骚乱、凶杀、劫持、突发卫生事件、突发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应急响应处置进行指挥调度;四个子系统是指控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报警系统、会见系统等,对罪犯进行实时的控和管理。
安保系统的主要功能是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防一体化”建设,全天候、无死角地控罪犯的一举一动,实现对罪犯劳动现场、生活现场、学习现场的全景式覆盖,防止罪犯越狱脱逃、自伤自残以及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确保狱安全稳定。
(二)狱务公开系统及规范狱执法工作的功能狱机关在对罪犯依法执行刑罚时,能否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仅体现出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进程,而且也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以往狱大多是关起门来执法,执法公正性主要依靠检察机关督以及部门法纪来保障。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刑罚执行工作的关注以及社会对执法公开、透明的要求,公众督和舆论督也对狱刑罚执行工作起到了影响和规范作用。狱工作必须据此做出调整,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运用信息化手段,坚持阳光执法、狱务公开,确保社会公众及罪犯对狱执法工作的知情权。由此,建立狱务公开系统也成为狱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狱务公开系统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公开以及面向罪犯个人的信息公开。主要通过信息查询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及公示,并接受社会和罪犯的督。所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狱管理、罪犯计分考核、罪犯减刑假释动态、罪犯狱内生活消费收支情况等不涉及管机密和罪犯个人隐私的信息。狱务公开系统的主要功能是规范狱的执法工作,提高狱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和罪犯的督,推动阳光执法、公正执法,推动狱廉政建设。
(三)管理系统及提高狱工作效率的功能信息化技术发展的初衷就是将人力从枯燥、单调、琐碎、重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运用电子化、智能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优势,提高劳动效率,提升工作质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狱信息化建设也要从解放基层警力上着手,将信息化技术融入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狱工作效率和质量。管理系统按照功能用途的不同可分为: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公文在线草拟、报送、审批、会签、签发等流转程序,实现办公自动化;数据在线系统,实现信息的网上传送、交换和共享;数据分析系统,可对狱管理信息进行快速分析,为狱决策依据;档案管理系统,可对罪犯入信息、改造信息、计分考核、减刑假释等情况进行档案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管理系统按照管理对象的不同也可分为:管与执法管理系统,可对罪犯的刑罚执行情况以及狱内侦查等工作信息管理;生活卫生管理系统,可对罪犯在狱中的医疗卫生、狱内消费等情况进行信息管理;生产管理与劳动改造系统,可对狱生产和罪犯劳动改造情况进行信息管理;警察职工管理系统,可对警察职工的工作、生活信息管理、咨询和服务等。
管理系统的最突出功能是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减少差错和浪费。狱工作通过管理系统可以方便快捷地传递各种呈报审批信息,可以调阅所有相关信息;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通知信息可以在最短时间内传达到各个基层单位,使得政令畅通,机构运转高效;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日常办公、文档处理、公文流转、文件收发等网络化运行,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并节约资金;管理系统还可以强化对警察职工的管理以及对罪犯的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推动狱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四)教育系统及提高罪犯教育质量的功能教育改造罪犯是狱刑罚执行工作的主要职能,也是狱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内容。长久以来,狱教育改造罪犯的方式比较单一,基本延续你教我受、你讲我学、你说我听的教育模式,罪犯的学习兴趣没有得到很好的激发,教育效果并不明显。而现在,随着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在社会上的普及,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手段在教育领域也得到了广泛应用,狱教育改造罪犯有了更多的技术支持和实际选择。此外,出于将来回归社会适应社会的需要,罪犯对于电脑、网络等信息技术的学习兴趣也日益高涨,信息化建设的教育系统应用,恰好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教育系统按照功能用途的不同可分为:教育管理系统,主要对狱入教育、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辅助教育、社会帮教、出教育等工作进行档案管理、信息发布以及成果展示;培训学习系统,主要对罪犯开展电化教育以及作罪犯接触、学习、使用信息技术之用;教育服务系统,主要对狱押犯建立心理档案,为狱开展个别教育和心理矫治等工作重要参考和依据。
教育系统按照管理对象的不同还可分为:入教育系统、三课教育系统、个别教育系统、社会帮教系统、心理矫治系统、出教育系统等。教育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向全干警和罪犯发布教育改造信息、教育政策及理论指导、介绍狱教育改造活动开展情况、丰富狱教育改造形式和手段、提高教育改造效果,作为“查询信息的平台、资讯的窗口、交流经验的载体、展示成果的舞台”,实现教育资源共有、教育过程互动、教育结果共享。
四、狱开展“互联网+”信息化建设的方向和标准
(一)强化信息安全建设,建立“安全标准”信息化技术犹如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在给社会和人们生活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信息安全问题也如影随形,始终在提醒我们安全风险的无处不在。狱在开展信息化建设之时首先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建立起安全标准,有效防范因人为密、泄密或是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害,确保信息技术的安全使用。
建立安全标准,首先需要建立具有狱特色的安全防范体系。包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信息网络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局域网客户机管理和使用规定》、《网络计算机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制度》、《处置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并确保制度得到普遍遵守和落实;狱还应在本省市狱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制定与本行业相适应的安全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在各狱信息中心设立专职安全员,形成有狱特色的信息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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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标准,还包括建立软、硬件安全建设标准。其中,软件安全建设标准包括:加强技术保护,强化防火墙技术、加密技术的应用;对涉及狱机密以及罪犯改造信息的软件研发,最好由狱或狱局自主研发和管理,或者与外包单位签署保密协议;确保涉密信息系统与公共信息系统实行物理隔离,严禁一机多用、U盘混用、内网与外网互接等可能导致泄密的行为。硬件安全建设标准包括:必须保证服务器独立机房,标准化布线,专人维护;采用有良好的接地防雷系统,UPS不间断双电源等硬件设施;重要数据实现异地备份,最大程度上减轻由地震、火灾、失或设备本身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安全威胁。建立安全标准,狱还要加强内部人员管理。要加强对狱干警职工的教育,强化他们的保密意识和信息安全意识,防止因为麻痹大意造成的信息外传、泄密等事件发生;同时要对信息管理人员进行认真筛选并加强业务培训,让思想过硬、政治素质强、业务能力强的干警掌握重要的安全资源。
(二)强化知识人才储备,建立“人才标准”
信息化技术的关键在于信息人才的培训和使用,这既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信息化建设获得长久发展的动力源泉。狱信息化建设,也应建立起基于互联网的“人才标准”,为信息化建设人才储备,推动狱专家型干警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标准要从提高素质、强化培训入手,通过建立定期学习和培训制度,争取让所有干警通过全员培训,都能会上网,会使用计算机,会使用信息网络,具备信息查询、收集和处理能力;同时还要强化对干警信息化技术的学习、培训,通过采取委托培养、在职轮训等形式,提高信息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此外,狱还可以通过引进信息化技术专门人才,改善狱干警队伍的结构,提高狱信息化技术的研发和管理水平。
(三)强化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应用标准”信息化技术建设是前提,应用是目的。只有应用上去了,才能真正体现信息化建设的效益;也只有重视应用,才能促进发展。狱信息化建设,也要建立起“应用标准”,以实际应用程度和效果作为考核狱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唯一标准,力求使信息资源真正转化成为狱的现实战斗力。
建立应用标准,首先是要推动信息化在狱安全防控工作中的运用,要通过加快控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报警系统、狱管理信息系统、会见系统的建设,形成全面控、快速处置的狱安全防范与应急指挥系统,提高狱安全系数;建立应用标准,还要从提高干警的实际信息处理能力入手,推动信息化在基层基础中的运用;建立应用标准,还要注意对各系统随着实际工作开展而不断进行升级,实现各子系统之间的数据对接,将数据、信息资源有机整合,产生系统联动作用,提高狱处置突发事件和化解危机的能力。
(四)强化教育功能实现,建立“质量标准”狱信息化建设,不仅要为提高狱的安全防范水平服务,不仅要为提高狱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服务,更要为更好地教育改造罪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服务。要通过不断强化信息技术的教育功能,建立“质量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充实狱教育改造工作,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效果和质量。
建立质量标准,一是要将信息化技术引入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当中,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传播迅速、形式新颖、受众广泛的优势和特点,通过采取远程教育、网上教育学习、电视广播教育等形式,丰富教育改造手段;二是要将对罪犯的信息教育与罪犯的学习需求结合起来,针对罪犯渴望学习、掌握电脑操作技术和网络知识的需求,狱可在确保管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对罪犯开展电脑技术应用培训,开通局域网络和平台,开办电子阅览室,使罪犯置身于数字化的学习环境之中,实现罪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学习、自我改造;三是要将信息技术与个性化教育手段结合起来,通过信息技术强大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为罪犯制定符合其自身特点的改造方案,提高个别教育质量。
【结语】“互联网+”时代浪潮席卷而来,它所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表面上的生活便利和工作效率提高,更主要的是给我们带来的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以及我们在认知思维上的深刻转变。信息化技术带给狱工作的积极影响既包括管理上的高效、安全保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包括生产力的解放,人员视野、思维的拓展以及狱运用信息技术科学改造罪犯、不断提高改造质量的巨大潜力与无限可能。
这只是一个开始,相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入普及和应用,狱信息化建设之路会走得更加稳健,前途也会更加光明。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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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佘明祥、钱长宝著,《狱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的调研报告》,载于《犯罪与改造研究》2007年第2期
3、叶祖科著,《浅析劳教场所信息化建设》,载于《犯罪与改造研究》2007年第8期
4、陈文贵著,《试论信息化视野下狱内部管理的强化》,载于《犯罪与改造研究》2008年第9期
5、蔡修高著,《狱信息化建设价值取向与模式的思考》,载于《犯罪与改造研究》2008年第11期最新关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狱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可以看看这篇名叫关于推进“互联网+”建设三项举措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关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狱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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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关于推进“互联网+”建设三项举措持续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模式。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推进“互联网+”建设三项举措,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一是持续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依托县级电商扶贫产业孵化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全方位开展电商培训、企业孵化、农副产品品牌建设和展示推广等服务,目前进驻电商孵化企业11家。综合协调**天海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解忧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企业组织实施宣传推广,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和微商渠道开展全网营销,巩固“厉害了我的国-**县电商扶贫专场”“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经济联合年会暨精准扶贫特优产品展”等成果,2018年1-7月份累计培训农村电商5400余人次,实现网络销售4100万元。
二是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电子政务外网全部接通,在县人民医院建立远程诊疗中心,通过远程会诊系统向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心电和远程培训等业务,全县医疗机构之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基本形成了县乡人才互用、技术共享、服务全覆盖的合作机制。截止目前,通过“互联网+医疗”远程诊疗系统诊疗房早、室早、左右室束传导阻滞,房颤等心血管患者2597例,四肢骨折、腰椎键盘突出、椎管狭窄、肺部感染患者263例,实现了医疗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三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教育”模式。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教育”模式,申请实施“**教育云在线课堂应用试点项目”,制定试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通过改造升级现有录播教室,按县城小学带农村小学和村小学、乡中心小学带村教学点;通过网络实现互动教学,利用“专递课堂”方式打破地域的限制,实现主讲老师与远端听课室的教学音视频互动,向远端进行授课交流,促进优秀教师资源的共享。目前,试点项目已通过教育厅专家论证,进入设备采购、布点联网等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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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来,河北经贸大学刘宏跃和王冰,利用业余时间网上创业,白手起家做微商卖化妆品。历经多次失败和磨难后,目前已拥有200多人的创业团队,月销售额超百万元——
 “韧劲儿和变通能力对创业来讲最重要” 分装、包装、填单、贴单、发货……5月22日,在河北省会石家庄绿园小区一个车库前,笔者见到河北经贸大学大三、90后小情侣、微商创业者刘宏跃和王冰时,他们正忙着发货,两人配合默契,动作娴熟。“每天下午,我们的必修课是发货,今天又发了5万多元的货。”忙中偷闲的刘宏跃,高兴地向笔者分享他们的创业故事。 23岁的刘宏跃,身高1.77米,身着黑色T恤、浅灰色裤子,打扮富有青春气息,瘦弱的外表给人一种执着沉静的感觉。他告诉笔者,他是黄骅市刘月庄村人,他的女友王冰老家在南和县。两年前,怀惴创业梦的他们先后试水微商创业,并在创业过程中相识、相恋。 “微商就是在移动端上进行商品售卖的小商家。做微商第一年,我们做过多次尝试,卖过多种韩妆、纤体妆等化妆品,但每一个产品都没能做得长久。”刘宏跃说,因没有创业经验、不懂得微商经营策略,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除销量低外,还有过多次被骗经历,遭遇过信任危机。发货后收不到货款,代购产品是假的,被同学骂骗子,被人质疑,朋友圈被拉黑……每每遇到挫折,刘宏跃和王冰就相互鼓励,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创业伊始,刘宏跃和王冰就定下目标,努力挣钱养活自己,不再张口向家里要钱,为此他们没有少吃苦头。“最惨的时候是连着三个月没有卖过一次货,钱全押在货上,我们身上仅剩几块钱,两人躲在角落里,就着咸菜啃馒头。”聊起经历的困难,一向坚强的王冰不由自主地抓住刘宏跃的手,强忍着没让眼泪掉下来。为赚取生活费,他们不得不再次外出打工,发传单、做cosplay促销、当家教。 “韧劲儿和变通能力对创业来讲最重要。”在刘宏跃看来,创业者不能怕失败,不能怕困难,路不通时就得及时调整方向。经过反思和四处取经后,刘宏跃拿着打工挣来的和从同学处借来的800多块钱,专门从网上找人帮他做微商推广,其实也就是为自己“做广告”,帮助他增加微信好友,提高销量,最多的时候一天能增加800个潜在客户。不到一个月,他们的销售量就超过了2万元。一年里,他们也积累了上千名长期客户,并将几十个客户发展到分销商。 坚持先付款后发货,代销产品前要反复试用,尽量不做熟人圈生意,多渠道拓宽销路,零售之余努力做代理……经过多次失败和磨难后,刘宏跃和王冰总结出一套经营思路和模式,微商创业逐步走上正轨。 “诚信和利益共享我们才能走得更远” 去年6年,刘宏跃代理产品的厂家突然因内部问题转行。经过一番挣扎,刘宏跃从分销商处将余货全部回购,再以超低价格转让给淘宝主。“尽管微商门槛低、不受行业限制,存在网络匿名性,但诚信经营是底线,我们不能把没有售后保证的产品卖给消费者,哪怕是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尽管仅此一项就损失两万元,但刘宏跃从没有后悔过。 “厂家实力强、产品质量过硬、售后有保障是我们选择产品时最看重的因素。”决定寻找新产品售卖时,刘宏跃特别谨慎。经反复比较几家意向产品,试用半月后,他确定了两个候选产品。之后,他又远赴广州、深圳考察厂家生产和经营情况,最终于去年7月,确定与业内专注酵素与女性养生的一家公司合作。 实践证明,刘宏跃的这次选择是正确的,他们的销售额和代销商数量都呈井喷式发展,创业跃上了高峰。不到5个月,月销售额超30万元,代销商增加到100多个,他们成为该项产品的省内总代理。今年初,月销售额超100万元,代销商增加到200多个。前不久,他们又成为该公司新上市一个产品的25个股东之一,身价已超百万。 目前,深谙微商经营之道的刘宏跃和王冰也顺利地完成角色转换,不再做零售业务,将主要精力放在市场推广、活动策划、业务培训、收发批量订单等方面,越来越适应团队管理者的角色。他们也不像初做微商时,仅仅局限在微信上推广,早已学会利用移动互联网环境所衍生的载体渠道,将传统方式与互联网相结合,运用多种办法拓宽销售渠道。 他们还拿出专门经费做市场推广和分销商奖励。每月举办一场大型O2O(线上线下)活动,以选美活动、产品使用体验征文等形式,加深消费者的体验和感受,帮分销商增加潜在消费者,提高销售额。每月底召开分销商大会,进行公众号运营、微店营销、软文推介技巧等专题培训,奖励绩优分销商。“诚信和利益共享我们才能走得更远,所以我们要想办法让分销商获得更多的利益,把我们的事业做大,及早成立我们自己的公司。”刘宏跃信心满满地说。 三、 ![]() 关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狱信息化建设研究论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