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浅谈纪检察工作的七种谈话方式纪检察工作是解决人的思想观念问题的工作,是要把人的固有思维观念进行校对,你知道有哪些关于它的谈话方式?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浅谈纪检察工作的七种谈话方式。“谈话”是在纪检察工作中最常用的一种工作方式。在执纪督审查调查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开展工作,以确保督执纪审查调查最终取得扎实的成效,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执纪必严的纪检察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践和学习,针对常见的7种“谈话”方式,应当根据不同的谈话要求,把握每一种谈话的重点。
第一种“谈话”是信访举报中的谈话,可以简称为“信访举报谈话”。这种谈话是纪检察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待登记来访群众时,如实记录群众反映问题的一种工作方式,属于了解情况谈话。谈话人为两个以上信访部门工作人员,谈话对象为举报人或来访群众,其目的是为了弄清问题,谈话场所一般为接待场所,若反映问题特别重大重要时,可在专门的谈话场所进行,并全程录音录像。该谈话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检举、控告,一种是申诉。使用信访举报谈话要注意,一是检举、控告谈话,除了要如实详细记录举报、控告人或来访群众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住址等基本情况外,重点要注意问清楚并如实记录被检举、控告人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主要错误事实、证据、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向其他机关举报、控告后受理机关、时间、上访次数和处理情况,以及检举、控告人对原处理的意见和此次来访的要求。二是申诉谈话,除了要按要求如实详细记录申诉人或来访群众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住址等情况外,重点要注意问清楚申诉人的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错误性质、主要错误事实、处分决定和上级批复意见;曾向哪些机关提出过申诉、次数、时间,受理机关处理意见;以及此次来访申诉的理由与要求。三是谈话应以笔录形式做好记录,谈话结束后要由谈话对象对谈话内容进行看阅属实无误后,签字按手印予以确认。四是谈话笔录应作为线索依据或附件,按照线索处置程序一并交由案件管理和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处置。

浅谈纪检察工作的七种谈话方式
第二种“谈话”是约谈函询中的谈话,可简称为“线索处置谈话”。这种谈话是执纪审查调查部门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线索最常用的一种工作方式,组织或单位向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最常用的工作方式,属于了解事实谈话。这种谈话也分为两种情况最的一种正式谈话方式,一种是纪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直接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可简称为直接谈话;一种是委托被谈话人所在组织(单位)相关领导或负责人进行谈话,可简称为委托谈话。直接谈话的谈话人必须是两人以上的纪检察部门工作人员,被谈话人是本级纪检察机关管对象或管单位员干部或工作人员;委托谈话的谈话人必须是被谈话人所在组织(单位或单位纪检部门)两名以上领导或负责人,被谈话人是本级组织成员、员或本单位人员,谈话的目的都是要将线索问题的事实经过及被谈话人在整个过程中的所说、所做等情况了解清楚,谈话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使用这种线索处置谈话要注意,一是要根据被谈话人的工作岗位与职务确定谈话人,谈话人一般是比被谈话人职务或岗位高一级的领导或负责人;二是谈话前要做好预判,制定安全防范预案,防止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发生;三是谈话前要告知被谈话人不如实说明情况应承担的责任;四是委托谈话要按时限和要求开展完成,谈话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将谈话笔录和相关材料报送委托单位。第三种“谈话”是初步核实中的谈话,可简称为“初核谈话”。这种谈话是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在对线索问题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过程中,使用最为广泛和有效的方式之一。谈话人必须为纪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谈话对象为线索问题所涉及的各种人员,谈话场所为纪检察机关办公场所或专门谈话场所,重要重大问题应全程录音录像,其目的是通过谈话了解还原事实真相,查清在整个过程中所涉及人员的所说、所做等情况。使用初核谈话应注意,一是谈话前和谈话后应与被谈话人所在纪检察机关或部门人员履行人员交接手续;二是重点是要发现所涉及人员在整个过程中是否有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把握好谈话的时间,单次谈话不能超过规定的12个小时;四是要谈话人要注意谈话的方式方法,谈话人不能出现威胁、欺骗、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等行为和语言,要确保谈话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第四种“谈话”是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形式中的谈话,可简称为“第一种形态谈话”。这种谈话是纪检察机关对管对象、管理公共事务单位对其工作人员,在事实已经清楚,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政务责任时作出的纪律或政务处理方式之一,也是“红脸出汗”最常用的方式之一。谈话人的确定与第二种“线索处置谈话”谈话人的确定方式和要求相同,一般是比被谈话人职务或岗位高一级的领导或负责人,目的通过提醒或批评教育等方式修正其思想认识、错误倾向或不良现象。使用第一种形态要注意,一是要对谈话对象的轻微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提醒、批评教育或责令整改;二是对可能带来或引发的不良后果进行说明;三是要使被谈话人清楚认识到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牢记纪律红线不可触碰的廉政工作要求;四是通过谈话使被谈话人形成严以律己、克己奉公的工作作风,树立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的思想认识。
第五种“谈话”是立案审查和调查(职务违法)中的谈话,可简称为“审查谈话”。这种谈话是纪检察机关对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事实进行全面、细致调查的最有效方式,要求违纪员干部要如实向组织陈述自己违纪、违法的整个过程和全部违纪事实。谈话人是两名以上的纪检机关执纪审查部门工作人员,被谈话人为违纪、违法员干部或相关证人,谈话地点一般应在专门的谈话场所,问题重大严重的要全程录音录像,谈话前和谈话结束要与被谈话人所在单位纪机关人员履行交接手续。使用审查谈话要注意,一是谈话前要做好预判,制定安全预案和安全防范工作;二是谈话前和谈话后做好被谈话人的交接工作,确保被谈话人来回的安全;三是谈话重点是要查清违纪员干部的全部违纪事实,了解和掌握被谈话人对自己违纪事实的认识和态度;四是把握好单次谈话时限,不能以连续谈话的形式,变相拘禁被谈话人。
第六种“谈话”是立案调查中的“讯问和询问”谈话,可简称为调查谈话。这种谈话是察机关全面掌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的违法、犯罪事实的有效方式之一,是案件调查过程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询问和讯问的谈话人都是两个以上的察机关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工作人员,讯问对象为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询问对象是案件涉及的相关证人,谈话都应该在专门的谈话场所,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使用该种谈话要注意事项除审查谈话注意事项以外还有,一是讯问和询问笔录是证明和认定被调查人违法、犯罪最有力的法的书证之一,有可能要作为证据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所以必须要详实规范,符合案件调查的相关程序和规定;二是讯问带有强制性,要求被谈话对象要如实供述涉嫌犯罪事实情况;三是在谈话前要向谈话对象下发谈话通知书,谈话现场要告知谈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并签署告知书;四是对被谈话人采取留置措施的,谈话场所必须为专门的留置谈话场所,并全程录音录像。

浅谈纪检察工作的七种谈话方式
第七种是案件审理中的谈话,可简称为“审理谈话”。这种谈话是案件审理部门审理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审查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过程中,向被审查调查人当面核实有关情况的必要程序。谈话人为案件审理部门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谈话对象是被审查调查人,谈话场所一般为审理部门办公场所或专门的谈话场所,若谈话对象属于被采取留置措施人员,应在专门的留置谈话场所,全程录音录像,并提前告知谈话对象,谈话的主要目的是核对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听取被审查调查人辩解意见,了解有关情况,依据章规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被审查调查人进行必要的思想政治和纪律法律教育。在使用审理谈话过程中要注意:一是要对被审查调查人基本情况进行核对;二是向被审查调查人当面了解在审查调查过程中有无侵犯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力等情况,是否将违纪、违法、犯罪事实材料与其本人见面;三是向被审查调查人了解核实有关案件事实情况,核对对违纪、违法、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听取被审查调查人的辩解意见以及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处理的请求及理由;四是要听取被审查调查人对自己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五是听取被审查调查人对其依纪依规依法给予纪律政务处分、移送起诉处理有何意见、想法和要求。最新浅谈纪检察工作的七种谈话方式可以看看这篇名叫推诿塞责:山西省偏关法院纪检察部门严重不作为官僚主义作风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浅谈纪检察工作的七种谈话方式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推诿塞责:山西省偏关法院纪检察部门严重不作为官僚主义作风 举报山西省偏关县人民法院纪检察部门严重不作为、颠倒黑白、推诿塞责包庇法官
山西省偏关县法院给举报人立无事实、无证据的诉讼主体错误案;证据面前,枉法判决;故意错用法律条款,违法撤诉;执法犯法,无中生有下达驳回申诉通知书;以权压法,逾期不结案已是11年。举报人一直北上南下依法维权,从最高院、山西省高院到忻州市中院都是让举报人找偏关县法院纪检察部门处理,而偏关法院纪检察部门2017年8月2日在网上答复包庇偏关法院案的法官,称:“重实体,轻程序”,事实与证据就是实体,偏关法院在无事实无证据的情形下立诉讼主体错误案;“证据”在案且一审法官在举报人的证据复印件上写“当庭核,质证”,却枉法判决。偏关法院纪检察部门对上级的批复视而不见,故意颠倒黑白、推诿塞责不予纠正错案。
偏关法院2017年10月20日与2017年12月1日两次在网上颠来倒去的声明称没有立诉讼主体错误案。杨再兴2007年11月17日已卖房,住城内西关,该杨与工行宿舍无任何关系;举报人2007年12月12日收到山西省偏关县人民法院以杨再兴与举报人取暖合同纠纷立案的《应诉通知书》,举报人与杨再兴无任何合同,既无事实,也无法律关系,其没有起诉权;田大海曾对举报人说:“我不告你,我不知那些事情”,且田大海从未参与诉讼,也未出庭;2008年3月26日山西省偏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是举报人与工行宿舍的事。并在证据面前枉法判决。诉讼主体错误是事实,偏关法院不予纠正还在强词夺理,以法欺民、以法愚民与宪法和十九大精神“全面依法治国”背道而驰。
偏关法院2017年10月20日与2017年12月1日两次在网上翻来覆去声明称:因忻州中院发还重审,以《民诉法》第129条按撤诉处理。偏关法院一次答复两次声明都故意回避忻州中院以“程序不当”发还重审,且偏关法院在重审期间给被上诉人送达了两次传票,未以任何形式通知上诉人,蓄意错用《民诉法》第129条,有意违法撤诉。举报人是上诉人,本案应当用《民诉法》第131条:可以缺席判决。偏关法院企图掩盖故意案的事实,用法愚民,用法欺民;不解决问题,用这种翻来覆去、颠来倒去、强词夺理的手段以权压法、以权代法。
举报人到偏关法院走访,郝利明院长不见举报人说:按程序,纪检主任会汇报我。纪检主任接访了举报人三个月,只是询问了举报人案件发生的过程和11年来上访情况。2017年11月27日不见举报人,说她是法警,她不懂法,让举报人去找郝院长。2017年12月5日举报人终于在偏关法院大厅等到郝院长,他嚣张的说:你在网上反映,你去找解决。举报人在偏关法院、忻州中院、山西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走访了11年,2017年6月开始也在最高院、山西省高院、忻州中院网上逐级反映,偏关法院纪检察部门包庇办冤假错案的法官不纠正却找各种借口搪塞忽悠举报人,且王莉副院长签字立此假案,也不执行回避制度,现在仍然是本案的包案领导,即办案作案者。
偏关法院至今仍然还在推诿拖延、敷衍塞责,视依法治国为儿戏,对于如此严重违纪违法的法官、如此严重不作为的官僚主义法官,恳请上级领导查处,还宪法与法律的尊严,还举报人清白。 举报人:武建国 冯淑莲 电话:13080303919 2017年12月19日最新推诿塞责:山西省偏关法院纪检察部门严重不作为官僚主义作风可以看看这篇名叫广州城管: 广州城管部门力争今天完成台风后垃圾清运工作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推诿塞责:山西省偏关法院纪检察部门严重不作为官僚主义作风

浅谈纪检察工作的七种谈话方式
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广州城管: 广州城管部门力争今天完成台风后垃圾清运工作 -ZAKER新快报讯 记者李佳文报道 9 月 16 日 21 时,防风应急响应级由一级降为二级,广州市城管委立即执行环卫保洁应急预案,按照 " 先保通、后保洁,先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后全市覆盖 " 的台风环卫应急保障原则,迅速组织人员、设备对城区主次干道、重点保洁路段的市容环境恢复环卫作业。据统计,全市出动保洁人员 47000 余人,全面清理主次干道垃圾,增加人员设备重点保障世航路线、广州塔、白天鹅宾馆等重点区域,截至 9 月 17 日上午 11 时,累计清理收运垃圾 5890 多吨,有望在今天全部完成台风后垃圾清运工作。第一时间组织夜间环卫应急保障作业 9 月 16 日 22 时,各区城管部门迅速派出扫路车 120 台,水车 180 台,对全市主次干道和重点路段进行清理垃圾树枝、冲洗路面等环卫作业。从 9 月 16 日 22 时至 17 日凌晨 6 时,完成所有各主次干道冲洗保洁作业,冲洗路面共计 6800 万平方米,确保主次干道干净整洁。 同时,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南沙等相关区城管局增派应急分队近 1640 人清理树枝、树木,市城管委积极协调垃圾填埋场为绿化垃圾开辟绿色通道,同时派出垃圾压缩车 1107 台次,主动收运绿化垃圾,配合园林、交通、住建部门打通城市道路。
户外广告招牌未出现伤人事故 在广州市城管委和各区城管局共同努力下,通过严密部署、全面排查和铁腕拆除等步骤,共出动 6587 人次、450 车次、检查户外广告招牌 6276 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2297 处、加固和拆除 2258 处。广州户外广告和招牌没有收到出现伤人损物情况反映。 下一步,广州市城管委和各区城管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一是督促业主对受台风影响损坏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二是加大世航会等省、市重要活动的临时户外广告巡查管力度,及时发现违规设置广告并立即清理;三是结合中秋、国庆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再次对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全面检查和梳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要及时予以拆除。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面恢复运行 据悉,兴丰和李坑终处理场,从 9 月 17 日上午 8 时起已按正常时间接收垃圾,目前运输秩序良好,同时,通过协调市园林局和环保局对园林基质厂重新解封启用,开始接收园林绿化垃圾。目前,生活垃圾保洁正向全市覆盖,收运与终处理安全有序进行。 ●各区城管部门环卫清运情况荔湾区从 9 月 16 日晚上 9 时连夜奋战到 9 月 17 日凌晨 5 时,出动 4370 多名环卫工人,对市政道路倒下的树枝,以及树叶和杂物垃圾及时清理,共清理全区市政道路的树叶、垃圾、杂物约 1110 吨。越秀区17 日凌晨 4:00 开始,组织环卫工人、作业车辆有条不紊开展道路保洁工作,大部分道路于上午 7:30 前完成首次普扫,全区共出动作业人员 3076 人、车辆 243 台,清理路面树叶、树枝 1074 处,垃圾 382 吨。海珠区从 9 月 17 日凌晨开始,出动保洁人员超过 1400 人,保洁船只 156 艘,全面清理主次干道垃圾,加快清理河涌漂浮垃圾,截至早上 10 点累计清理垃圾 70 多吨。天河区今天早上 7 时,辖区所有主干道车行道清障完毕,全区参与环卫保洁人员约 8200 人,共清理垃圾 30 吨,移走倒伏树木 80 余处,清理绿化垃圾等约 160 吨。黄埔区出动人员 2000 余人次,各类车辆 700 多台次,清理垃圾 800 多吨;番禺区出动环卫工人约 2300 人、环卫车辆 200 余台,对全区主次干道进行清扫,清运垃圾约 500 吨。花都区截止今日 11 点,共清理生活垃圾 530 吨、树枝落叶 12 吨,清理主、干次道路、内街共 180 万平方米,清理沙井口和排水口共 2400 个,清理疏通沟渠 4000 多米。南沙区出动环境卫生整治与环卫保洁人员 8410 人次、各类环卫作业车辆 300 车次,清理垃圾 370 吨。从化区出动一线保洁环卫工人 833 人,出动三轮保洁车 736 台,洒水车 5 台,扫路车 1 台,清扫保洁面积 483 万平方米,清运垃圾约 500 吨。

浅谈纪检察工作的七种谈话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