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日记

一件怪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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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一件怪事作文[一件怪事作文]俗话说:“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小偷和老鼠一样,又怕人又怕光,一件怪事作文。可是,有的小偷,既不怕人,也不怕光,还假装积德行善,而且还装的有摸有样。一想到这点,我就气愤。在我四岁的时候就发生过这么一件事。 在议和阳光明媚,天气酷热的下午,我合妈妈一起走到大街上去买衣服。在公共汽车上,一个衣装整齐的小伙子将手伸进一个四十多岁的农民衣带袋里。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里,急忙用手捏了捏妈妈的手。不好!小偷的两根手指从农民衣袋里夹出了一张50元的人民币。太好了,那50元钱还没有被小偷放进自己口袋里就被农民发现了。我想,那个农民一定会把那个小偷送到公安局去。谁知道那农民双手抱拳,边作揖边对小偷说:求求你,把钱还给我吧,那是给我孩子看病的钱。我非常惊奇地看着农民,拿小头非常气愤地把钱随到地上。农民便见钱便对那个小偷说“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小学六年级作文《一件怪事作文》。 ◆分享好文◆”接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5元的钱,对小偷说:“这钱你拿去买烟吧!”我更惊奇了,这小偷偷了他的钱,他怎么还对小偷这样可起呢?
这小偷把农民的钱摔到地上, 说:”谁要你的臭钱! ”公共汽车到站了, 小偷下车后大模大样的走了。那个农民拾起那被打落的钱,呆呆地站在车上,周围的人和我一样注视着他。 回到家,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爸爸,爸爸说:“要动员社会的力量去批评社会的阴暗面。”这些话那时我还不懂,可是几年过去了,我还是一直记得这件事。一件怪事作文500字

最新一件怪事作文可以看看这篇名叫作文一件有趣的事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一件怪事作文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作文一件有趣的事七岁那年,我在洗手时,无意间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洗手时,我不小心打翻了一盒牙签,牙签统统泡在水里,我万般无奈,如果不尽快处理好的话,牙签就会被水泡软,多少免不了一顿批评,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

过了一会,想到牙签是木制品,打湿后有可能不能用了,年幼的我玩性大发,将错就错,开始在水里玩起牙签来。我把口杯里的梳子、牙等物品扔进水里,摆弄起来。玩的不亦乐乎,但还觉得不过瘾,见吧台上有块海绵,便随手丢进水里,这时,令我惊奇的事情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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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一泡进水里,众多的作文牙签都被黏在了海绵上,就像吸铁石一样。把海绵一拿起来,牙签瞬间就静止不动,放回去,又齐的被吸了回去。年幼且无知的我十分疑惑,便反复拿起、放下,想探个究竟。经过反复的观察后,我发现海绵在吸水时候,周围会产生一些很小的漩涡,我顿时恍然大悟。

海绵吸水时,会产生些很小的漩涡,小漩涡会产生一定的吸力,而牙签很轻,便顺水一同被吸进海绵身上,不仔细观察,不认真思考,还以为是吸铁石的原理呢。一次无意间的玩耍,看似没什么,其实锻炼了我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真是生活处处有学问呀!最新作文一件有趣的事可以看看这篇名叫一件有趣的事作文600字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作文一件有趣的事

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一件有趣的事作文600字2018年7月的一天,我在家百般无聊,便打算去找我的表弟玩,我下了楼,在楼下,我看到这样一幕。有一个比较瘦的人,他站在一辆白色的小汽车面前。白车前面有一辆红色的车,白车后面有一辆黑色的汽车,这两辆车都离白车很近,前后大概都只有一巴掌远。我心想:白色的车应该就是他的车吧,他应该是觉得两辆车离得太近了,不好移出来。

他有一头茂密的黑发,大眼睛,穿蓝色衣服,黑色的裤子,黑色的鞋子。他上车,打开车窗,看着倒车镜倒车,他倒一点儿远就下车看一次。我心想:这样一厘米一厘米地移动,要移到何年何月啊?有没有更快捷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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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时,跑来了一个胖子,他梳西瓜头,小眼睛,大鼻子,大嘴巴,穿一身黑色的衣服。我心想:这个胖叔叔真像一只肥,跑起来全身的肉都在动。他说要帮白作文色车的车主,车主高兴地同意了。于是,他指挥车主先向右打方向盘,再倒车;再向左打方向盘,再前进。这样反反复复几次后,白色的车终于移出来了,我也松了一口气。这个胖叔叔真是一个大好人!老天爷一定会保佑他的!白色车的车主把头伸出车外,向胖叔叔说了一声“谢谢”,胖叔叔则回答了一声“不客气”。可是,随后胖叔叔竟然上了前面那辆红色的车,油门一踩把车开走了。白色车的车主顿时傻了眼,原来胖叔叔就是红色车的车主!我也一下子傻了眼。我心想:为什么还要大费周折的移车呢?胖叔叔直接把自己的车开走不就行了。

我哈哈大笑起来,这个胖叔叔可真逗,居然用这么笨的方法帮人!笨得可爱!这可真是一件有趣的事啊!以后,我帮助别人的时候,一定多动动脑筋,可不能像这个胖叔叔这样,做了好事,闹出笑话。最新一件有趣的事作文600字可以看看这篇名叫改变,从一件用毅力打败体力的事开始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一件有趣的事作文600字 改变,从一件用毅力打败体力的事开始

文/老杨 我最近收到的读者留言里,出现很多这样的问题。 逃窜同学说,“很厌烦现在的这种生活,早想改变一下,只是一直行动不起来。” 硫克同学说,“终日生活在工作,游戏,电影中,想要跳出这样的日子,有一个梦想是如此地遥远,不知如何去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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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薄荷阳光同学说,“我也想和你一样做一个积极向上,依赖于自己的女孩子,可是总是找不到正确的方法,不知道要从哪里入手,每次告诉自己要努力,可是坚持不了几天就放弃了,也找不到当初努力的原因……” 改变究竟是一件有多困难的事呢? 我用整个大学四年都在验证着“改变”的不可实现性。回望那样的四年,我发誓从未见过自己这般糟糕的女生。和现在的勤奋相比,那时的我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我超重,邋遢,堕落心强,缺乏对未来精美的计划。我羞于向人展示的寝室里,书桌上铺满了散落的文具和课本,上个星期的变质面包来不及扔掉,大敞开的电脑屏幕污迹斑斑,键盘缝隙里装满清晰可见的饼干渣,我的床铺上挤满毛绒玩具和化妆品,被褥在整个学期里有一半的时间懒得叠起,没有清洗的咖啡杯放在阳台上四个月差点培育出蘑菇。我经常逃课,把寝室里的美剧和日剧当做“我在自学啊”的安慰,靠一点小聪明用突击复习法把期末考试蒙混过关。我做事缺乏条理,忘记去图书馆还书欠出八十五块的罚款,永远把作业拖到最后一秒去完成,也时常把一些事情本末倒置。我渴望舞台却惧怕成为焦点,从来没有参与过什么社交活动,习惯一个人窝在寝室里和自己的坏情绪作伴。更可怕的事,我一直在不停地膨胀发胖,用火锅和烧烤消磨一个个寂寞的晚上,啤酒填满青春的迷茫与慌乱,导致每半年照片里的自己都要大上一个尺寸。每年一次的800米体育测验,我是唯一无法完成任务的女生,气喘吁吁装模作样地跑下200米就主动投降,理直气壮地和体育老师解释,“我身体不好,每次跑步心脏特别难受”……我的决心深厚,毅力单薄,总是在做一些持续性很差的事,比如突发奇想去操场上走10公里,却在第二天蜷在被子里边吃薯片边看一整天电视,还要在微乎其微的效果前委屈地抱怨,“为什么别人的改变看起来都毫不费力呢?!”

在那些最美好的日子里,我尽情地做梦也尽情地辜负自己,我想成为期末考试中的佼佼者,却连每个晚上两个钟头的自习也不肯坚持;我想穿着礼服在舞台的聚光灯下唱歌,却连报名参赛的申请表也不敢填一份;我想找一份牛逼企业的实习工作来做,却连份像样的简历都没准备过;我想成为纤细的美人,却从来不肯做一点流汗的运动;我想成为一个作家,却半个月也懒得动笔一次。我做了那么多徒劳的白日梦,却从来没成为梦想中的那个自己——事实上,我连一丁点儿机会都没有给自己。

毕业之后受到一次感情上的重创,犹如浑浊天空里的一道闪电,虽然痛彻心扉,可那道强光却把我的世界都劈亮了,让我除了忙着痛恨渣男,也渐渐发现发现,我在自我建设上的失败,程度比渣男的道德败坏还要严重,是我先背叛了自己,他才来背叛我。我一直活在这么多的问题里,迫切地需要一场改变,也情愿付出努力,期待自己成为好一点的人。我急功近利,恨不得在一夜之间就把所有的花毛病全部舍弃,软件硬件一个不落地统统升级完毕,而日积月累下来的惰性习惯,并不是非常容易就可以舍弃。

人们从一种堕落的生活中逃离,往往需要来自外界的强烈刺激,比如失恋,离异,亲朋好友的背叛和嘲讽,如此变故常常会令人衍生仇恨,以此去支撑一场动力十足的自我变革。可是即便再强烈的仇恨,也有烟消云散的那一天,当你的动力从熊熊大火变作奄奄一息的小火苗,就会意识到任何改变如果没有来自于内心坚定的意愿,通常都不会持久。西方有句着名的谚语, 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可是我必须说明,在最初改变的时候,我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复仇的计划,关于一段越想越气愤的感情,我心里分分秒秒在对自己讲,“他给我多少痛苦和委屈,我就要用这些为自己赢得多少光鲜。”那时在看的《致加西亚的信》中写道 “世界上再宏大的工程,也都可以分解成细小的具体事情,要想做成大事情,就必须把分解后的每一件小事情做好,所以任何事情都要从一开始做起,只有从一做起,才能做到二、做到三,才能最终成功……”对此我十分赞同,任何一次下定决心的改变,都要从一件看起来比较难的事开始,而为了给自己的改变寻找一个突破口,我决定,早起。

我看过很多关于早起的科学报告,也了解一些帮助早起的健康理论,可在我看来,这纯粹是一件有关毅力的事,对于一个把闹钟定在七点钟而时常在八点半不得不起床的时候才一跃而起的人来说,把闹钟设定在六点钟逼迫自己一定起来的感受,是头脑中两种声音的激烈争辩,一方说“太累了再睡一会,实在是爬不起来”,另一方在说,“快起来,昨晚睡前还发誓一定要六点钟起床呢”。在你连续两天听从前者的声音依旧八点半才睡眼惺忪地醒来,那我相信你一定逃不掉自尊心的责怪,一个连自己的决心都要辜负的人,就别指望有什么成功的人生了,生命没有那么虚弱,不必要靠很多的睡眠来维持。而当你最终说服自己,可以每天准时早起,那么这是一件有多么好的事呢?在每天为自己多争取的两个小时内,我能够为一整天做个详尽的计划,处理掉一周的全部邮件,写一小段故事,专心读一百页的书,有时还能看掉一整部电影,一整个月下来,往往可以写出几篇文章,看完近20本书,7部电影,和远方的朋友保持邮件联络,这些作为持续的积累,放在我的人生里,就是长久的优势。我的意见是,当你决心早起,也拥有六点钟起床的毅力时,你一定要清楚“我为什么要早起”,你每年比别人多出的2*365个小时的时间,不是拿来聊天玩游戏无所事事的,这样争取来的时间,要做一些对未来有贡献的事,可以在一段时间的坚持下为你的人生或事业提升一个新的高度。

也许有人会说,我不需早起,只要晚睡也可以达到一样的效果。在我看来,早起是一件比晚睡好太多的事,暂且抛去健康层面的原因不谈,能够有毅力六点钟从被窝中爬起来的人,一定比凌晨一点钟才入睡的夜猫子要少得多,而如果你有幸成为早起的一员,就会发现朋友高频率发送新鲜事到朋友圈,或者微信中此起彼伏地“约吗,约吗”,在早上六点到八点的那个时间段几乎不会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了高效率的工作环境,就像在上下班的交通高峰期和清冷万分的凌晨里开车,能够开出的距离,是有很大差距的。当你内心充实地开始新的一天,这感觉比被八点三十分的闹表叫醒,大骂一声“不好又他妈地迟到了”然后迅速洗脸牙飞奔一般出门上班的感觉要好得多。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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