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浅谈城管执法人员不良心理因素成因与对策调研报告无论你从事的是什么工作,什么岗位,都需要对自己的工作做一个总结,对未来有一个好的计划,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关于浅谈城管执法人员不良心理因素成因与对策调研报告的范文模板,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哦!01自xx县开展“三城联创”工作以来,xx县城管执法人员始终坚守在一线,为打造美丽、洁净、文明畲乡,默默地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但城市管理是一个涵盖超过300多项执法权的组织机构,主要涉及市容环境卫生、道路、拆违等一系列城市民生问题。工作强度大、内容繁杂、舆论压力等诸多原因,导致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整体士气不高,许多执法人员存在各种不良心理因素,影响了工作顺利的开展。因此为了更好地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克服各种不良心理因素干扰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城管执法人员心理现状
1.城管执法人员是执法工作者中的“弱势群体”近年来,城管一线执法人员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争议一直不断,甚至被看作是一个特殊群体,工作压力大、难度高,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承受压力最大的职业之一。从职能层面上来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责宽泛,可以诙谐地概括为“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但从组织架构而言,城管又是一个尴尬的角色,工商、卫生、税务、交通等部门是国家对社会工作方面的权力机构延伸,从中央到地方都有垂直清晰的权力架构。而执法局是地方城市政府为了进行有效城市管理而按其意志打造的专业化队伍,在各个城市各自为战。没有一部专门的城管法作为执法依据,民众对城管执法的可信度与服从度大打折扣,导致城管队员经常陷入自我尴尬的境地。
2.城管执法人员不良心理因素的具体表现
2.1挫折感强烈在拆除违章建筑、劝离流动商贩、纠正商户占道经营等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被执法人拒不配合,甚至经常出现暴力抗法的情况。更为常见的情况是屡教不改,屡禁不止,刚刚整改完毕又卷士重来。执法行为难以得到周围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执法队员的劳动长期得不到尊重和理解,自我价值无法实现,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就得不到满足,这样容易产生强烈的挫折感。
2.2缺乏职业荣誉感多数执法队员曾有过自卑心理,怀疑工作价值,缺乏自豪感和荣誉感,认为工作没有什么意义,感到前途渺茫,难以发展。特别是跟公检法、国税、地税等执法人员相比,城管执法工作量大,辛苦受气不说,待遇、地位也有一定的差距。同时公众和社会舆论对城市管理执法存在固有偏见,导致执法队员的职业荣誉感缺乏。
2.3情绪易失控在执法过程中,面对一些执法对象表现出拒不配合的消极抵抗或者哭闹、煽动围观群众等抗法行为,执法队员经常需要不厌其烦地进行劝说。有的违法对象甚至使用挑衅的语言和行为,故意激怒执法队员,导致队友情绪失控,出现粗暴执法的行为。而粗暴执法更容易引起群众围观,加之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的指责和非议,有时会导致冲突易升级,使执法队员情绪更难以控制。
2.4角色矛盾,内心纠结城市管理执法队员承担着许多社会角色,是国家公务人员、执法者、家庭成员等等,对于这些社会角色,不同群体有着不同的期待,有时甚至会出现截然不同的情况。上级要求队员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管理者希望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家庭希望队员能够准时下班,多些陪伴,工作中又时常出现需要加班的情况;群众要求执法队员好公共服务,执法对象却又拒不配合……被不同的期待加在同一个人身上,一旦协调不好,那势必导致出现社会角色的矛盾。如果长期处于这种矛盾状态下,就会出现身心俱疲的情况。
二、城管执法人员心理问题产生原因
1.城管执法人员不良心理形成外部原因
1.1暴力抗法行为时有发生近年来,城市管理执法队员与执法对象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严重,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主要可以归纳为三大类:个体对抗执法,以辱骂、耍赖、撕扯、恐吓执法队员为主,个别人员甚至直接用利器伤害执法人员,躺在车轮下阻碍执法进行;群体对抗执法,主要表现为被执法人的亲戚朋友不问前因后果,根本不明白事件的真相,采取起哄、围攻、毁坏执法装备等行为对抗执法;煽动、利用弱势群体对抗执法,一些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以哭天喊地,声泪俱下,混淆视听,顾作痛苦状,来吸引行人围观,博取大多数人的同情,使执法人员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1.2社会舆论对城市管理执法带有主观偏见目前社会对城市管理执法问题关注度非常高,不少媒体为博取眼球,往往将少数执法事件当做社会热点进行炒作。例如在xx发生的一位执法队员因女摊主把一大碗的萝卜丝倒到一名坐在执法车内的执法队员头上,该队员一时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立即下车踹了女摊主一脚事件,就被现代金报、腾讯大浙网等媒体报道。而且翻看各类评论,几乎是一边倒地批评执法队员。社会舆论的不理解、不支持导致了城管执法人员缺乏工作荣誉感,以至于有些孩子甚至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父母是城管执法人员。
1.3家庭有时也会带来一定心理压力在xx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攻坚阶段,拆除违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对城市管理执法队员来说,“白加黑”、“五加二”已经是工作常态。而且就算是平时,加班也成为一种常态。城管执法人员把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很少顾及家庭,父母配偶往往会多有怨言。每次回到家里工作累的只想休息,没有心情和精力做家务,久而久之,与家庭成员的关系渐渐疏远,导致家庭关系紧张,甚至出现一定的危机。来自家庭生活的压力给城管执法人员带来的是更为严重的心理负担。
2..城管执法人员不良心理形成的内部原因
2.1工作责任的压力城市管理工作涉及职责多、任务杂、突发情况频率高、工作情况复杂。管理对象主要是弱势群体,时常还会涉及他们的生计问题。执法过程总,他们往往会把各种不满情绪转移到执法队员头上,如果处理失当,很容易激化矛盾,带来负面的影响。目前,社会既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体现以人为本,又要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各项法规,确保城市生产、生活秩序,这就对城市管理执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日常工作压力非常大[1]。
2.2工作任务的压力“三城联创”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同时加上将xx县域打造成旅游景区的发展目标,xx的城市管理工作力度和难度都在不断提高。xx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走在不少县城的前列,但仍存在部分路段狭窄,加上电瓶车较多,并且交通规则意识淡漠,个别路口只要流动商贩一集中,便很容易拥堵。而且不少市民的认识和居住习惯却没能逃离农村的模式,喜欢种菜和随意搭建,这些情况都必然导致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标准和强度的提高。这样一线城管执法人员天天面对的是新情况,新问题,稍有懈怠,便会陷于被动。长期面对工作压力,极易产生慌乱,焦虑,抑郁,失衡等不健康的心理。
2.3城市管理执法手段单一我们提倡文明执法,但城市管理队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手段却很单一。如对于无照商贩采取的执法手段,一般都是处于数额不等的罚款,并没收其贩卖工具和物品。而很多无照商贩由于缺乏其他谋生渠道和手段,又不得不重操旧业。大多数情况下,执法依靠“突击、整治”来实现,还没能达到规范化的“法制、机制”来实现,导致违法违规行为反弹性大。如占道经营、违法建筑、垃圾乱倒等现象,今天整治好转了,明天又可能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还有“牛皮癣”广告等总是让人防不胜防,城市管理工作还处于“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身心疲惫,却且得不到社会认同,城管执法人员的压力可想而知。
三、城管执法人员心理问题解决途径
1. 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工具当前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推行服务型政府构建,政府职能由过去以管理为主转为服务为特色,管理为支撑的发展模式,城市管理模式也应当变“堵”为“疏”。通过合理规划,人性化设置,在不增加被执法者经营成本的前提下,减轻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量。规范对城管执法工具的管理,对执法巡逻车喷涂统一标识,便于执法车辆接受城管组织和民众、媒体的广泛督。配备城市管理执法取证电子产品,对执法行为进行实时记录,为城管队员合理执法证据。
2.加强与民众和媒体的良性互动结合当前城管组织对自身形象宣传的不到位,民众不甚了解城管的具体工作的现状。城市管理部门需要自我强化,抓好团队管理,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加大与广大媒体的互动,及时反馈落实各类投诉或建议,借助新兴传媒平台多渠道向社会征集城管工作意见,以坦诚的胸怀去接受民众和媒体的督和评价,不回避敏感问题。通过“公众体验城市管理”等活动,让民众更多的参与到了解城管执法工作的队伍中来。
3.建立良好的薪酬保障体系薪酬保障作为工作保障中的重要因素,对于巩固组织中员工的稳定性和良好的工作绩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管执法人员,尤其是广大协管队员所享受的薪酬待遇确实与工作强度有一定的差距,安居才能乐业。因此亟需建立城管执法人员薪酬动态体系标准,奖励先进,勉励后进,激发他们的工作动力和基情,回避选择性执法中的利益寻租现象,维护城管组织形象,打造一支稳定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
4.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正常培训教育轨道增设《心理健康知识教育讲座》,让城管执法队员了解心理健康问题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正确应对各种心理问题,增强城管执法队员的心理承受能力,客观对待名誉、地位、权力和金钱,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同时要开展提高执法艺术的相关讲座,在不降低执法法律标准的前提下,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取得被处罚者的理解和配合,使执法平稳有序,富有实效。
0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一支集多项执法功能于一身的执法队伍,承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主要任务。但在城管执法实践中却时常遭受来自主观、客观、内部、外界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干扰,在执法过程带来一定的消极被动和难以作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执法难、难执法的现象也凸现出来,再也不能等闲视之,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对此,本文试从几个执法难的因素、造成的不良后果、形成起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探索相应的对策。
一、执法难的成因及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城市管理各方面条件发展不完善造成难管理的局面。城市管理是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来的一门综合性管理工作,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由于全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从而使各地区和每个人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大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好,居民素质也比较高,大的城市管理理念也深入人心,但在中、小等发展城市,许多普通市民的城管管理观念意识还没有跟上,更不要提大城市管理理念了。而且由于我国法制还不完善,因此国家也缺乏对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典,各地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尺度,这就造成了城市管理者的管理困难。
2、外部执法环境存在的主观扰法情况造成执法人员难管理局面。在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一些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存在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形。例如嘉兴市秀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建设中队对长期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经常造成交通堵塞,发生纠纷,周围群众反应强烈的马路市场进行取缔,当我们对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行政处罚手段时,往往就经常有一大帮的围观群众,出于“同情弱者”的简单心理,乱“打抱不平”,乱起哄,喝倒彩,甚至指责执法人员欺负老百姓,欺负外地人,或者无根据地指责城管部门把罚没款物拿回去私分处理等,在社会中造成对执法人员和城管部门的不良影响,也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3、审批与管理的脱节造成了难管理的局面。 2004年7月实施《行政许可法》后,实行了审批和处罚相分离之后,造成了建管部门与审批部门的脱节,增加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执法难度。如在市区一些道路两侧的商店,营业面积很小,却经营很多东西,经营用房根本不能满足经营所需,但新的行政许可法实施后,一些根本不具备开店的条件的经营者,都申请到了工商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商家营业后就只能进行店外设摊,才能维持正常的营业,于是店家开始占用人行道,妨碍交通,影响市容市貌。在查处这类违规设摊的过程中,我们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一般程序给予200元的罚款,从立案查处,调查取证直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至少需要3个月的时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认为比较合算,因占道经营赚到的钱交纳200元的罚款比较值,而且一般经营户认为自己被罚款后就可以店外设摊了,因此当事人被处罚后依旧我行我素,造成一些群众认为政府行政效率低,甚至认为城市管理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等等。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不良心理因素成因与对策调研报告
4、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发展的滞后造成难管理的局面。目前涉及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太少,而且层次都比较低,大多数都是省级人民政府和副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政府令和条例。因此,对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从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条款来处罚,根本不能对违法者起不到教育和威慑,特别是目前严重破坏城市形象,困扰城市管理的“顽疾”——乱张贴、乱涂写、证等,对此种破坏市容市貌,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加重处罚,但套用现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乱张贴、乱涂写的违法行为,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只能处以十元到一百元的罚款,并且这些人员一般都是证老板临时雇佣的“三无”人员身无分文,根本起不到教育和处罚的作用。
5、无照经营困扰城市管理难管理的局面。 无照经营是目前城市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本地下岗待业人员、郊区的农民和外地来禾的无业人员成为无照经营大军的主要人员。他们大都无一技之长,为了生计,一时得不到安置,于是干起了小本生意,又不愿意或不能进入合法经营场所,他们大都没有本钱,而且可以逃避一些费用,因此便加入了无照经营大军。他们大多都缺乏合法经营的意识,一些不文明积习难改,往往采取“游击”方式无照经营,与城管执法人员兜圈子。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目前一般采用当场处罚,而二十元、五十元不等的额度对某些经营者来说触动不大;而要加大处罚力度,没收经营工具必须采用一般程序,但如果清除无照经营聚集的市场,当场填写复杂的执法文书则造成执法人员手忙脚乱,没有更多时间执法,无照经营者就逃之夭夭,招致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及时加重处罚了,但是由于这些人大都没有固定居所,事后都难以实行,所以目前城管执法人员都一般实行当场处罚收缴。
6、暴力抗法形成执法难的局面。暴力抗法是目前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已经成为做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障碍,也极大地打击了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嘉兴市秀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建设中队为例,2003年影响较大的暴力抗法事件5起,受伤6人次;2004年上升为8起,受伤17人次,但因实施暴力抗法而被拘留的不法人员仅1—2人次,且受伤的队员几乎都没有得到任何赔偿,造成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产生了畏难情绪,而违法行为者却越来越目无法纪,无视执法人员,从而形成了“加大执法力度,就造成暴力抗法,一暴力抗法执法人员就松懈,一松懈就乱,一乱就紧”的怪圈。
二、建议及相应对策
1、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各方面宏观条件。 城市管理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其基本概念和理论体系的建立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涉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规范、执法规范、行政强制规范、执行规范等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民中只知道偷、抢等是违法犯罪行为,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甚至产生认识的错误和偏差。政府各级机关和部门以及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主动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要积极给予配合和支持,让老百姓产生对乱设摊、乱张贴等行为是违法行为的基本概念深入人心,从而更好地遵守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要借鉴那些大城市甚至是国外一些比较成熟的城市管理工作先进经验。
2、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为城市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一个国家法律化程度不仅取决于依法执法的力度,更主要通过国民的法律素质及守法自觉性来体现出来,两者相辅相成。介于此,城管执法要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切实使用和发挥好各项督和执法职能,从外部环境努力为城市管理工作创建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普法力度和道德文明建设,从社会部门抓起,使行政执法有一个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城管部门重点做好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居民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等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地形成宣传声势。让更多的单位和居民理解和支持城管工作,从而形大人民城市人民管理的大局面。
3、审批部门与管理部门要互相联系紧密配合。 随着处罚与审批相分离后,一些涉及到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的审批单位在同意申请人的申请颁发许可证之前,有必要先经城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才能进行许可。例如一些不符合取得许可证条件的,如果单单从审批的角度,有些审批部门单单从本部门的工作量和经济实惠考虑,往往忽视有些审批许可后,会带来种种的管理上的问题,增加政府的城市管理难度和成本,因此审批部门应加强与管理部门的联系;同时,地方法院也要支持城管部门的执法工作,树立城管部门的执法威性,每年对城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子,给予定额支持执行。
4、要灵活运动现有的法律法规为城市管理工作服务。由于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滞后,为了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对当事人起到教育的作用,我们可以从法律的多种的角度对一些给城市管理带来难度,屡禁不止的违法行为,可以从套用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罚。例如:城市“牛皮癣”的制造者,为了揽络证的生意,到处乱涂乱写,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对这些证人员,把他们的造假的“窝”端掉,对制造者以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违法事实,进行刑事审判,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牛皮癣的产生。例如今年,嘉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公安部门连续几次端掉了隐藏在嘉兴的几个制假窝点后,市区的城市牛皮癣有了明显减少了,市容市貌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5、要疏堵结合实行人性化管理。要切实关注弱势群体、扶助弱势群体,以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政府应对地区弱势群体进行广泛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确实属于弱势群体的,要积极扶持,采取以疏导帮助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办法,执法部门也要视情况而进行执法工作,尤其是督执法的有关部门,不能见问题就一味地“扣分”,要替基层执法人员解决难题、减轻压力、协调关系,以解决问题为最终目的。
6、“三位一体”做好综合执法工作。
为了加大城市管理的力度,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因此要形成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三位一体”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在城市管理执法力度不段加大的同时,“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有效地降低了,暴力抗法和减少执法人员伤亡的事故,为一线执法人员创造了良好的执法秩序和环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一个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的政府职能机关,其从组织形式到工作内容都是崭新的,没有模式及规律可以遵循,这就需要在执法实践中,敢于创新、勤于思考、善于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对执法中遇到的难题,要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在实践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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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一、**区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公车改革后,**区司法行政机关共5辆执法执勤车辆(其中2辆为局机关使用,3辆为司法所使用)。基层司法所车辆经费由其在我局下拨的办公经费中列支。基层司法所车辆所有权属于区司法局,车辆管理和使用属基层司法所,**区司法局印发了《**区基层司法所公务车辆管理及考勤制度》规范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
二、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车少事多。**区共16个基层司法所,但仅有3个司法所配备了执法执勤车辆。司法所诸多业务工作需要使用车辆,比如: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对社矫人员进行调查、走访、回访,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到现场查看、调解等,但大部分司法所都无车辆使用,通常需要自己骑车前往,而油费又无法报销,只能自己掏腰包,长此以往,势必会打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双重管理体制不利于车辆管理。根据**州市**区委员会办公室 **州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八办发〔**〕18号)文件有关规定,基层司法所实行司法局与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体制,其中行政业务和人事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日常工作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列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范围。由于基层司法所日常工作及司法行政列入乡镇工作范围,部分乡镇想利用公务用车统一管理使用为由对执法执勤用车实行统一调配使用,而执法执勤用车的主要用途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调查、走访以及其他执法行为,如果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调配,必然会对司法行政工作带来影响,从而影响各项业务的开展。
(三)维修成本高。司法所配备仅有的3辆执法执勤用车中,已有2辆使用时间较长,接近报废年限,性能不好,维修成本高。
(四)工作效率受影响。部分乡镇辖区范围较大,且多为山地地形,道路崎岖,路况不好,骑摩托车、自行车安全系数低,干部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三、意见建议
(一)增加执法执勤用车。增加执法执勤车辆,并同步增加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保证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顺利开展及执法执勤车辆的正常运行。
(二)规范执法执勤用车管理。理顺管理体制,争取与乡镇(街道)政府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车辆使用管理,使执法执勤用车真正服务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篇二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根据省厅指示,我们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执法执勤用车管理问题作了专题调研。
一、现状目前,我市执法执勤用车已经按照省厅的要求全部核定到单位,即市本级在原编制的基础上核定10%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后,保留60%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县市区在原编制的基础上核定
5.4%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后,保留70%一般执法执勤用车编制。
改革前我市执法执勤用车编制1683辆,其中市本级425辆,县市区1258辆;改革后执法执勤用车编制1174辆,减少509辆,其中市本级272辆、减少153辆,县市区902辆,减少356辆。市本级的车改后编制已经市财政局行文下发,县市区车改后编制由县市区财政局行文下发。财政部门日常工作中主要管理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即实行编制和标准双重控制管理。
二、问题主要是两大块,一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不足;二是一线基层编制严重不足。
1、特种车的问题:①**年开展的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省厅自**年至**年相继核定了我市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编制时,编制中没有明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后来下放的工商系统有核定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此次车改,我市按照省厅确定的原则(市本级10%,县市区
5.4%)核定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共117辆,其中市本级43辆,县市区74辆。②实际情况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统计有出入,实际正在使用的特种车远远超过统计上报的,如市公安局,报告的特种车29辆,实际超过50辆,其中市局30辆,交警支队13辆,**公安局8辆。其他如法院、检察院、森林公安情况也是如此。
2、编制问题:①森林公安编制问题。森林公安机关负有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职责,同时负责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我市森林公安机关现设市级森林公安局1个,内设警令(指挥中心)、刑侦治安、森林消防等7个科室,辖直属分局1个,派出所3个;县级森林公安局13个,内设机构70个,辖派出所42个。全市干警编制430人,承担全市3033万亩森林保护的责任和13个自然保护区、14个森林公园、2个湿地保护区的治安管理责任,每位民警要负责7万亩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森林防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工作环境全为边远山区,交通十分不便。目前,全市实际配备车辆127辆,其中市本级16辆,县市区111辆;这里面包含了森林防火指挥车、森林火灾案件现场勘查车、森林防火运兵车、囚车等因安装有专业设备且需24小时定点停放侯命、应急处突的车辆。**年省财政厅湘财资【**】8号文核定了我市林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81辆。经我局商林业主管部门,分配给森林公安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48辆。车改时,我们进行了倾斜,但也只能保留执法车编制43辆,其中市本级3辆,县市区40辆。按此编制,仅能保证基层派出所每所1辆车的最低配置,其他如刑侦治安、森林防火等将无车可用,无法保证正常的执法执勤工作。②农口系统缺编问题。**年,省财政厅湘财资【**】8号文核定了我市农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编制,但是**区、**区、**县农业局和**区、**区畜牧局等5个单位编制为0。③公安一线基层车辆编制问题。以市本级公安系统为例,正式干警1259人,协警1400人,合计从警人员2600余人,此次车改后保留执法车编制186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共190辆,约14人1辆车。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原先配备车辆本就不足是根本的原因。
三、建议
1、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公检法等部门的中央主管部门有装备配置的文件,其中对特殊车辆的配备有明确要求,如基层法院配备囚车数量等。
2、充实基层一线的执法车编制。前面讲的是市本级的情况,县市区的情况更为严重。可否考量不按原先的编制,而是根据地域、人口等实际情况重新核定编制。
3、对可以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机构进行更进一步的完善,如前面提到的农口系统没有编制的问题,还有尚未纳入执法车管理的交通路政执法、环保的测检测执法等纳入执法车管理范畴的问题。
4、完善执法车管理机构,为执法综合平台建设打好基础。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省市县财政基本没有专门的执法车管理机构,或挂靠政府采购管部门,或挂靠资产管理部门。怀化的情况还算是好的,市财政的控购办保留着。已经很多年了,上面不开会,不下文件,不安排经费,上下之间缺少沟通。作为基层的工作人员,我们亟盼得到认同,有归属感。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不良心理因素成因与对策调研报告
篇三一、基本情况我市两级法院干警政法编制1180人,其中核定执法执勤用车的人员编制1086人,实有驾驶员152人(其中工勤编专职驾驶员21人,占驾驶员总数的14%;临聘驾驶员62人,占驾驶员总数的41%;兼职驾驶员69人占驾驶员总数的45%)。目前全市法院现有公务车辆共计202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1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5台、特种专业用车26台)。本辖区执法执勤用车编制220台,实有181台,缺编39台,一般公务用车编制市公车办在进一步确定中。
二、车辆管理存在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全市辖区法院车辆的管理与使用上总体情况是良好的,尚未发现明显的违规违纪问题。在管理上,大多数法院都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使用警车,较好地反映了本单位在管理上的成功做法。但是,在管理的细节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个别驾驶人员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个别驾驶人员参加学习教育不积极主动,对警车管理相关规定理解不深,认识不到位,思想上还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不能自觉地用交通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以致在驾驶车辆时,不遵守交规交纪,突出表现在行驶中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抽烟、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长期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随意掉头、随意使用警灯警报器等,有的驾驶人员将警车乱停乱放,甚至不顾三令五申停放在酒店、歌舞厅等场所门前,不仅扰民,影响了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如回龙法庭驾驶员谭某(临聘),驾驶警车乱停乱放,办公室及时收回了该车辆,谭某待岗反省。
(二)GPS管理功能未能完全发挥车辆管理人员利用GPS管理系统加强警车日常管理,对车辆运行、行驶状况等进行实时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地提升了车辆管理效率。但通过中院车载信息服务系统普查各基层法院使用GPS控系统的情况看,个别基层法院车管人员系统登录较少,说明管理人员还没有全天候、全时空对所属单位车辆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还有个别基层法院对车辆GPS管理数据利用有限,利用GPS进行油耗部分功能未能有效利用,还通过常规管理手段进行车辆管理。
(三)配发到庭室的车辆管理难度较大基层法院部分车辆分散,部分执法执勤车辆配发给办案部门(庭、室)使用,无专职的驾驶员,驾驶员主要由部门(庭、室)负责人或干警兼任,交规意识和驾驶技术参差不齐。部分干警驾驶员由于工作原因,参加学习教育培训相对较少,交规交纪理论学习不深入,遵规守纪意识淡薄,管车爱车护车不积极,平时对执法执勤车辆用管脱节,重使用不注重小白脸,或小白脸不到位。
(四)维修小白脸还有漏洞一是个别单位车辆维修事项不具体,多由驾驶员说了算;二是维修企业的维修技术有待提高,定点维修企业的修理技术参差不齐,有些技师对车辆故障判断还不准,导致换了配件却排除不了故障,维修厂变成了换件厂;三是汽车配件市场较混乱,当前汽车配件市场有进口原装、正厂件、副厂件、及仿冒件等鱼龙混杂,价格多样,某些配件就像假烟假酒一样,在外观上很难分辨真伪。
(五)车辆少,已超报废标准的车辆仍在超负荷运行近几年辖区法院一直没有购买车辆,部分车辆使用年限长,因车身故障无法继续使用,而长期停放在车库,已达到或超过报废条件未能及时报废。由于执法办案任务重,执法执勤车辆少,部分车辆虽已老化但仍在使用。如全市法院使用年限10年,里程30万公里以上的有58辆,类似性能状况差的车辆用于工作中,燃油费、修理费成本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在使用中容易发生故障,存在安全隐患。不仅违反相关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而且还严重威胁着广大干警的生命安全。
三、原因分析
(一)车辆编制体制不完善2003年1月1日起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专用车辆编制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各级人民法院专用车辆的配备标准:中级人民法院年审理案件在4000件以上的定编50-70辆。基层人民法院年审理案件在年审理案件在5000件以上的定编35-45辆;年审理案件在2000件以上的定编25-35辆。**年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基层人民法院编制按照《基层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规定的1辆/5人的配备标准核定,而我市中院近年年审理案件均在5000件以上,基层法院年审理案件均在2000至5000件左右,两级法院及人民法庭的实际编制和实有车辆数量都比较少,均达不到要求数量,难以保障办案的需要。
(二)工作责任心不强,管理制度不完善,督工作不到位个别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对“依法管车、用车”的重要性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上级出台的人民法院《警车管理规定》执行还不到位,相关的管理机制、责任机制、督机制不够健全。没有很好地把对警车的使用管理当作大事抓实,管理好。督不力导致管理难以落实。当前,基层法院对执法执勤车辆的督管理仅仅依靠车管部门的督、管理,其力度不够大,督管理不力,督管理效果不明显。以致于出现管理不严、措施不力、态度不坚决、查处不及时的问题。
(三)对驾驶人员关心不够,管理不严一是临聘驾驶员工资待遇低,精力不集中。基层法院法警部门人员少、任务重,加之工勤人员编制少,在职干警缺编,因此只能从社会上招聘部分驾驶员。两级法院聘用的驾驶员占驾驶员总数的41%,多为部队退伍的人员,大多年富力强,家庭负担较重,月工资仅千把元,加上其它所有补助不足1500元,连日常生活都难以保障,与在职人员“同工不同酬”,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由于待遇太低,大多数聘用驾驶员抱临时观念,兼做其他活计、精力难以保证,使他们难以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二是缺乏对驾驶员的全面、客观、可操作性的评估方法。虽安装了GPS定位控系统,但不可能全部督到位,也不可能仅依靠GPS定位控系统来评估,缺少综合的评估方法和体系。三是对驾驶员的激励手段少。两级法院的驾驶员多为合同聘任制人员,且车辆数多于驾驶员人数,驾驶员工作强度较大,部分单位重使用、轻培养,管理教育,激励措施上还没有跟上。
(四)特权思想作怪,形象意识淡薄,服务意识较差少数驾驶人遵章守法的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形象意识差,特权思想严重,存在侥幸心理,随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讲,开着有明显标志的警车,与普通号牌的车比较起来就有优越感、有心理强势,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把因公需要的职能异化了。执法执勤车辆作为审判执行的特殊车辆,外观有鲜明的标识,代表执法者的一种权力,在行驶过程中享有法定的特殊权力。警车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中一个特殊群体,尽管有其执行任务的特殊性,但更重要的还是它的普遍性,那就是与其他交通参与者一样,必须共同遵守交通法规 ,在这一点讲,警车并无任何特权。
四、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各级思想重视,措施得力中院领导高度重视省法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省法院相关指示要求,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科学安排,分管领导亲自督导,及时将上级通知转发至所辖各基层人民法院,并制订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市两级法院执法执勤车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督促搞好自查自纠,尔后组织中院车管部门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号文件和法【**】132号文件列举的11项问题、省高法【**】110号通知要求和市中级法院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内容,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抓落实,保证了上级的指示精神在末端见到成效。两级法院领导历来重视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工作,多次在组会上强调执法执勤车辆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将警车管理工作与司行处(办公室)和用车单位考核挂钩。不定期召开警车使用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八个严禁”》,省高院《人民法院警车管理五条禁令》和市中院《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完善措施,强化落实。
(二)规章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完善了警车管理制度,在警车管理工作中,两级法院较好地坚持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设置了车辆专职管理人员。在人员的安排上利用干警的自身业务能力优势,安排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干警专事车辆管理工作,提高了管理质量。二是严格使用审批制度。因办公办案、出差等需要使用时,由用车单位填报用车申请单,而后交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在市区内由车管部门领导签字批准,辖区以外由分管副院长、周末节假日由院长审批后方能使用。三是敏感时期及节假日强化安全检查。如“两会期间”、“法定节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都要由管理部门和察部门进行一次车辆管理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消除隐患。四是建立了节约用油奖励机制。实行派车单调度制度,专车专用,集中停放,并要求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减少了单车出驶次数,提高了使用效率;坚持规范行驶,按时小白脸,减少车辆部件正常损耗;实行定点加油,提倡节约能源,建立节油奖励机制,有效节约了燃油。五是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实行申报审批制度,由车管人员和驾驶员一起去维修点修理,使车辆维修工作做到既保证修车质量又节约经费,堵塞了维修环节的漏洞,同时加大了报修,以及对定点维修厂的配件价格,工时费等环节的督,保证了维修质量。六是强化制度落实。两级法院制定了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维修小白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规范,我市两级法院车辆管理形成了较科学的管理体系,未发生一起车辆管理方面安全事故。
(三)教育管理检查、常抓不懈加强安全教育是搞好车辆管理的关键,两级法院长期以来一直把车辆管理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加强经常性安全教育,警钟常鸣,预防针常打,安全弦常绷。一是在前期各法院组织了单位驾驶员进行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相关知识的考试。同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落实了整改措施,从而强化了驾驶员的纪律观念、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各车管人员积极履行职责,坚持了定期对驾驶人员集中进行交通法规学习和作风纪律教肓,促使驾驶人员深化安全驾驶意识,增强安全行车的自觉性,确保文明行车。三是各单位对本单位驾驶员的自用车辆进行登记备案,掌握了解每位驾驶员拥有私车的基本情况,杜绝单位或个人使用套牌、假牌车辆。四是对本单位的警车使用管理进行经常性的督检查,认真登记本单位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和违规情况,对违规使用警车、不规范驾驶警车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五是增强执法执勤车辆管理的透明度,拓宽督渠道,积极发挥社会督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担当督员,面向社会受理对本单位和下级部门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问题的举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四)利用信息平台,管理规范两级法院执法执勤车辆GPS管理系统全面正式投入使用后,能依托GPS信息技术,搭建管理平台,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延伸管理范围,拓展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督,规范用车制度,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一是两级法院落实了动态管理,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安装GPS系统后,分管院领导、纪检组长及车辆管理人员通过电脑,随时了解掌握本院车辆使用状况,公务车辆全部进入车辆管理人员视野,外出车辆和在单位待命的车辆一目了然,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二是实施了实时控,有效控制车辆违规使用。车管人员通过GPS系统实时查看外出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径、行驶速度等信息,控车辆是否存在超速、公车私用等情况,同时利用GPS系统的自动轨迹记录功能,抽查车辆运行历史数据,了解车辆行驶状况,使车辆使用更加透明,有效防范了“公车私用”、“乱停乱放”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三是实施了指挥前移,有效保障车辆人员安全。车辆管理人员随时对行使在外的车辆,包括在外省执行任务的车辆进行跟踪指挥,对不熟悉路况的驾驶员进行指导,当车辆超速行驶时,系统会自动报警,为车辆安全行驶,减少油耗,了技术保障。
五、对策及建议公安部89号令发布修订后的《警车管理规定》,从使用范围、驾驶人员、安全检查等多方面对警车的使用管理进行了规范。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五家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为我们管好用好执法执勤车辆了依据和保证。要加强基层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充分发挥执法执勤车辆在执法办案中的作用,就要从加强人车两方面管理入手,推进警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一) 增加执法执勤车辆编制,简化警车报废程序我市基层法院多数派出法庭均位于山区,路途较远,路况较差,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干警编制不断增加,而现有执法执勤车辆数量普遍少,车况性能差。派出法庭是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是联通法院与百姓的桥梁。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同时确保派出法庭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建议在在执法执勤车编制数量、车辆性能质量及更新换代方面更多地向基层法院倾斜。警车报废程序繁杂,建议进一步简化其报废的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基层,服务基层,为基层排忧解难。
(二) 建立具有明确规范的长效管理使用机制管人与管车是车辆管理工作的核心与根本。要围绕这个核心工作,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规范管理。就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进行认真分析,特别是要在人员、车辆的管理上和制度的落实上查原因、找症结、想办法、解难题、定措施、抓落实。一是要建立院领导总管、纪检组督管、司行处(办公室)主管、驾驶员专管的警车管理领导机制,搞好“两手抓”,在一手抓管车的同时,一手抓管人,促进车辆管理的规范化。二是要制定和完善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要对用车、行车和车辆小白脸等各方面都作具体详细的规定,为确保制度入耳、入脑、入心,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要求驾驶员特别是干警驾驶员要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三是要建立和完善 “一车一档”制度。要建立执法执勤车辆《车辆管理档案》,完善车辆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内容包括执法执勤车辆的购置时间、车型、登记证书、保险、行驶里程及燃油情况、车辆使用及变更情况、安全行驶记录、小白脸及修理等,做到随时记录,其登记内容均能做到及时详细、有案可查。四是明确管理责任。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严格落实车辆管理“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并严格实行派车申报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三)加强培训教育,克服特权思想,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一是要增强管理意识,以制度管人,要把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教育作头等大事,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要下真功夫、下狠功夫,确保执法执勤用车安全。二是加大驾驶员学习、培训、整改力度,切实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实行定期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学习各项交通法规和车辆常规检查、故障识别、维修小白脸及典型案例分析等,提高技能和素质。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安全意识。任何时候都要本着“内强管理,外树形象”的原则,车开到哪里,制度就执行到哪里。严禁开特权车、英雄车、情绪车、问题车和酒后驾车。坚决杜绝警牌乱挂、警灯乱闪、警报乱鸣、乱停乱用、乱行乱放等违规现象。强化纪律约束,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强化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随时随地维护职业尊荣和形象,为法院工作的有效开展优质、高效、安全的车辆保障。
(四)严格车辆维修小白脸制度一是明确专人负责,保障制度实施。由懂行的专人负责车辆维修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先报后修程序,制定相关制度来约束驾驶员和修理厂的随意性,并且要求收回所更换的配件进行登记,从源头上遏制虚假项目产生。二是提高维修技术,保证维修质量,车辆要以日常小白脸为主,维修为辅,减少车辆故障、一旦出现故障,则要求修理技师能准确判断故障原因,由此维修企业也要大力提升技师的技术水平。三是加强汽车配件质量督。利用政府采购部门建立的汽车配件质量、价格的信息平台,严格把握配件质量,保证期限和索赔要求等。四是厉行节约,透明管理。按照统一定点维修规定,要与信誉好的汽修厂签订维修协议,车辆维修必须由司行处(办公室)统一开具派修单,按照核定的维修项目到定点汽修厂维修,驾驶员现场督维修,车管人员要跟踪检查车辆维修后故障排除情况。
(五)强化督查,严惩违规违纪行为。一是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法院系统各部门在车辆使用管理中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共同维护法院整体形象。二是加强督查。纪检察和主管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突击检查、电话抽查、现场督察和利用GPS控系统对车辆的出行和停放情况进行严格督检查,以杜绝违规停放、公车私用、随意使用等现象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违反警车管理和使用规定的要坚持原则,较真碰硬,严肃纪律,从严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能姑息纵容,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增强形象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从而有效遏制违法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篇四**年,**区机关事务局把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注重抓紧抓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巩固公车改革工作成果。今年,我局司机19人,公车43辆。于8月初制定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车队管理制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车队岗位职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车队内设机构职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车队车辆管理制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车队驾驶员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对保留的区四家班子及区直部门应急、机要通信车辆办理了车辆保险、过路牌;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科学、合理调配车辆,做到有条不紊;严把车辆的维修审核关,对车辆维修更换的旧配件进行回收;狠抓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安全意识。今年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一、对公务用车喷涂统一标识。**年5月份,我局严格落实中央通知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的有效手段,对保留平台的43辆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具体要求喷涂“**公务”、“**执法”及“督电话0775-12388”统一的标识,公务用车标识化的喷涂工作完成率100%,有效增强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不良心理因素成因与对策调研报告
二、集中办理ETC。ETC不停车收费系统是目前最先进的路桥收费方式,实现了车辆通过路桥收费站不需停车而能交纳路桥费。**年5月,我局为16辆公务用车集中办理了ETC,区机关车队充分利用ETC带来的高效、方便、快捷,积极做好维护和费用保障等相关工作,促进公务出行服务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严把公务用车的维修关。完善车辆维修制度,制定车辆维修流程,送修人员、机关车队到办公室主任再到局领导,层层把关,严格按程序对公务用车进行检修,有效控制车辆运行成本,杜绝不良行为。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巩固了公车改革工作成果。
四、着手建设车辆平台信息化管理平台。我局已于7月份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12月初签订合同,下一步将进行安装运行。推进平台建设,将各类公务用车纳入平台管理,统筹调度使用,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实时控车辆运行轨迹,在线统计行驶里程、费用支出等信息,实现无缝管。
10月18日,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我局将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中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能。贯彻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机关车队现代化管理,一是配备足够人员,保障满足出车需求;二是加快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通过“互联网+”建设公务用车平台(一个平台),建成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调度系统(两个系统),实现车辆信息管理、车辆统一调度和用车督检查功能(三大功能),实行应急机要用车、行政执法用车和社会化租车模块管理,形成全区“一张网”,实现互联互通,形成高效、便捷、透明的管车、用车、督环境。
篇五目前,公车配备超编超标、运行成本高、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一直较为突出。长期以来,公车的不合理消费已成为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从建立公共财政的角度出发,对公务用车实行改革,可从源头上减少财政对公务用车经费的支出。
一、车改将成为倡廉保洁重要举措在*市直部门调研中有人将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概括为“五个特性”,即形式上的公有性、使用上的无偿性、购置上的计划性、管理上的多样性、攀比上的扩张性。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发展,要求政府运作透明规范,对政府的管理水平提出了不同以往的新要求。如何依法、理性管理和使用公车,是政府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对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有助于节约行政资源,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促进运转高效、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譬如,车改后干部员工们如进行一些与职务无关的活动,就得自掏腰包。这在客观上促使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直奔主题,争取用最有效的方式和最少的成本完成工作任务,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时下社会上有种说法,叫做“车轮”,说的就是某些机关干部在公车使用上以权谋私,损公肥私。车辆每年的相当一部分费用用在办私事上,并在车辆维修方面漏洞很多,是一种不廉洁行为的体现,对此群众意见很大。众所周知,由于体制和主客观原因,造成公务用车上存在的超编、超标购车、公车私用等一些不规范现象比较普遍,也成为群众关注的一个热点。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督管理机制,实现阳光操作,既是解决现行机关用车制度弊端的有效办法,也是社会政治文明的进步表现,对促进风廉政建设,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密切群、干群关系具有重要作用。
二、车改中的几个问题公务用车改革最终要实现三个“减少”,即减少财政支出、减少改革成本、减少社会动荡。要实现三个“减少”,必须面对三个问题,一是对现有公车处置的评估,缺乏公信度;二是交通补贴发放标准难以确定;三是公务人员的行车安全难以保障。这就要求地方政府结合各地情况创新改革思路,优化改革路径。以下四种方案代表了今后改革的方向。
第一,取消公务用车,发放交通费用补贴。补贴发放可供选择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确定科学的标准,交通补贴须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充分体现法律的约束力。以现金形式发给公务人员,自行支配,超支不补,节余归己;二是费用由单位集中管理,个人在限额内凭票报销费用,超支不补,节余转入下年度使用或按一定比例奖励个人;三是由单位集中调剂使用。即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按市场运营的交通工具正常耗费,实行乘车补贴政策,核定补贴标准,建立乘车补贴费用账户,按职级和工作需要每月或每年核拨一定数量的乘车补贴费用,乘车使用IC卡卡消费。个人帐户的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支取现金和挪作它用,超支不补,节余累加连续使用。
第二,取消各部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政府组建公车出租公司,或者政府公务用车交由社会上的出租汽车公司来保障,走“公司化管理”的路径。统一按企业模式运营管理,向公务人员按职务、级别和工作需要发放公车使用券,超额自负。第三,保留各单位现有公车,车辆报废后不再换购新车,逐步取消公务用车。由政府引导,由各单位成立专门的出租汽车公司,保障政府部门的公务用车需要。除了部队和涉密、破案等重要特殊部门和高级领导干部外,多余公车可以进行拍卖,进入市场或“整建制”转为经营实体(即出租汽车公司),供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偿使用。
第四,以个人贷款购车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此方案是政府为个人贷款购车担保,并按职务级别、执行公务量等情况一定的车补和油补,超额部分自己负担。该方案相当于将公务车和私车合为一体,即“公私两用车”。此方案在银行等国有大型企业已经逐渐普及,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也在尝试。公车消费,只是职务消费的一个组成部分,车改呼唤职务消费系统改革。尽管各地公车改革越来越热,仍然存在不同见解。职务消费是一个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可以分为三个方面,首先,职务消费的各个要素的改革要同步进行,不能把公车改革单独拿出来。职务消费还包括公款接待、会议开销及医疗保险等等。各种改革需要同步、配套,否则就很难有效果。其次,改革必须争取在全国范围和整个行业内同时整体进行。这样可以避免同时去开会,一些单位是豪华公车,一些单位与会者坐出租车这样的反差很大的局面。第三,改革必须从上级开始。职务消费是一种社会特权的表现,在改革过程中,上级机关必须给下级机关做出表率。如果只是让下级改,而上级不改,改革很难向前推进。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这标志着我国职务消费制度的改革正在逐步深化,以往不为纳税人能够直接督的公务消费活动,正逐渐走到阳光下。实践证明,任何改革都不能单刀独进,否则就难以兴利除弊。公务用车沉疴的治理必须综合运用多种改革方案,以防止在革除旧弊端的同时引发新的问题。
四、公车制度改革的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教育和引导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发展的现状,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堵塞漏洞,把过高的公车运行成本降下来,从严掌握配备公务用车标准。
二是调整公务用车配置编制。由市公务用车定编领导小组根据全市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工作职能、领导干部职数及工作人员编制数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拟定各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报市政府审定。三是严格购置公务用车审批程序。全市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由市公务用车定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编制,市财政部门审核资金,市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初审,市政府审批,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四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经费管理,凡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均使用预算外资金;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管理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和用车的范围;建立公务用车管理档案,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给同级纪检察部门备案。五是严肃纪律,加大督查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制定好有关车改规定后,仍有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按责任追究制的要求,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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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习的班级高二班,是一个很优秀的班级,他们的语文老师,也就是我的指导老师同时还是校长办公室的主任,颇受关注,他们使用的又是我所不熟悉的新教材,这些都让我颇感压力,因为我作为他们的实习老师,总是要给他们上课的。怎样才能上好课,怎样才能教好他们,正是我面临的一个重要而又迫切的问题。思考之后,我决定先从指导老师的上课风格入手。既然指导老师教的这么成功,学习他的方法、吸收他的经验自然是一条捷径。实习开始的两周,我便专心听指导老师的课,揣摩他的教学风格。指导老师也很负责,很热心地告诉我怎么听课,在课堂上如何观察,如何针对不同的情况作出适当的反应,从而提高教学效果。总的来说呢,指导老师的教学风格是把课堂话语权交给,用他的话说就是一节课能让所有的都在听都能听明白都能学到东西,这堂课就算成功了。至于如何把话语权交给,主要就是采用教师点拨法,即设问析疑。所谓设问析疑,是教师首先由一篇课文的切入口入手提出问题,然后引导回答、分析疑问并由此转入另一问题,最后把引导到预定的教学目标中。通过这种设问析疑,在加上适当的讨论,某些课文再结合文体特点,采用品味法、朗读法进行教学。法国
第 1 页共 4 页关于公务(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调研报告范文五篇教育学家第惠多斯说过: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那么,怎么去激励、唤醒、鼓舞听课者呢?
让他们参与课堂,给予他们更多的机会,惟有这样,才会更加的融入课堂,惟有这样,的语文水平才会有所提高。设问析疑无疑是一个较好保证参与课堂的一种的教学模式。经过多次实践,我发现这种教学模式有颇多好处,具体的说有助于思考多方面的意见,增强思维的灵活性,发展了清晰明白地交流思想和看法的能力,有助于发展分析和综合的能力,鼓励专心地有礼貌地倾听,使的想法和体验得到了尊重,使成为知识的共同创造者。总的说来设问析疑可充分增强的创造性、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的主动性。
在听课的同时,我也对班上语文水平进行了调查。通过作文的批改再加上自习时间和课下时间的了解,得知这个班的语文水平还可以,且全班的学习氛围很好,课堂纪律和作文上交情况都很好,课前预习也很自觉,更重要的是他们讨厌传统的语文教学,他们不喜欢老师垄断课堂。显然,指导老师的教学方法是十分适合他们的。新教材也是我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新课改强调的是合作学习、自主学习、探究学习,无疑,新教材的指导思想肯定是要充分发挥的主动性、创造性。指导老师在课余还教我如何去研究教材,如何去备课。他要求我先熟悉课本,然后在课本中挑选几篇我认为对有帮助,或者与高考相关的文章,去编写教学案。要挑选对有帮助的,或者与高考相关,这就要求我了解的需要,了解高考的要求和趋势,工程量可谓浩大,但不可否认这是必须的。
第 2 页共 4 页关于公务(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调研报告范文五篇生的上课情况,做好教学工作计划,有时候还要帮助任课教师维持班级秩序,这些都是班主任每日必修的功课。因为指导老师是校长办公室主任,我的办公桌也被安排在校长办公室里。没课的时候,也会帮忙做一些工作,比如复印、传达一些文件,办公室里没人的时候帮着接接电话,遇到工作繁忙的时候,也帮着接待来访的人,布置会场等。
虽然都是很琐碎的,没有什么实质技术含量的工作,但我却在这些工作中学到很多实际有用的东西,可以算是我实习的意外收获吧。谢谢阅读!第 4 页共 4 页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不良心理因素成因与对策调研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