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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学习《宪法》体会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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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2018年学习《宪法》体会精选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2018年学习《宪法》体会精选,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下面大家参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察法》是对的十八以来反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国家察体制改革成果的固化,是反国家立法,也是纪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的基本遵循。各级纪检察机关和广大纪检察干部带头学深悟透用好,忠实履行章和宪法、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推动反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讲政治是察法最鲜明的特点。其在总则一章中明确规定,要坚持中国共产对国家察工作的领导,充分体现了坚持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委本质上是反工作机构,是的政治机关,必须带头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总在中心和全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中心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心保持高度一致。要在同级委和上级纪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把中心对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和法律规定融合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体现到具体行动上,用好章规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这“两把尺子”,把主要力量集中到全面从严治、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督察上,发挥出双重职责的互补优势,形成惩治的整体合力,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

二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察法是一部对国家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通篇贯穿法治反要求。其在总则一章中强调,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国家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第十一条明确察委员会依法履行督、调查、处置职责;在察权限一章,依法赋予察委员会谈话、讯问、查询、冻结、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这些规定,使察权的行使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必将推动反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我们必须坚决贯彻这些新变化新要求,带头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纪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法治理念,把执纪与执法统一起来,既用纪言纪语、又用法言法语,既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好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挽救干部,又要与法律惩处贯通,使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凝聚法治反腐合力,健全完善领导反的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和具体举措,建立健全大案要案会商、重要工作定期调度、反重大舆情协同应对等机制,特别是发挥反协调小组职能,优化资源配置,发挥职能优势,增强法治框架下的反工作合力。

三要切实增强程序意识。察法采取综合立法的方式,规定的内容既有实体性的,也有程序性的。其察程序一章,是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基本遵循,从审批权限、操作规范、调查时限和请示报告等方面,对督、调查、处置工作程序作出严格规定,包括加强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规范搜查、查封、扣押等程序,对讯问和重要取证工作全程录音录像,严格涉案款物处理等。尤其是第四十


三、四十四条专门对采取留置措施作出规定,严格限定其审批权限、期限、留置场所等。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把程序意识贯穿到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无论是在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调查、案件审理,还是在采取留置措施、涉案款物处置等工作环节,都要按程序走、按规定办,该请示的请示、该报告的报告,决不允许先斩后奏、斩而不奏。同时,要在严格贯彻执行《察法》的基础上,围绕察措施运用、线索交接、内外衔接等工作,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规程。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制定了《枣庄市市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办法(试行)》《枣庄市察委员会留置场所安全管理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诫勉谈话工作程序的通知》《关于开展向被函询市管干部书面反馈了结情况的通知》等文件。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运用《察法》规定的谈话、讯问、搜查、留置等12种调查措施,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项调查手段的审批程序、工作流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四要切实增强落实意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学习贯彻察法,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看落实。我们要肩负起宪法、察法赋予的国家察神圣使命,牢固树立能够发现问题却没有发现问题就是失职失责的理念,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根本遵循,以督公权力为核心,全面整合国家察、派驻督、巡察督力量,督好全体员和公职人员,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要以更有力的手段惩治,严格按照察法要求,全要素试用察措施,全面履行督调查处置职责,特别是把依法用好留置措施作为开展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从严、持续从严、越来越严。要拓展深化国家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延伸,打通察督“最后一公里”,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督,把国家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察委员会成立后,纪检察机关的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对自身的要求更要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察法立足信任不能代替督,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自我督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在第十五条把察委员会纳入了察范围,第五十五条要求设立专门的内部督机构,第六十五条明确了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9种违纪违法行为等,这些都体现了刀刃向内、自我督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我们要按照察法的相关规定,带头增强自律意识,勇于自我督,自觉接受督,以实际行动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主动接受外部督,在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督的基础上,及时依法公开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督、社会督、舆论督和群众督。要坚持刀刃向内,不断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以自我革命精神把自身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篇二】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察法》,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心站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主义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作为员领导干部来讲,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总依法治国、依宪治国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察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坚持以身示范、以上率下,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切实提高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第一,带头维护宪法权威。这次宪法修改,将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用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把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观点、重大论断、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其中最重要、最关键、最核心的历史性成果,就是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总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中心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确保正确工作方向;必须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理直气壮讲清楚宪法的政治属性,理直气壮讲清楚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理直气壮同违反宪法精神、宪法原则的言行作斗争,不断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必须坚持要管、全面从严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组织和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督检查,从严查处和纠正危害的团结、破坏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第二,带头弘扬法治精神。修改宪法、制定察法,彰显了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理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切实增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讲规矩。作为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少数”,要带头做尊崇宪法的模范,对宪法法律心存敬畏,使宪法精神根植于心;带头做学习宪法的模范,着力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信仰,提高依法决策、办事、管理的能力;带头做遵守宪法的模范,让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为人民服务、为人民造福;带头做运用宪法的模范,以法治保善治,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同时,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察法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淄博建设,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抓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镇村、进社区、进校园,使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步入法治轨道。

第三,带头主动接受督。一方面,要切实当好自觉主动接受督的模范。总指出,领导干部必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作为员领导干部来讲,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好总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心存对信仰的敬畏、对组织的敬畏、对法纪的敬畏、对群众的敬畏、对责任的敬畏,做到能够知止;始终手握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做到克己奉公,自觉做到虚怀若谷、闻过则喜,习惯在督下工作和生活,把接受法律督、司法督、纪检察机关督、审计督、舆论督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审视自我,及时发现和改进缺点和不足,坚决避免出现问题,发挥好模范带动作用。另一方面,要着力保障和推动察法实施。这次宪法修改,专门增写察委员会一节,赋予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察法明确了察委员会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和主要职能职责,与行政察法相比,察职责更清了,察权限更广了,察程序更严了,察范围更大了。我们要以贯彻实施察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支持纪检察机关严格履行察法赋予的督、调查、处置职责,确保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察全覆盖。

第四,带头强化履职担当。推动宪法、察法贯彻实施,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加强的领导。作为市一级委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宪法和察法实施的全面领导,把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统一起来,把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宪法实施中的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围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持续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的督检查,深化运用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既有效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又不断强化教育督、增强督政治效果。坚决贯彻落实总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持续深化“落实不力”专项整治,着力推动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作风转变,大力强化认真、专业、担当、作为导向,在全市上下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走在前列的浓厚氛围。

【篇三】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察法》,全面体现了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创新成果,对于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历史意义。作为纪检察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好,切实领会实质要义,找准职责定位,担负起章、宪法和察法赋予的光荣使命,履行好督执纪问责和督调查处置职责,为省国资国企健康发展坚强保证。


一、深刻把握宪法、察法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做好派驻纪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宪法作为我国治国理政的总章程,确立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了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全面领导的内容,调整了国家任职方面的规定,增加了有关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整部宪法既充分体现了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又体现了人民意愿和时代共识,对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影响。尤为重要的是,这次宪法修正的21条内容中,有11条涉及察委员会,有效解决了行政察面过窄、督对象没有全覆盖、反力量分散、纪法不贯通等问题,为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了根本法的保障。察法作为反国家立法,总结了的十八大以来管治和治国理政丰富实践,加强了对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察全覆盖,使依规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夺取反斗争压倒性胜利了坚强法治保证。作为派驻纪检组组长和纪检察战线上的一名老兵,我既感到精神振奋、信心满怀,更深感权力更大、责任更重。我要把学习贯彻宪法和察法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握实质和要义,深化规律性认识,推动宪法、察法的部署要求在省国资国企落细落实。


二、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升依纪依法察水平。宪法修正案和察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刚刚出台的《国家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的施行,使驻省国资委纪检组面临察对象大幅增加、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新形势新任务,对此,必须找准职责定位,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提升依纪依法察水平。一要强化学习宣传贯彻。把宪法和察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采取集中学习、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真正吃透宪法和察法精神、原则、规定。着力强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工作,把熟知熟记察法关于察机关职责、察范围、察权限、察程序以及12项察措施等要求作为重点,督促进一步严格执纪审查工作标准,实现察全覆盖。二要依纪依法规范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完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措施规定,明确使用范围、条件和限制,毫不走样地落实中央、国家委和省委规定要求。主动适应纪与法的不同要求,贯彻执行省委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调查措施运用等工作机制,提高督执纪问责和督调查处置能力。在调查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涉嫌犯罪等案件中,增强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权利意识、时限意识,转变取证观念、强化证据规则,严格审核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确保案件办得下来、交得出去。三要着力提升审查调查质量效能。针对省属国有企业察对象增加300余倍的实际,从三个方面破题推进: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持续形成震慑;聚焦企业重组、产权交易、投资并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国际化经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查处顶风违纪、以权谋私、受贿、搞利益输送等问题,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握运用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
一、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发现苗头及时纠正,触犯纪律立即处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严格教育管理督,建设高素质纪检察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察法对察干部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既是对纪检察干部队伍管理现状和规律的准确把握,也是贯彻落实宪法和察法的根本需要。一要加强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做到信念坚定、政治过硬,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规范言行、指导工作。二要强化能力培养。认真落实察法关于察人员要熟悉察业务,具备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和调查取证等能力的要求,组织纪检组和省委委托省国资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纪检察人员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深入学好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把督与委督贯通起来,把执纪和委调查衔接起来,把问责和委处置统筹起来,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纪法衔接、融会贯通,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三要强化自我督。严格遵守国家察法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外部督,加强自我督,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内部管,发挥好纪检组先进支部示范表率作用,切实树立起政治强、作风硬、本领高、自律严的纪检察干部形象。

【篇四】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察法,确立了察委员会的宪法法律地位,为构建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督体系了宪法和法律基础,为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健全和国家督体系了根本法治保障。这是我们在新时代依宪执政、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深刻彰显了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心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充分体现了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宪法和察法,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崇高使命,必须立足派驻纪检组职责定位,切实发挥督探头和前哨尖兵作用,做纪国法的忠诚卫士。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这次修改宪法,把“中国共产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总纲,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察法也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对国家察工作的领导”,这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学习贯彻宪法、察法,首先就要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立法精神和基本立场,深刻理解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始终牢记纪检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这个根本定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地将的领导体现在纪检察工作和反斗争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将内督与国家察的一体两面,统一于推进全面从严治、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实践中。要结合纪检组和省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增强学习贯彻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时刻绷紧政治督这根弦,坚决同一切违犯章规纪,违反宪法法律的言行作斗争,确保机关各级组织和广大员干部始终在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中心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二是转变工作理念,切实做到纪法贯通。制定实施察法,依法建立国家察制度,不仅把对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也把反工作进一步纳入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实现了依规治和依法治国、内督和国家察有机统一。督的范围扩大了、方式增多了、职责加重了,必然带来思路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深刻转变。要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行好督执纪问责和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一方面,要用好章规纪的“尺子”,强化内督,用纪律管住员干部,保持的先进性纯洁性;另一方面,要依据宪法、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察,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树立法治思维,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宣传宪法、维护宪法,自觉在宪法法律的框架下想问题、办事情,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纪检察事业向纵深发展而努力奋斗。要实现纪法贯通,将督、执纪、问责与督、调查、处置衔接起来、贯通起来,既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做到执纪必严、挺纪在前;又要坚持遵照法定权限、履行法定程序、执行法定标准,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三是创新督方式,切实发挥制度优势。随着宪法修订和察法的出台,国家察体制改革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派驻纪检组肩负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增强对派驻督规律性的研究把握,着力提升派驻督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把制度优势真正转化成治理效能。要在察对象的调查摸底上下功夫,深入研判驻在部门干部队伍情况,对纳入察范围的公职人员进行系统梳理,明晰职权范围,摸清人员底数,做到心中有数,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察全覆盖夯实基础、争取主动。要在职责权限的拓展深化上下功夫,根据省授权,聚焦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和涉嫌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依法进行督调查处置,敏锐发现问题,依纪依法处置,坚决做宪法法律的忠诚捍卫者,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的坚定执行者。要在制度机制的创新完善上下功夫,围绕构建全面覆盖、集中统


一、权威高效的察体系,加大制度探索和创新力度,继续发挥好廉政档案,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制度作用,有效提升派驻督实效,形成反腐合力。

年学习《宪法》体会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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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新时代凝聚新气象,新使命召唤新作为。察体制改革后,对纪检察干部的履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结合全省上下深入开展的“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持续深化纪检组“自身建设年”活动,坚持学在头、干在先、挺在前,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察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真正做到熟知内涵、熟练运用,切实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要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着力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强化纪律和法治教育,严格内部督管理,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察干部队伍。

【篇五】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一节察委员会,明确规定“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察权”,用5条法律条文就国家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察法》共9章69条,就察机关职责和察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作出规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开展反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是加强宪法实施的具体化,赋予了察机构更加广泛的职权和更加丰富的察手段,为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察全覆盖了法律依据。

通过对这两部法律的学习研读,进一步加深了对国家察体制改革重大意义的理解和把握,深刻感受到,双重职责、双重责任对纪检察机关和纪检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全面系统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和察法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准确把握新时代纪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好“两把尺子”,履行好双重职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纪法保障。派驻机构处于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前沿,其战斗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反工作的成果,必须要把学习宪法和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做到维护章规纪和维护宪法法律法规相统一,担负起章、宪法和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一、派驻机构要注意把握督和委督的内在统一性察法的颁布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察全覆盖,使依规治与依法治国、内督与国家察有机统一。章规定,的各级是内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督、执纪、问责;察法明确,各级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职责是督、调查、处置。可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督,双重职责中督都是作为首要职责,这是纪检察机关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凸显了纪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也是坚持管干部原则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全覆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途径。虽然督和委督在内涵、依据以及督重点上有所不同,但其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上是高度一致的,目的都是通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斗争压倒性态势;二者都是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督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修改宪法、制定察法,就是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内督同国家机关督、民主督、司法督、群众督、舆论督贯通起来,构建统一指挥、全面覆盖、纪法贯通、权威高效的权力制约体系,不断提高和国家的督效能。派驻机构更要牢牢把握双重督职责的内在统一性,认真贯彻章、宪法、察法赋予的工作职责,把督挺在前面,放在首位,作为基础性、日常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二、 派驻干部要注意多维度提升法律素养修改宪法、制定察法,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工作的里程碑,无疑对察干部履职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察法第七章第五十六条规定,“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这是察人员依法履职的基本前提。规定察机关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等12项措施开展调查,对每一项调查措施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限制条件,对证据的合法性作了明确要求,特别是严格规定了留置措施审批程序,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并规定严格的实施程序,以及留置时间折抵刑期等,这些都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反领域的具体体现。目前,委合署办公,纪检察机关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负有内督、国家察双重责任,履行督执纪问责、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迫切需要广大纪检察干部特别是派驻机构干部切实提升法律素养,既要学会纪言纪语,又要熟悉法言法语,成为既懂纪又懂法的复合型纪检察干部。首先要增强纪法意识,必须认识到自己既要当好纪的执行者,又要当好法律的执行者;不仅要自觉接受内督,还要自觉接受人大督、民主督、社会督、舆论督等;不仅要承担政治责任和纪律责任,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二要注意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专业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眼光审视,用法治方式约束公权力。通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依纪依法履职上做到既要愿干、想干,还要会干、能干。三要注意积累法律知识。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宪法、察法、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等与履行察职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下大力补齐法律知识短板,全面提高纪检察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派驻工作要注意在实践中做好纪法衔接国家察体制改革实现了用纪律管全向用法律管全体的延伸覆盖,新形势下纪检察工作职责、工作要求、方式方法、履职程序等面临一系列适应和调整。对于省级派驻机构来说,还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察法的要求加快各项工作对接,用好“两把尺子”,做好纪法衔接,运用章规纪和宪法法律武器,在学以致用上做深做实,确保正确、高效履职。

一是在夯实理论基础上下功夫,促进纪法衔接。学懂弄通悟透指导理论是实现纪法衔接的基础。一方面要及时把宪法、察法和中央国家委以及省委配套规则条例纳入支部“大学习”计划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准确把握察的职责、范围、对象、权限、程序等;对照宪法和察法,教育和引导驻在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国家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心决策部署上来。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学习章纪和《纪律检查机关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特别是注重学习其中与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和衔接条款,严格督执纪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践行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督执纪工作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要将纪法衔接课题纳入“大调研”计划,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积极研究对策,探索纪检察体制改革背景下适应派驻工作实际的督方式方法。

二是在规范工作机制上下功夫,深化纪法衔接。根据察体制改革以来的新任务新要求,严格对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组内规章制度逐项梳理,及时修订补充;对于察职能,下一步要根据省委的授权,逐步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体系。察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察全覆盖,要按照划定标准对驻在部门察对象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努力做到情况明、数字清,切实解决督不到位的问题。要区别不同的督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工作联系等机制,加强纪国法的有机衔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不断推进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在突破重点工作上下功夫,强化纪法衔接。督工作是派驻各项具体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做好纪法衔接,必须在督执纪重点工作上下大力气,在深度督和发现问题上取得突破。当前,纪检组对驻在部门履行督责任,要看驻在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是否到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到位;要紧盯具体资金或项目开展督检查,根据财政工作实际,重点关注公共财政支出,民生资金、扶贫资金分配与使用等领域的问题,围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产业扶贫、定点帮扶等工作,加大督导检查和督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涉黑等问题。对发现的违纪违法事件,坚决调查处置,对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既当好“啄木鸟”,又当好“护林员”。

四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保障纪法衔接。打铁必须自身硬。对纪检察干部而言,督范围扩大的同时也意味着更加严峻的考验,必须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成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法守卫者,全力维护纪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做好纪法衔接各项工作。要深刻领会察法对纪检察干部提出的新要求,以更高的标准强化自我督、增强履职能力,树牢纪律意识、法律意识,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在督执纪问责和督调查处置中坚持原则,秉公执纪执法,不徇私情,勇于担当,树好忠诚、干净、担当的自身良好形象。

【篇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察法,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标志着国家督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是我们和国家反斗争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为推进新时代纪检察工作带来了历史性机遇。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部署,坚持依规治和依法治国、内督和国家察有机统一,依据章规纪管好全体员,依据宪法法律法规管好全体公职人员,不断强化督执纪察效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当代中国,坚持的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委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最突出、最鲜明、最根本的特征。宪法以国家根本法形式明确坚持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察法开宗明义,明确对国家督工作的领导。的领导是依纪依法反的根本保证,依纪依法反是要管、全面从严治的重要方式。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坚持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讲政治讲性贯穿纪检察工作始终,把维护总核心地位领袖权威、维护中心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职责,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的忠诚卫士。派驻机构要坚持的全方位、全过程领导,自觉主动向省委报告请示工作,从线索受理、初步核实到立案调查、采取察措施、提出处置意见和审查意见,都要严格按照规定向省委报告,重大问题及时请示。

二是深化学思践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关于全面从严治、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指示,是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察法是国家反立法,为进一步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做好督调查处置工作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学懂弄通做实,做到对绝对忠诚、纯粹忠诚,思想统


一、步调一致。面对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新要求,面对新进人员多、审查调查经验不足等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学习章纪规,深入学习宪法、察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努力把握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提高知识储备,补齐自身短板,提升业务能力,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争做纪法皆通的“专才”、善用纪法思维纪法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

三是持续深化“三转”。宪法修正案、察法的颁布实施,把行政察变为国家察,把内督“一个全覆盖”变成内督、国家察“两个全覆盖”,要求我们在坚守职责的同时,向察职能深化拓展。要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督执纪问责和督调查处置,全面履行、一体贯彻落实纪检、察两项职能。要自觉尊崇章规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恪守权责边界,不缺位、不越位,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克服职能泛化、职责发散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专责不专“回头转”问题。要抓住督这个首要职责,创新督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深化运用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管厚爱贯穿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把公权力作为核心内容,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根本遵循,保持员队伍和公职人员队伍纯洁。

四是增强纪法意识。纪检察机关作为执纪执法机关,要牢固树立纪法意识,自觉遵守纪法、用好纪法、捍卫纪法。要用好章规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既以严明的纪律管治,又用法律管住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使内督和国家察相互衔接、优势互补。要自觉运用纪法思维和纪法方式,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用好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教育挽救干部,在“好同志”与“阶下囚”之间的广阔地带设立层层防线,又与法律惩处贯通,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员干部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要精准把握纪法边界、执行尺度,该执纪的时候执纪,该执法的时候执法,该贯通的时候贯通,不能相互混淆和代替。察法赋予委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要全要素试用察措施,全面履行督调查处置职责,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在贯彻执行好章规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梳理细化、流程再造,完善纪检察工作制度体系,推动纪检察工作在纪法轨道上行稳致远。派驻机构要按照省委要求,用足用好12项调查措施中前4项措施,根据授权用好其他措施手段,有效推进派驻机构执纪督察工作。

五是严格纪律约束。派驻机构既有执纪督权,又有部分审查调查权,派驻干部很容易成为拉拢腐蚀和“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高度警惕,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督,做深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要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批权限,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要切实改进作风,弘扬优良传统作风,坚决抵制“四风”,培养严实深细作风。要切实强化自律,禁忌面前不伸手、不下嘴、不跑腿,习惯在受督和约束的条件下开展工作。要严格问责追究,对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的坚决查处问责,决不护短遮丑,用铁规铁律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律部队。

【篇七】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心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有助于加强对反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快构建集中统


一、权威高效的察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和察法,是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的应有之义,应注重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增强政治自觉,扛牢使命担当。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赋予委宪法地位,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对国家督制度的顶层设计。察法确立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国家察工作领导体制,体现了依规治与依法治国、内督与国家察的有机统一。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和察法,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立足自身职责使命,切实强化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贯彻实施宪法法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必须准确把握察机关职责定位。察法规定:“各级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察委员会是实现和国家自我督的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其依法行使的察权,不是行政察、反贪反渎、预防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在注重督的基础上,既调查职务违法行为,又调查职务犯罪行为,其职能权限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明显不同。察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加强日常督,查清职务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相应处置,还要开展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必须深刻领会察全覆盖要求。的十八大以来,内督实现全覆盖,作为与内督一体两面、相互促进的国家察也亟待完成全覆盖,以形成反工作合力。在我国,一切行使公权力的机构都被称为“政府”,是“广义政府”。“广义政府”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眼中同样代表和政府形象,反工作实践也证实这些领域同样存在风险,不应当是法外之地。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察对象是六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现了由督“狭义政府”到督“广义政府”的转变,填补了行政察范围过窄的短板。三是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广大纪检察干部应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察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纪检察机关既要依据章规纪履行协助委全面从严治职责、又要依据宪法察法加强察工作,既要审查违纪问题、又要调查违法犯罪问题,既要考虑纪律要求、又要兼顾法律规定,健全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并在搞好纪法贯通的同时实现法法衔接,推动形成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衔接、察程序与司法执法程序有序对接、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坚持问题导向,拉高境界标准。察体制改革赋予纪检察机关新的任务和使命,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新目标、找出新差距、定出新措施,做到“六提”,全面提升工作格局工作水平。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解决工作境界不高、职责定位不准的问题。自觉站在风廉政建设反工作大局和纪检察工作全局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不断提升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审视问题的能力,增强主动研究谋划工作的意识。二是提高工作标准,解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问题。加强横向纵向比较,看见优秀学、比出差距追、找出问题改,精心谋划用心打造更有亮点、更有特色的工作,努力追求最好的质量和效果。三是提高能力素质,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持续以上级要求、职责任务、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人民群众期盼这“四把尺子”深入查找精神状态、质量标准、执行落实、制度机制、纪律自觉、作风养成上存在的不足,在加强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四是提高工作质量,解决粗枝大叶、敷衍了事的问题。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端正态度、把握细节、精益求精,不放过任何一个错误、任何一处疑问、任何一点瑕疵,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法律、历史和现实的检验。五是提高工作效率,解决节奏拖沓、推进迟缓的问题。明确时限要求,抓好督查督办,在纪法规则范围内,什么措施有效、高效、管用就用什么措施,在准、高、强、好的基础上全面提速。六是提升精神面貌,解决萎靡困顿、畏葸不前的问题。引导纪检察干部敢于坚持原则,锤炼过硬作风,始终以和人民利益为重,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亮剑、不徇私情,始终做到思想态度最正、工作能力最强、纪律作风最硬。


三、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履行好察委员会的职责使命,根本在认识,关键看行动。必须强化目标导向、坚持干字当头,努力做到思路常理常清、问题常找常改、办法常用常效、效率常抓常高、面貌常干常新,切实把督调查处置职责扛在肩、抓在手、干到位。一是围绕思想武装干。坚守理论武装、思想武装这个政治机关的“根”和“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二次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做到学而思、思而践、践而悟,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心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围绕职责任务干。直面新形势新任务,立足自身职责使命,不断加深对“应当干什么、权限边界在哪里、怎样去干”的认识和理解,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做到胸怀青岛、放眼全国,胸怀全面从严治、放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胸怀纪检察工作、放眼全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研究免费制约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障碍,不断提高工作水准。三是围绕工作重点干。瞄准“率先走在前列”的目标,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三大攻坚战等重大部署研究谋划工作,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省部署的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按照质量、时间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不断提高反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四是围绕落实落地干。强督查、深谋划、配力量、健机制、优流程,探索形成适合自身的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工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加强统筹协调,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实现治理效能最大化。五是苦干实干加巧干。不叫苦、不喊累,不惜汗水、勇于奉献;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抓好队伍融合,发挥好干部积极性,沉下心来谋发展,扑下身子干工作。强化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运用科技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六是围绕过硬纪律作风干。坚决落实总“坚持宽打窄用”的要求,将严明的纪律、“严实深细”的作风锻造成为纪检察干部的鲜明基因,融入血脉、浸入灵魂,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确保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篇八】

年学习《宪法》体会精选

年学习《宪法》体会精选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和国家察法。修改宪法是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心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修改后的宪法,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力宪法保障,也为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了宪法依据。察法把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反工作开创新局面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对于加强对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合反力量,构建权威高效的察体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为派驻纪检机构,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领会修改宪法和制定察法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学习贯彻执行宪法和察法,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心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深入学习宪法和察法,不断提高反工作法治化水平。派驻纪检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主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认真对照总提出的“八个本领”和赵乐际同志提出的“四个能力”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不懂什么就学什么,提高学习实效。要做好结合文章,紧密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工作特点,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扎实的学习,切实增强学习的效果。要坚持读原文、学原著、通原理,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掌握履职尽责的基本功。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积极营造依法解决问题、依法化解矛盾的法治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开展反工作,不断提高反工作法治化水平,真正把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坚决贯彻宪法和察法,忠实履行好派驻纪检组肩负的职责。派驻机构要忠实履行章、宪法和察法赋予的工作职责,主动探索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方式途径。要把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督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中心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纠正贯彻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要紧盯省人社厅社保基金、就业资金、精准扶贫、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以及人事考试、职称评审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强化督,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问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要深化运用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工作做在前面,早拔杂草,护好秧苗。要不断巩固拓展深化“多走一公里”理念,每查处一个案件或发现风险隐患,都举一反三,检视在相似条件下有无类似问题发生;查漏补缺,并着眼长远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做好督执纪和后期整改的无缝衔接,推动实现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要强化压力传导,加大问责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压紧压实管治责任,营造驻在部门良好政治生态。


三、严格执行宪法和察法,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察法条文中涉及察机关权限的有20多个“可以”,这些“可以”就是权力,用得好,就能够成为正风肃纪、反腐惩贪的利器;用不好,就容易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纪检组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对纪检干部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真诚帮助。对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违纪违法的该处理的处理、该移交的移交,坚决防止“灯下黑”。纪检组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坚决落实总“坚持宽打窄用”的重要要求,正视权力、敬畏权力,牢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自觉接受内督、人大督、司法督和社会督,习惯在制约和督的环境下履职尽责,确保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篇九】察法的颁布实施,是强化和国家自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了重要法律依据,也对做好新时代纪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省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组立足深入学习领会察法内涵实质,明确职责定位,忠诚履职尽责,站在新的起点谋划和推动工作。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察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察法的实施,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心保持高度一致的实际行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向纵深发展、夺取反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有机统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察法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察全覆盖,为深入开展反斗争法律保障,使反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纪检组是派出的纪检察机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督,履行的纪律检查和国家察两项职能,履行督执纪问责、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新形势下,纪检组全体同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章、宪法、察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深化运用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督这一最重要的职能,推动归口督单位廉洁政治建设,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把握根本属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纪检察机关作为内督和国家察的专责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其政治属性是根本属性。纪检察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有利于坚持和加强的领导,把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矢志不渝推进全面从严治向纵深发展。要切实担负起“助手”职责,协助归口督单位组推进全面从严治,不断把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引向深入。要把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作为工作目标,加强归口督单位政治生态的研判分析,强化对章等内法规执行情况的督检查。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组自去年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推动归口督单位组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归口督单位内政治生态的督检查,通过“一明确五推动”(即明确各归口督单位组落实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需做好的主要工作,推动加强理论武装、推动加强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理解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推动对巡视和审计反馈问题进行整改、推动机关委和支部换届等)确保紧紧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与各归口督单位组及63个机关部室、直属企事业单位,共计135名厅、处级干部开展调研谈话,聚焦政治生态领域有关问题,找到症结提出建议,促使各单位进一步改进工作,弥补不足。今年,纪检组计划针对归口督单位直属单位开展专项调研,进一步加强督、发现问题,推动归口督单位建立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认真履职,做察法的坚定执行者。法立,有犯而必施。纪检察干部坚守职责定位,就必须肩负起章、宪法、察法赋予的使命,履行好纪检、察两项职能,担负起督执纪问责和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察体制改革后,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组督、察对象由177人增加到556人,面对陡增的工作压力,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全面履职,围绕实现督全覆盖,加强对全体组织、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督。为此,我们纪检组以“三了解”为抓手,积极开展工作。一是了解归口督单位职能。去年恰逢群团组织改革,纪检组通过开展调研谈话、收集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有关会议等方式,全面了解三家单位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历史沿革、基本职能、法定职权等信息。二是了解归口督单位督、察对象,摸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三是了解归口督单位各部门廉政风险点,明确督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开展不力的,敦促整改,及时补课。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依纪依法履职能力。随着察法的正式实施,纪检察机关督的范围明显扩大,督对象显著增加,手段措施更加有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的要求更严,这些都对纪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打铁之人”须有“铁打之身”。为强化自身建设,按照今年工作计划,纪检组将从以下两方面努力作为。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总关于国家察体制改革的重要论述和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面理解领会察体制改革的有力抓手;深入学习章、宪法、察法等纪法规,切实做到深学、学懂、弄通、做实;深入学习《中国纪检察报》中关于中央派驻机构和试点地区派驻机构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他山之石”。二是以学促干,学干结合。通过加强学习,提高日常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能力,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边提高,审慎有序地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确保正确、及时、有序、有效的行使职权。

【篇十】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察法,是我国反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作为反主力军,纪检察机关和纪检察干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一定要带头学好、用好、执行好察法,忠诚履行督调查处置职责,使察法在反斗争中充分释放巨大威力,为夺取反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强法治保障。坚持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委本质上是反工作机构,从事的是政治工作,政治属性是纪检察机关最突出、最鲜明、最根本的特征,必须自觉站在中心的政治和大局上思考、谋划、推进工作,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和全方面。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记政治责任、政治身份、政治使命,善于从政治的视角、政治的立场、政治的效果来分析和把握问题。一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其作为统领纪检察工作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觉悟,始终把握正确方向。二要明确目标指向。把坚决维护总在中心和全的核心地位、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心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检察机关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坚持和加强的领导作为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坚决维护的全面领导,坚决捍卫的执政地位。

坚持依纪依法履职。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在履行好内督和国家察双重职责上下功夫,把章规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贯通起来使用,通过纪法高效贯通、同向发力,不断提升反效能。要强化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运用谈话、讯问、搜查等调查措施,特别是严格运用留置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探索授予派驻纪检组、乡镇必要的察职能,强化高校、国企纪检机构督作用,推动察工作横向拓展、纵向延伸,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纪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贯彻落实总提出的“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的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拓宽发现问题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平台,为群众更方便快捷的举报途径,最大程度收集群众诉求。要持续推进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处理截留款物、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尤其在查处“四风”问题上要严到底、不能让,严肃处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要把反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黑恶势力背后的问题,严肃惩治充当“保护伞”的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坚决查处教育、医疗、低保、住房、养老等民生工作中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要从严督执纪问责,对群众身边的和作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委和“双问责”,决不手软。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这是我们从丰富的治实践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重要经验。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新时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创新发展,是从“好干部”到“阶下囚”的阻断器,体现的是对干部的教育挽救和爱护,也是一个逻辑严密的有机整体。“四种形态”要全面用于察实践,把更多精力放在督上,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纪检察工作不是为了惩治而惩治,关键要看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综合运用第


二、第三种形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的高压态势,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果断稳妥用好第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牢牢保持高压态势,让纪律法律永久带电。

坚持不断强化自我督。察法能不能执行好,人的因素最为关键,必须有一支坚强的纪检察干部队伍作保障。委合署办公,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经受的考验也更加严峻。“打铁的人”首先就要成为“铁打的人”。察法突出对察机关的全面督,有利于确保察权的正确行使。纪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在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首先接受组织的督,自觉接受人大督、民主督、司法督、社会督、舆论督等。要强化自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严格执行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内控机制,突出重点对象、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督执纪察等权力的督,找准关键点和风险点,构建有效的督制约机制。要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队伍。

【十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察法》,产生国家察委员会及其员,标志着国家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宪法修正案》《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了重要宪法和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以此为契机,牢记使命、奋发有为,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依纪依法履职上实现大进步大提升,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开启新时代纪检察工作新征程。

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职责。的十九大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的指导思想,为纪检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出发、再创佳绩了根本遵循。要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始终保持纪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始终。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整合国家反力量,把的领导贯穿于纪检、察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全面加强对反工作的统一领导。这是纪检察机关必须坚持的首要政治原则,必须体现到督执纪、审查调查、巡视巡察、派驻督、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纪检察机关作为内督和国家察的专责机关,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根本属性。纪检察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必须有利于坚持和加强的领导。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斗争形势,各级纪检察机关必须把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从政治目的和政治效果出发,从净化政治生态、厚植的执政基础的角度提高思想认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把坚持的绝对领导体现在工作实践中,一以贯之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提高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

明确目标任务,深化实践探索。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加强对反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


一、权威高效的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察全覆盖。要把改革的方向把准、把政策吃透,牢牢把握委职能职责和权限手段,推动形成高效的体制机制。要做好纪法衔接、法法衔接。首先,坚持挺纪在前。对督对象的行为,首先用纪律的尺子来衡量,线索处置、立案审查(调查)、审理报告都要体现挺纪在前的要求。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背后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优先处置;在运用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通过谈话函询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其次,做好纪法衔接。适应既执纪又执法的要求,准确把握纪法衔接程序,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相互贯通。第三,做好法法衔接。建立健全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机制,加强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对接、察机关与司法执法机关相互制衡。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督实效。无论是督执纪问责,还是委督调查处置,督都是首要职责,也是纪检察机关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准确把握督和审查分离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督实效性。察体制改革后,市一级实行执纪督和审查调查分离,执纪督部门负责所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督,不负责具体案件查办;县一级虽然没有要求督和审查分离,但是有关任务和要求也要落实到位。一是把握督职责。在督定位上,要准确把握“专责督”这一定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联系地区和部门的组织、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日常督;在督对象上,要突出关键少数,察体制改革后,聊城市察对象由原来的


4.6万人增加到11万余人。面对这个庞大群体,必须突出重点,特别是突出政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督方式上,可以运用谈话函询、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察建议、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方式开展日常督;对需要进行初步核实或立案审查调查的问题,按程序移送审查调查部门。二是抓实问题整改。要发挥执纪督部门和派驻纪检组的作用,把巡察督、报备审查、日常督等渠道发现的问题整合起来,建立整改情况跟踪督查机制,对问题整改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处理。要建立执纪督工作综合研判机制,及时汇总执纪督工作情况,着力发现共性和规律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为科学决策参考。三是主动出击督。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蹲点式调研、重点抽查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被督单位了解其行业特点,把握风廉政建设整体状况,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新要求开展督检查。同时,要灵活处理好委督与职能部门督的关系,实现由单一督向系统督的转变。

强化自身建设,锻造“纪律部队”。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察特殊的岗位和任务,需要政治更过硬、作风更务实、本领更高强、纪律更严明,要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标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肩负起章和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一要促进深度融合磨合。做好人员融合、工作磨合,真正做到合编、合心、合力,把纪检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实践中形成的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融合在一起,发扬传承下去。二要铸就过硬素质能力。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搞好学习,熟悉工作规范、业务流程,把握基本要求和方式方法,并在实战中不断丰富知识、积累经验、锻炼才干。着力提高发现问题、审查调查、组织协调、总结提炼等能力,为履好职奠定坚实基础。三要锤炼严细深实的作风。切实增强归属感、责任感、荣誉感,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反对特权思想、敢于坚持原则、从严修身律己,维护好纪检察机关的形象和权威。四要强化内部督制约。完善纪检察工作相关制度规范,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回避等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把督范围从“工作圈”延伸至“生活圈”“社交圈”,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确保队伍更为纯洁、更有担当、更有作为。

【十二】修改宪法、制定察法,是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心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历史意义。作为市级委,下一步要坚决把宪法、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落实到全面加强的领导和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各领域各环节,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作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法治思维,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察法开宗明义地宣示对国家察工作的领导,把对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用国家法律固定下来,有利于把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的手中,充分发挥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夺取反斗争压倒性胜利法治保障。地方委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修改宪法、制定察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认真贯彻执行察法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总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中心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始终不渝坚持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提高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能力和水平;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管治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强化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规定作决策,不断增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察机关忠实履行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严密的督治病救人,以严格的调查彰显法治,以严肃的处置强化震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

年学习《宪法》体会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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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用法治方式,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向纵深发展。修改宪法、制定察法,确立察委员会的宪法法律地位,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察全覆盖,既是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巩固的执政基础的需要。贯彻实施好宪法与察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向纵深发展,是各级委和纪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和使命。一要坚定站稳人民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强化权力督,维护人民利益,是制定察法的初衷,也是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委和纪检察机关要坚持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二要推动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坚持运用法治方式、法定权限、法定程序、法定标准,始终保持决心和韧劲,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问题,全面深化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涉黑涉恶等专项治理,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中强化督执纪问责,以维护民利的实效取信于民。三要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督。抓住权力、资源、资金等关键环节和关键要素,坚决查处审批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问题;坚决查处在“三资”管理、农村低保、征地拆迁、惠农补助中违反有关政策和侵吞挪用补偿资金等问题。准确把握运用督执纪“四种形态”,把严格纪法与精准施治结合起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管住公职人员从“好同志”沦为“阶下囚”的真空地带,强化督调查处置效果。

三、增强法治能力,持续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察法是国家首部反法律,是指导察机关开展工作的实体法、组织法、程序法,是深化国家察体制改革、完善和国家自我督体系的重要指南。地方委必须始终把宪法和察法作为继续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查找差距、补齐短板,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行使职权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上下功夫。一要继续当好“施工队长”。主动担首责、负总责,牢牢把握总体要求、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主抓直管、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进一步完善委定期分析反形势、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等制度,对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置决定等严格审核把关,统筹把握委的工作职责,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形成巡察、派驻、察“三个全覆盖”的权力督格局,着力推动的领导具体化、制度化,保证委对反工作的决策权得到充分发挥。二要强化委领导和督。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对反工作的统一领导。委合署办公,委必须担起领导和督的责任,既有力保障委督地位的权威,又对其督不到位、执纪不严格、作风不扎实等问题进行纠正。同时,支持和推动人大对委实施有效督,完善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等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机制,积极发挥民主督、群众督、舆论督作用,督促委更好地履职尽责。三要推动委加强自我督。委必须督促、推动各级察机关加强自我督,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和制约措施,建立并完善有关制度,确保把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督促委主动向人大进行专项工作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督和社会督、舆论督等,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督格局;督促委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履行纪检察两项职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督上严之又严,严防“灯下黑”,打造对忠诚、让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察干部队伍。

最新2018年学习《宪法》体会精选可以看看这篇名叫藏地神奇硬件同步器手动赚钱方法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2018年学习《宪法》体会精选手动藏地赚钱,需要准备的5台电脑和一个,职业御灵,5开萝莉,起号的时候组在一起升级就行。可以设置热键任务跟随的,这样起号比较效率。藏地神奇想要赚钱,号最少也要65级才有的撸,70级才是赚钱正道,升级很简单,没什么说的,跑完主线后,就是无限图每日悬赏。

藏地神奇在65级前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65前打到准备不要分解,直接卖商店换金卷(不绑的蓝装除外)号在55级的时候第一时间换个2主的彩翼BB(雷云风暴+点光球),技能最好是高级技能,带被动技能电极的更好。因为这个BB可以用到你不想用为止。2,50级就能血海了,个人建议2天一次血海,为了就是在高倍血海爆黄装提高战斗力。

3,在每日悬赏的时候只荆棘难度的,经验高(每天的10次血海完后荆棘难度的经验比血海高)。4,加入帮派后每天都做七重天,帮贡够了就把 把圣印的 “强力伙伴 ” 给点出来。5,40就能采集,精力随着等级的增加而增加,精力点回复是图,很慢。采集的时候注意每个号留50点左右图抓BB用。6,血海的出来的门票不要卖了,都留着,等级到了60后,每天的3次鬼不要放过。

7,每天都要去天命商店看看,如果有金质古神灯和银质古神灯的话都换出来。每天神灯的5次任务都做了,没有灯寄售直接拽就行。8,开天挑战一定要把开天4英雄难度的留着不要过,每天5次无限经验。

藏地神奇65后赚钱方法:《带狗粮卖》,《贩卖高融合蓝珠子+合黄珠子和套装》
1,狗粮,就是把65级的宝宝带到30级后摆摊卖。举个例子,就拿神力资质的奔牛BB来说J价在500W左右,2000-2100的1级牛3W收,带到30级后卖8-18W, 2100-2200的牛20W左右,2200+的牛45W+,带狗粮。

方法:在雅格拉布带到30级的话一个号可以带4个+1个25级左右的狗粮出来,或者在雅格拉布在狗粮带到25后在去35级的地图也行,这样能多出来几个。65级后在把高倍血海完后,在每日悬赏任务的时候也是血海,经验虽然少点,但是可以遇到蝶衣(高级BB),还可以带狗粮卖。65级后开天捐献,如果是捐采集物的就一定要捐,把1级宝宝带上,你懂的,得开天印还有狗粮。

2,贩卖高融合蓝珠子+合黄珠子和套装。65前不要出货。把每天例行血海,鬼,采集,灯等所有的资金都用来收未开的蓝珠子,没事的时候喊世界收就行。收到的蓝珠子都开了500+融合的摆摊卖,剩下的蓝珠子用蓝和黄的,和黄珠子的时候,只要融合成功率在中就能合600+融合值就行,在合的时候先用2个29虎牙看成功率(29虎牙寄售直接拽价格最低的),合珠子看脸的,不过这个方法基本不亏,合的莲花珠子不要开可以摆摊卖了。合成的黄珠子直接开了摆摊卖,融合融合值越高就越贵。

套装合成一定要把融合值堆到成功。一般做长生剑,化血闪最赚,合套装需要80W的金卷,这个时候金卷就是能卖钱了哈,合套装的时候自己算好融合值就行,怎么样划算怎么弄。藏地神奇游戏工作室手动用硬件同步器赚钱基本就这样,能赚多少就看你自己了。前提是要解决封号的问题。用硬件同步器如果被人举报过的话,就会容易封号,单机单IP都没有用,这个是我个人的经验。如果解决了封号问题还是有的搞头的。1-65最少需要10天以上,网易游戏封号厉害,入坑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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