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实施办法三重一大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这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制度。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根据义教委〔2015〕125号《**市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和《**镇第四小学章程》的规章,学校坚持校长负责制,坚持发挥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督,坚持校务督委员会督。为充分发挥学校班子成员集体领导作用及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主人翁责任感,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决策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务(行政)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和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学校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既保证领导班子的高效运转,又保证实行有效督。
(二)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调研、协商和咨询论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三)规范程序原则校务会议集体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先由校务会议按照议事规则形成初步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
三、决策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部门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

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实施办法
2.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及起草工作报告,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和废除。
3.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4.学校政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师资引进和招聘、骨干教师培养等工作。
5.学校收费、招生计划与工作、评优推荐名单确定工作。
6.教职工聘用合同签订、福利、医疗、休养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7.推荐申报校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8.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要项目安排
1.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项目。
2.学校重大基建项目和添置大型设备。
3.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项目。
(三)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学校中层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和使用;
2.学校年度考核小组、职称评聘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及财务内审小组成员的组成及更换;
3.市教育系统各类代表的推荐,上一级个人或集体优秀荣誉的推选和参评;
4.学校人事工作变动及安排。

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实施办法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情况。
2.学校人员收入分配方案、奖励经费额度设定和调整。
3.未列入预算、大额度的特殊支出。
4.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四、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三重一大”事项一般由学校支部、行政会、相关职能科室提出,经校长确定后,列入校务会议议题(视工作需要,校长或可直接提出议题)。议题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征询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门机构和专家学者进行评估和论证。
(二)会议表决校务会议成员由校长、、工会、校务督委员会主任,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根据议题需要相关科室其他人员等可列席参加,校办负责会议记录。
研究讨论议题时,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要认真、全面、真实地介绍议题的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要逐项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会议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校务会议成员应表明意见,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决定多个事项时,必须逐项表决。表决时,一般坚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可以暂缓进行表决的,应暂缓作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遇有特别紧急情况,经请示校长或后可当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按规定召开有关会议。校务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召开,表决有效。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策事项,校务会议通过后需及时提交教代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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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三)决策执行校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决策事项应及时做好校务公开。学校政领导和各科室分管领导按分工负责组织落实,认真实施“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教育局反映,但在教育局或校务会议没有改变决定以前,除了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的非常紧急的情况外,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原来的决定。
凡前次校务会议作出的决定,如需再次上会复议或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决定的,必须经校长同意后,提交校务会议进行复议,再做出新的决定后执行。
(四)决策督学校支部和工会、校务督委员会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检查;校办负责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将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向学校校务会议汇报,确保决策落实。对于不按决策执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校办负责向未参加会议的校务会议成员通报、传达会议内容和决策情况。
(五)决策备案要将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决策实施等以会议议程、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存档备查。最新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实施办法可以看看这篇名叫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实施办法
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及护人的职责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理解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职责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透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证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务必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好处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用新的作用。

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