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的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范本15份)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范本15份)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职责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坚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掉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
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
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所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景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职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进取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贴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由整理]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景。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景(安全生产职责区与5S管理工作职责区的职责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景,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景,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景,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景。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理解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进取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理解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资料。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理解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一天操作前,对自我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资料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景,主要资料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防暑降温、厨房、团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供给贴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小白脸,定期检修,坚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贴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贴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经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课件]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会议程序,提高公司总体决策管理本事和办事效率,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召开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高效原则。会议召开应确有必要,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严禁召开没有明确目的、缺乏实际资料的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
(二)精简原则。大力精简会议,尽量缩短会期和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与会人员。尽量控制大型会议召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统筹合并召开;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对能会下协调解决或用其他方式解决问题的尽量不开会议。
(三)节俭原则。会议要厉行勤俭节俭,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条:与会人员应对会议的各自的表决意见及有关保密资料必须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的不问,不该看的的不看,并严格遵守执行会议的各项决定。 第四条:会议按类别、资料不一样由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会议管理归口行政综合部,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公司各类会议工作,制定和修订会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督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类会议的组织管理。 第二章:会议类别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会议包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经营管理协调会议、专题会议、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和接待会议等。 第七条:专题会议指公司有关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资金管理、经营管理、预算管理、合同评审等会议。
第一节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对公司发展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项的研究与决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分解落实公司年度计划、讨论确定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投融资计划;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决策,异常就安全生产、市场开拓和资金管理等问题进行工作部署,明确生产、市场、财务等关键环节的指导意见;讨论公司重要人事任免、机构设臵以及制度审议等。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景可临时召开。 第十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财务总)等高管成员参加,参加会议的人员应进取发言、明确表态。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专题问题时,如有必要可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通知、记录和整理
纪要。 第二节中层干部会议 第十二条:中层干部会议是公司围绕战略发展、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等工作而适时召开的会议。会议传达、落实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决策、决定;通报公司生产经营、市场、财务管理和发展情景,总结工作情景,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激发中层干部的工作进取性,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中层干部会议包括周例会、月例会、季度例会、半年工作会议等。
第十四条:召开中层干部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公司各单位、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 第十五条:中层干部会议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三节经济分析会 第十六条:经济分析会是公司对月(季)度生产经营完成情景进行总结分析、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并解决问题的会议。会议听取各单位、部门有关上月工作汇报和总结,由会议主持人对此作出明确的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指出计划完成较差或执行不力的职责部门或人员,提出解决办法,分析、研究和落实改善方案,明确提出并责成相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任务。
第十七条:经济分析会原则上每月的第一个周一召开,特殊情景可临时召开。 第十八条:召开经济分析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公司各单位、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 第十九条:公司经济分析会议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四节经营管理协调会议 第二十条:经营管理协调会议是公司每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报会议。会议在听取有关部门每周工作情景汇报的基础上,及时协调解决各部门提出的问题,讨论研究并提出本周经营管理工作计划。
第二十一条:经营管理协调会议原则上每周一召开,时间控制在60分钟内。 第二十二条:召开经营管理协调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主持,参加人员原则上为公司各单位、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 第二十三条:经营管理协调会由公司行政综合部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 第五节专题会议 第二十四条:专题会议是分析、研究公司近期生产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市场管理、资金管理、经营管理、预算管理、合同评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明确并责成相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任务的会议。
第二十五条:专题会议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分管的公司高管成员主持,公司各单位、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第二十六条:专题会议由所属分管部门组织并承办通知、记录 和整理纪要,行政综合部协调安排会议室。 第二十七条:专题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承办部门将有关的《专题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发后执行,同时报送行政综合部备案。
第六节部门日常管理例会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有效地召开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二十九条:部门日常管理例会至少涵盖如下资料:传达贯彻公司会议、文件及领导指示精神;了解本部门及下属本期工作完成情景,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制订下期工作计划,研究分析部门开展各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改善办法,制订有效的预防措施;分析部门员工提出的工作问题并讨论研究相关解决办法和改善措施;以恰当的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融洽部门成员之间的关系,营造团结进取的氛围;安排专题培训等。
第三十条: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必要时邀请分管领导参加。 第三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必须保存完整的部门日常管理例会原始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年。 第七节对外接待会议 第三十二条:对外接待会议主要包括政府机关和上级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的汇报会议。 第三十三条:对外接待会议视来宾级别和来访目的由公司总经
理或相关的分管副总经理接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属于业务对接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指定人员接待。 第三十四条:对外接待会议属公司层面的由公司行政综合部负责联系和组织;属于业务对接和专题资料的由公司对接部门负责联系和组织,公司行政综合部配合协调会议室、安排接待等工作。 第八节其他会议 第三十五条:公司委会、员大会、职代会(工代会)、团代会、董事会、事会及团队研讨等其他会议,可根据实际或部门职责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有关部门对应组织。
第三章:会议的组织、管理和服务 第一节会议的组织 第三十六条:会议的题拟 为充分有效利用公司会议资源,公司各类会议的召开必须由主办部门提前提拟,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会议的审批
(一)临时召开的公司级内部小范围会议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公司级大型会议须经总经理批准。
(二)本制度已列出的会议按照规定程序批准。
第三十八条:涉及公司多个部门共同召开并有公司领导参加的会议,由会议主要牵头部门与行政综合部联系,备案会议情景;需行政综合部协调安排的,由行政综合部统一安排。 第三十九条:会议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会议时间、会 议地点、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会场安排、会场布臵、会议设施准备、会议材料拟稿和发放、会议记录、会议录音录像摄影、会议纪要以及会场横幅、会议宣传等。
第四十条:会议的通知
(一)会议需提前通知,一般会议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大型会议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下发正式书面通知。
(二)会议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资料和要求等。 第四十一条:会议的准备
(一)做好会议通知,确保应到人员按时参会。
(二)做好会场的落实和安排,包括会场环境的布臵和设施检查及服务。
(三)做好参会人员的引导和组织。
(四)重要接待会议应制定会议及接待方案,方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接机接站、车辆调度、餐饮、住宿、横幅、席签、摄影摄像、公共活动等安排。 第二节会议室的管理与服务 第四十二条:公司会议室由行政综合部统一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的安排使用、环境保洁、设施管理、会议服务等。
第四十四条:会议室要做到会议召开前30分钟各项工作准备结 束,会后30分钟会场清洁工作结束,特殊情景根据实际情景另行安排。 第四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召开会议需要使用会议室的,由会议主办部门提前半天与行政综合部联系安排。使用时,务必坚持环境整洁和设施安全;使用后,负责将会议室恢复原样。 第四十六条:重要会议的会议室服务,由行政综合部根据实际情景安排。其他日常及业务会议由会议组织部门安排服务。
第四章:会议资料管理 第一节会议纪要的整理与印发 第四十七条:会议纪要的整理和会议以其他形式公开资料由会议组织部门负责拟写和下发。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经营管理协调会议须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与公司规章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专题会议根据安排整理会议纪要。
(三)其他各类会议可视情景整理成会议纪要和其他形式的简报等。
第四十八条:会议纪要的签发 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经营管理协调会议结束后,公司行政综合部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报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发后印发。其他会议纪要由会议组织部门及时整理,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印发。 会议纪要的发放范围与会议参会人员范围一致。 第四十九条:会议纪要整理和印发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景除外;若会议纪要决定事项涉及保密资料,应派人直接送达签收。
第二节会议纪要的格式 第五十条:各种会议纪要行文的印制格式原则上要求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制作,主要包含以下基本要点:
(一)文本全部使用A4型纸。
(二)文头用“某某公司某某会议纪要(可分两行排列)”的指定标题,用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部分用小三号仿宋体。
(三)如需要标识秘密等级或紧急程度,以三号黑字体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两类标识需要同时标识,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四)纪要编号由公司简称首字母和排序数字组成,标识在标题下第1行右侧对齐。
(五)会议纪要基本信息包括会议资料、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
(六)基本信息与会议议题之间用横向隔开,每个议题序号为“记录+数字”形式,资料包括议题标题和决议资料。
(七)会议纪要要标明签字栏,每页下方及尾页由参会人员签字。
第三节会议资料的存档 第五十一条:各类会议资料必须存档。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经营管理协调会议和公司级专题、接待等会议资料由行政综合部负责按季度分类分次存档。按年度移交公司档案室;其他会议资料由各承办部门自行存档。 第五十二条:公司重大会议等会议资料存档实行一会一存。存档资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文字和宣传资料、影像录音资料、图片及会议纪要等。
第五章:会议精神的督办 第五十三条:公司行政综合部负责对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经济分析会、经营管理协调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的重大决定事项进行督办。 第五十四条:对会议的决议和明确的资料,职责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按照会议要求的时间完成,相关部门、人员予以支持、配合。 第五十五条:公司行政综合部负责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分类整理,按照会议要求的时间对有关职责人和职责部门进行逐项督办,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六章:会议纪律和要求 第五十六条:会议开始前必须由本人签到,如不能到会应向会议主持人履行请假手续。 第五十七条:不允许迟到、早退,中间有急事需离开会场应向 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五十八条:会议期间应将移动通讯工具关机或臵于振动位臵,如遇紧急事情应到会场外接听。 第五十九条:会议发言要言简意赅,按照规定时间发言。第六十条:会议务求精简高效,严肃认真,若无特殊情景,会议时间应控制在120分钟内。各级会议主持人应主动理解督。
第六十一条:会议期间与会人员注意倾听他人发言,进取参与讨论,充分尊重他人,不提倡对某一问题无休止地争论。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行政综合部。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四):
1、安委会指定负责人全权负责安委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和人员通知工作,以及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室安排,并做好会议记录。
2、安委会参会各成员单位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按照会议决议认真执行自我所辖范围的任务,并汇报完成情景。
3、在安委会安全会议上,安委会主任向参会人员认真传达近期上级主管部门对我镇的指示命令和通知,安委会副主任向参会人员通报我镇近期的安全状况。
4、安委会要定期不定期对我镇各企业进行检查,及时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隐患或问题。
5、安委会各成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岗位的基本业务,尽职尽责做好安全生产督检查工作,确保辖区内的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6、在安委会安全会议上,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向安委会主任汇报近期安全生产状况,分析讨论当前存在的隐患问题或上级文件精神,最终构成决议并具体落实执行。
7、我镇所管辖各企业要进取配合安委会做好安全督检查工作,有关人员必须如实汇报所明白的情景。
8、召开安委会安全会议时,通知到的有关人员都必须参加,凡因无故不参加者,必须要严肃处理。
9、在下一期的安委会办公会议上,安委会主任对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景予以评价,并给予奖励和惩罚。
10、安委会讨论构成的决议,由安委办负责呈文,递交安委会主任审核批准后,由安委会负责安排落实执行。
11、每月上旬由镇安委会主任组织并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安全会议。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五):
一、会议指出: xxx年,在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努力下,我镇安全生产总体坚持平稳态势。xxx年1-3月,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异常是相关业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意识淡薄、个别业主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等,会议通报了4月10日晚,宝发综合加工厂发生死亡一人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求各相关职责单位、职责人务必重视,加强督促,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二、会议强调: 各职责单位、职责人务必提高认识,增强职责;要经常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要狠抓督促整改,消除隐患;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确实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创立安全稳定和谐大洛。
三、会议要求: 各相关职责单位、职责人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范围的实际情景,认真、扎实地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
1、强化宣传培训。 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各生产企业开展一次特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安全是最大的效益”意识;各村要配合公安派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整治活动。
2、强化职责,明确工作目标,狠抓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职责的理念,在思想上 重视安全生产,在行动上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参照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年初我镇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职责目标,与各村委会、相关部门、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真正做了明确职责、职责到人、严格管理,真正使职责落到实处。
3、要持续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
⑴要从政府、企业两个层面建立隐患排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控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坚决杜绝新的隐患产生,企业要全面排查隐患,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各种隐患,要落实整改职责、资金和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保障安全生产,政府强化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定期督查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健全和完善季度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相关部门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三个要求:一是隐患排查认真仔细,不留盲区和死角;二是隐患整治工作职责、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三是建立健全重大隐患的分级管理机制,巩固隐患治理成果。
⑵加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职责追究,切实落实安全职责制。按照发生事故“四不放过”(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职责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⑶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等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呈现二个特点:一是“五一”就要来临,二是春夏季节多雨进入汛期容易出现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这些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下阶段要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①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消除安全整治坚决关掉取缔“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坚决关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公共聚集场所。②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素质,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④加强应急管理,完善控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重视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保证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
4、强化职责落实情景报告制度。 从本季度起,各村、相关管职责单位应于本季度最终一个月的25日前书面向镇安办简要报告本单位本季度安全生产管履职情景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景,并将之作为对相关职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资料之一。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六):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俭,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坚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
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贴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终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景),做到单货相符。
7、礼貌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小白脸,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小白脸计划,并做好维修小白脸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七):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景,特制订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供给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能够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景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的停送电规定。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八):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贴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很多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贴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贴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景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职责。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坚持清洁、整齐。有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九):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掉。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一样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掉电源,锁门离开。
七、明白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一样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掉电源,锁门离开。
七、明白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景,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坚持必须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护。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十):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小白脸;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小白脸、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小白脸;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礼貌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俭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景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善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十一):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景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职责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小白脸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景。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到达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掉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景,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贴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很多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贴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坚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一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团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本事;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危害,进取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职责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进取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职责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十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杜绝重大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xx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景,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项目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安全管理要责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职责制,构成“完善的项目安全”的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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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范本15份)
3、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4、本办法适用于工地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项目应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景下,可设二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安全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a、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一职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5、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对本项目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6、督促、检查副经理、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加强对本项目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推进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项目经理是项目范围内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人,对职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负有主要职责,组织职工法制教育,把预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细,负责处理案件、事件调解纠纷。
b、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二职责。
2、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生产规章制度。
3、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参加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对职工遵守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做好本项目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8、本项目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及职责,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职责者提来源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9、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项目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驶经理的安全职责,努力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c、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职责。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技术职能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d、项目工会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综合治理职责。
2、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劳动保护列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组织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劳动法令、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
4、参加本项目发生的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的措施,认真做好群众督工作。
5、督项目逐步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女工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竞赛活动。
6、参加本项目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与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e、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制度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项目单项工程安全措施。
3、向项目职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协助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f、项目安全技术人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进取宣传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上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搞好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工人100%持证上岗。
4、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的制作,宣传工作,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会议。
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向经理等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提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
g、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作业队、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认真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作业队、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组织好每一天的安全生产班前讲话,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换班交接工作,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业队、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对作业队、班组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教育职工在任何情景下不违章蛮干,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对本作业队、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进取参与事故的调查,并组织作业队、班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隐瞒事故。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制备、现场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报告。
6、组织好作业队、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找出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生产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7、及时表扬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情景填入原始记录,做为工人考核、评比、定级、升级、竞赛评奖的条件之一。
三、安全检查
(一)项目经理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或小组负责人亲自牵头,组织项目工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并进取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二)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异常要做好易发“商空坠落”、“机械伤害”、“淹弱”、“触电”、“火灾”等事故场所的检查,边查边改,同时各项目根据各自承担工程的实际情景,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安全纪律
(一)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项目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上岗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酒后作业和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动火。
(二)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职责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三)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和交叉作业时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装上班作业。
(四)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双导染、悬梯和吊唁钩、铲斗,不得私自操作电动开关和私接乱接电源线,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非机械操作工严禁拨弄或开动机械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打闹玩耍,不得将家属、小孩或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五)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爆破警戒区、钢筋(钢索)张拉区、吊装作业区、龙门架拼装或拆除区。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装置,防护围栏、盖板、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随意挪动。
五、班组安全管理
(一)班组是项目一切生产活动的主体,项目经理必须重视班组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优秀班组和合格安全班组的建设。
(二)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公司和项目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各班组工作实际情景,制订本班组职工基本行为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设备维修检查制度,并制订水上和高处作业须知,吊装拆除作业、安全用电、防火灭火须等班组安全制度。
(三)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班组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和本工种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隐患,提出预防增强和提高本班组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本事。
(四)每一天上班前,班组长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要交清当天作业的资料、人员分工、危险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应的预防措施;作业前要对施工机具、防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班中要求进行安全巡检,班后要小结,轮班作业换班时应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对作业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隐患要随时指出、纠正。
(五)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组员要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做到“不伤害”;对班组内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工具要认真维修小白脸,确保安全有效。班组在一个分项工程任务完成后,应将剩余的钢筋、木料、水泥等运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分类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网内。作业场所积聚的油迹、水迹、粉尘要清扫干净,做到清洁、卫生、礼貌生产。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
(一)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经现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项目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公路主管部门,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资料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景,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作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总公司具体规定处理。
七、安全奖罚
(一)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确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优秀安全班组和个人的条件如下:
1、圆满完成本项目下达的各种生产任务,贴合第六点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班组和作业队。
2、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内未发生过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实现了“安全年”的作业队或班组。
3、能模范的执行、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努力完成本职生产任务,连续两年未发生过个人职责事故的个人。
4、能进取参加上级和本项目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能对本项目、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治理提出改善措施和合理化提议并取得成效的,能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三违”现象,在排除事故隐患,使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为单位的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各项目自定。
(三)在项目施工中,因“三违”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对项目和职责者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按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职责人的处罚,按总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五)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件行为的职工,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干部违反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装或赤脚、赤膊上班作业者;机床作业不戴手套,不戴防护镜者。
3、在油库、料库库房内,乙炔发生器室,木工棚内吸烟、动火者。
4、在高处、水上工作平台上作业,追拉推打开玩笑者。
5、施工机械、车辆超座载人以及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驾驶证》驾驶他人施工机械、车辆者。
6、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标志、交通标志、通航信号、消防器材者。
7、不听安全人员劝告或故意辱骂、动手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者。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十三): 安全生产制度
一、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二、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测检查。
三、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四、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五、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六、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贴合卫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对从事有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景,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资料,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十四):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及要求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职责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职责。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职责。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景。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职责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贴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异常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
一、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1、在学习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景、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作业情景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景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3、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二、特种作业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2、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3、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4、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三、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经过减员,以到达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1、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2、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3、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4、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四、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很多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所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璺、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3、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4、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五、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1、“五新”的基础知识。
2、“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3、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4、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5、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景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撑敢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六、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资料包括:
1、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2、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职责。
3、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4、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七、对工伤事故和久假复工的应从新进行安全教育。
八、安全管理干部应进取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景,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景,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景。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景。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贴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职责提来源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年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在业务上理解地方安全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景。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十五):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贴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贴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贴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进取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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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安全生产职责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职责的制度。
一、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景,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进取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到达国家标准;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四、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由整理]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五、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景;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贴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情景,提出改善提议;
(7)每一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七、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职责;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景;
(3)正确分析、确定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景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坚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礼貌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
一、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及消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二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督管理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
第三条:建设项目实施项目安全、卫生、地震评价制度。 第二章:程序及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项目系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集团公司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和直属企业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 第五条: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1、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参加全过程“三同时”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景,也可由安全环保局委托有关部门参加具体的督工作),安全环保局负责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表》和中签署建设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2、集团公司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委托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参加全过程“三同时”督管理,直属企业应分阶段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汇报。直属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表》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备案。
3、直属企业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属企业负责组织“三同时”审查,安全部门负责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对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的建设项目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委托具有国家颁发的A级资质和在石油石化行业有较好业绩的评价机构,承担安全、卫生和地震的预评价。安全、卫生和地震的预评价报告应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国家政府认可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并将审定后的报告和审定意见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的可研阶段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将编制的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送有关行政部门或机构审定。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项目应一次性完成该场地所在区域(含预留发展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严禁重复评价。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在进行初步设计时,应编制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专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安全、卫生、地震预评价的要求。 第九条: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应由专门审查机构组织国家安全、卫生及消防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建设单位的安全、卫生、消防和防震管理部门对初步设计审查。 第十条: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照审查经过的初步设计进行,不应对初步设计进行任何变动、删减。确需进行修改设计的,应按变更程序处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严格督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确保按安全、卫生和地震预评价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三同时”督管理工作。建设过程中,如修改设计,应按设计变更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建设单位可申请进行安全、卫生、消防专业验收:
1、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贴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2、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已贴合设计要求;
3、工作环境、劳动条件贴合国家有关规定;
4、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岗位,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生产控仪器、设备,对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5、制定了应急预案;
6、对所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
7、编制完成了建设项目安全、卫生验收评价报告;
8、能供给试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全面记录。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卫生验收评价应在建设项目完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要石油石化行业有较好业绩的安全、卫生评价机构承担。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和消防专业验收由国家相关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向国家安全、卫生和消防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申请;集团公司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对安全、卫生和消防进行验收;直属企业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属企业自行组织安全、卫生和消防验收。
第十五条:安全、卫生和消防专业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进取督促对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建设项目单项验收。 第三章:职责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理解安全、卫生、消防和防震管理部门的督;
2、及时申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安全、卫生、地震安全性预评价报告的评审和备案、主动向有关部门报送初步设计、施工图、安全和卫生验收评价报告等资料;
3、在编制工程预算计划时,应将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所需资金及进行建设项目安全和卫生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所需费用一并纳入投资计划;
4、向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理、安全和卫生评价等工作的机构提出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具体要求,并为其供给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5、在试生产运行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进行调试和改善,全面记录试生产过程中的运行状况,组织进行安全、卫生及消防培训教育,制订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6、对建设项目验收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应认真组织落实,并将整改情景及时报告验收单位。 第十七条直属企业计划部门职责:
1、在进行建设项目审批立项时,应将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消防和地震灾害作为重要资料加以论证,确保资金投入;
2、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审查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或审查不予经过;
3、对未经过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单项验收的建设项目,不应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督检查建设单位及承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理、安全和卫生评价等工作的机构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景;
2、根据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审查核准或登记备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安全论证资料、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3、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卫生及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向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局举报。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职责:
1、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卫生、消防和抗震设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安全、卫生预评价审批(查)意见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及消防专篇,完善初步设计中安全、卫生、消防和抗震设防的设计资料;
2、在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落实初步设计中的有关安全、卫生及消防方面的设计资料和安全生产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公安消防部门对初步设计审查结论意见的要求;
3、不应随意变动审查经过的设计文件,如有重大变动应征得原审查督管理部门的同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
一、注意用电安全,经常检查、维修学校电路和各种电器设备。
二、添置并及时更新消防器材(如:灭火机等),坚持安全通道的畅通,注意消防安全。
三、注意设备维修,如:幼儿用桌椅、房屋门窗、户外大型玩具等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事故发生。
四、注意对房屋的检查与维修,如发现问题,及时整修,杜绝事故发生。
五、对学校重要教室必须安装防盗设备,并建立值班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六、学校的一切贵重物品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七、学校内的物、品必须由保健教师一人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对患病幼儿服时教师必须仔细核对,保证无差错。
八、严格把好晨检关,保健教师要做到认真仔细,严禁幼儿把危险品带入教室。
九、保育员、营养员必须每一天做好幼儿餐具、炊具、杯子、毛巾等的消工作。做好饭菜的留洋,确保幼儿饮食、饮水的卫生。
十、教师带班时要做到人到、心到,不擅自离岗,幼儿的一切活动都应在教师的视野范围内。如幼儿发生意外,由带班教师负责。 十
一、幼儿来园、离园必须由接送,教师不能让幼儿独自回家或交于陌生人,防止冒领。 十
二、教师要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如:上、下楼梯靠右走、爬栏杆、吞异物、不玩火、不玩电等,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本事。
十
三、学校任何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或后勤组长汇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十
四、认真做好每一天的消工作,预防好传染病的发生。 十
五、制订各项安全工作的预案,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
1.0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批、发布、使用、评审、修订、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所有部门(车间)及岗位。
3.0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制,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批准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2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组织每年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贴合性评审会议及执行情景、适用情景检查、评估,编制评审(估)报告。
3.3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
3.4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时宣贯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遵守、使用
3.5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传达给相关方。
3.6各部门负责修订意见的提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修订后由总经理批准发布,并发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4.0程序
4.1编制程序
4.
1.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协同各办公室门、车间进行编写,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执行,由办公室保管。
4.
1.2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程序:由安全主任助各部门、车间编写,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执行,由办公室保管。
4.2资料
4.
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资料
至少包括目的、职责、工作资料或程序、记录等。
4.
2.2安全操作规程资料应包括:
4.
2.
2.1正常开、停设备操作程序;
4.
2.
2.2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
4.
2.
2.3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
4.
2.
2.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
2.
2.5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4.
2.
2.6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4.
2.
2.7风险分析、评估、控制资料。
4.
2.3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4.
2.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
4.
2.
4.1各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交安全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发布实施。
4.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使用
4.
3.1批准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办公室发放到相关的部门、岗位,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应遵守、使用。
4.4评审
4.
4.1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至少1年一次,或需要时组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贴合性评审会议。由办公室、安全管理办公室供给评审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
4.2由安全主任记录评审结论。
4.
4.3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版本更新、修订计划的实施。
4.5修订
4.
5.1在发生以下情景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4.
5.
1.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
5.
1.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4.
5.
1.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
5.
1.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
5.
1.5当上级安全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4.
5.
1.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4.
5.
1.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4.
5.
1.8根据评估、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
4.
5.
1.9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4.
5.
1.10绩效评定结果;
4.
5.
1.11其他相关事项。
4.
5.2文件修订形式
4.
5.
2.1根据文件修改通知单(资料),持有文件者进行手改,并填写修改记录;
4.
5.
2.2根据发放的文件修改页,持有文件者进行换页,并填写修改记录;
4.
5.
2.3根据新发放的修改、改版文件,持有文件者凭原文件进行更换;
4.
5.
2.4对于改版、发放新文件,原文件收回,废止。
4.6宣传培训
4.
6.1安全管理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0关联表单
5.1《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5.2《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安全培训记录表》
5.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考核试卷》
5.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和执行检查评估记录表》
5.5《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检查评估报告》
5.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适用和执行检查评估记录表》
5.7《文件发放记录》
5.8《文件修订计划》
5.9《文件修订记录》
6.0附则
6.1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职责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资料
1、安全生产职责制 安全生产职责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职责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职责。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职责;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职责。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职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资料: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资料、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资料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护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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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范本15份)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供给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景来制定。安全生产职责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贴合客观规律的,异常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样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必须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研究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必须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经过检查,了解执行情景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研究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景。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管察部门)实施管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管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管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管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职责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控职责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管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督检查职责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取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管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管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资料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小白脸,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景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管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景进行评估。 经治理后贴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管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管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资料、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三章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管察部门应当指导、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管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开展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管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景开展的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职责者。 安全管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管察部门应当加强督检查。必要时,能够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管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职责。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掉。
第二十四条安全管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景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管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管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景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管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管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第二十七条承担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证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可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职责。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安全管察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级安全管察部门能够根据本规定,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
1.现场生产员工应当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我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职责人职责。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能够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景后才能够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当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当关掉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小白脸,坚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八):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所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景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职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进取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贴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景。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景(安全生产职责区与5s管理工作职责区的职责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景,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景,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景,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景。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理解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进取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理解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资料。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理解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一天操作前,对自我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资料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贴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贴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景,主要资料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防暑降温、厨房、团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供给贴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贴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小白脸,定期检修,坚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贴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贴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经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九):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景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职责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小白脸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景。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到达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掉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景,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贴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很多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贴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坚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一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团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本事;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危害,进取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职责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进取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职责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职责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景,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职责,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职责者提来源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坚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坚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礼貌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景。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景,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景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贴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职责,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理解上级安全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景。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
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贴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景,提出改善意见和提议。
8、每一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景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理解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善安全工作意见和提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景,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职责。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景,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确定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景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坚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礼貌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进取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厂总务部安全职责
第一条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在企业管理整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职责制,在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3、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职责制大检查管理制度。检查以岗位职责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执行情景和基层单位达标情景。
4、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6、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职责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8、把安全工作业绩考核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资料中。
9、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10、按国家规定,从质量上和数量上配备好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
11、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2、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如仓库、财务室、门卫等)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1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埋、统计上报,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1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16、负责企业内剧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17、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18、认真执行公司团体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公司团体宿舍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第十条设备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小白脸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3、负责审定全厂继电保护、防雷、防静电等设备的安全保护方案及方案实施督,审定全厂机动设备整定值,定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实施情景。对设备及工业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管理督。使其贴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本厂吊机月度、季度、年度安全技术检查,负责本厂压力容器登记取证工作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5、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资料,并确保实施。
6、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安排修复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督落实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
7、负责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8、使用外借人员包括检修队伍和民工,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职责条款。 第十一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督行政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提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善。
2、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景,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提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8、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公共文化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9、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装置“三同时”督、职业安全卫生鉴定;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例10篇)可以看看这篇名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10篇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例10篇)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10篇又到了每日范文模板时间,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的非常好的范文,在工作中我们需要总结计划的地方有很多,有这方面需要的朋友,赶紧跟小编一起看看,参考一下吧!
【一】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类标准。从广义上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两个方面的内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自身的习惯和传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和人机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管理;
按照标准化工作体系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规章规章制度分为技术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通常称为“三大标准体系”;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包括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综合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具体目标、指标,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原则、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主要措施,日常安全生产督管理的重点工作等内容。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属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畴。通常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列来提,主要是为了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清晰安全管理的责任界面,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的基础。其他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点是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各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各岗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二是明确责任,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和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加强自主管理,落实责任;三是责任追究的依据。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体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应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协调一致;应做到与岗位工作性质、管理职责协调一致,做到明确、具体、有可操作性;应有明确的督、检查标准或指标,确保责任制切实落实到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制变化及安全生产新的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3 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安全分析会议,定期安全学习制度,定期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等内容。4 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承包与发包工程的条件、相关资质审查、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现场的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内容。5 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
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安全生产费用保障;根据国家、行业新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或季节特点,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等发生变化后,生产经营单位临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费用来源等。6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明确: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控,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上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内容及管理。
7 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危险物品名称、种类、危险性;使用和管理的程序、手续;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存放的条件及日常督检查;针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性质,在相应的区域设置人员紧急救护、处置的设施等。8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原则、组织机构、日常管理、现场应急处置原则和程序;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护小白脸、定期试验;定期防火检查、防火演练等。
xx 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应明确:应排查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名称,排查周期、排查人员、排查标准;发现问题的处置程序、跟踪管理等。xx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车辆调度、检查维护小白脸、检验标准,驾驶员学习、培训、考核的相关内容。11 防灾减灾管理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特点以及生产经营性质,针对在防范台风、洪水、泥石流、地质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相关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措施、日常工作等内容和标准。
12 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事故标准,报告程序、现场应急处置、现场保护、资料收集、相关当事人调查、技术分析、调查报告编制等。还应明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的流程、内容等。xx 应急管理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管理部门,预案的制定、发布、演练、修订和培训等: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
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过程中,除考虑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可能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外,还应重点考虑生产经营单位周边环境的特点,针对周边环境可能给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所带来的影响。如生产经营单位附近存在化工厂,就应调查了解可能会发生何种有、有害物质泄漏,可能泄漏物质的特性、防范方法,以便与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14 安全奖惩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奖惩的原则;奖励或处分的种类、额度等。
(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培训;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使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应急培训等。还应明确各项培训的对象、内容、时间及考核标准等。
2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适用范围、领取程序、使用前检查标准和用品寿命周期等内容。3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工器具的种类、使用前检查标准、定期检验和器具寿命周期等内容。4 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的岗位、人员,作业的一般安全措施要求等。特殊危险作业是指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明确作业的组织程序,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内容。
5 岗位安全规范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除特种作业岗位外,其他作业岗位保障人身安全、健康,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一般安全要求。6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禁忌的岗位名称、职业禁忌证、定期健康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女工保护,以及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的相关内容等。7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现场作业的组织管理制度,如工作联系单、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以及作业现场的风险分析与控制制度、反违章管理制度等内容。
(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三同时”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的组织审查、验收、上报、备案的执行程序等。2 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日常检查的责任人员,检查的周期、标准、线路,发现问题的处置等内容。3 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周期、维护范围、维护标准等内容。
4 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须进行定期检测的设备种类、名称、数量;有权进行检测的部门主人员;检测的标准及检测结果管理;安全使用证、检验合格证或者安全标志的管理等。5 安全操作规程应明确:为保证国家、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物料性质、工艺流程、设备使用要求而制定的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操作程序。对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及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设备、装置,如电气、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内部机动车辆、建筑施工维护、机加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四)环境安全管理制度l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的种类、名称、数量、地点和位置;安全标志的定期检查、维护等。2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通道、照明、通风等管理标准;人员紧急疏散方向、标志的管理等。3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尘、、噪声、高低温、辐射等涉及职业健康有害因素的种类、场所;定期检查、检测及控制等管理内容。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1 起草。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起草前应对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解释部门及实施日期等给予明确,同时还应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和收集工作。规章制度的编制,应做到目的明确、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2 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起草的规章制度,应通过正式渠道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规章制度颁布后的贯彻落实。当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应由分管领导组织讨论,统一认识,达成一致。3 审核。制度签发前,应进行审核。一是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门进行合规性审查;二是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规章制度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审核;三是安全奖惩等涉及全员性的制度,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审核。
4 签发。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技术性较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由生产经营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发,涉及全局性的综合管理制度应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发。5 发布。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应采用固定的方式进行发布,如红头文件形式内部办公网络等。发布的范围应涵盖应执行的部门、人员。有些特殊的制度还正式送达莓关人员,并由接收人员签字。
6 培训。新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组织进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类规章制度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7 反馈。应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建立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8 持续改进。【二】第一章 总则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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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范本15份)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 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小白脸,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xx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三】第一章 总则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 安全会议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小白脸,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xx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第十章 附 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四】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 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消,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工作的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行业管部门、综合管部门和属地管部门及全县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生产经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活动主办单位的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和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安全工作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安全工作管理,坚持行业和领域安全督管理、安全综合督管理以及属地安全督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安全工作管理,实行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第五条行业管部门、综合管部门和属地管部门以及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生产经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安全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从上至下逐级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第六条行业管部门、综合管部门和属地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督管理,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治理消除本系统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第七条县政府建立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专题会议制度,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政府主要或政府主要委托政府分管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全县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每次会议都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八条行业管部门、综合管部门和属地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七条的条例建立本单位防范安全事故会议制度。第九条本条例中安全的范围包括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品)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四类。第二章县政府领导安全工作职责第十条县长安全职责:
(一)全面负责全县安全工作;
(二)不定期召集或委托常务副县长、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召集有关部门职负责人参加的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县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
(三)与行业管部门、综合管部门和属地管部门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四)组织制定本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因未履行职责,导致本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副县长安全职责:
(一)负责分管范围内各行业部门的安全工作;
(二)完成县长布置的安全工作;
(三)按要求或视具体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分管范围内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的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防范重特大安事故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要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
(四)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分管范围内容易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的单位、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查处重特安全事故隐患;
(五)制定分管范围内各行业部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分管范围内各行业部门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七)因未履行职责,导致分管范围内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行业管部门安全工作职责第十二条县农委负责全县农业安全工作。负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理、使用管理和产品质量检验,组织实施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负责农生产、经营、流通的安全管理和察;负责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督管理;负责动植物防疫和动植物防疫督;负责对引进水产种苗的督管理,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县市政管委负责本系统单位安全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户外广告等项目涉及安全方面的审核、管理、保护和督检查;组织解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铁道道口出现的安全问题,负责城区防汛安全工作,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十四条县经委负责县域内除对外贸易系统和县工业开发区外的工业企业及电力行业安全工作。负责对工业企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督检查;负责发供电安全和电力施工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负责电力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检查;负责供电系统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管理,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县建委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安全工作。负责依法对施工许可证的前期手续进行初审;负责工程质量的督检查和依法实施备案管理,对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通过验收;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和开发企业的资质初审;负责房屋拆迁过程中拆除建筑物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控制建筑行业安全事故的详尽措施,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十六条县商委负责本系统单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商业系统的安全工作实施督,重点督大型商场、市场的安全状况;负责大型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县文化委负责所属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网吧、文化市场、文化场所的安全督管理;负责文物安全工作;负责大型文化活动及其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xx条县教委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和教学、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活动的师生安全管理;负责全县校舍、基建、学校食品卫生、防火防盗、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及招生安全工作,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县外经委负责对外贸易系统企业安全工作。负责对对外贸易系统企业的安全工作实施督检查,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二十条县国土房管局负责本系统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在审批、核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时,严格审查安全条件,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不予审批采矿权和探矿权,查处非法开采、盗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企业和个人,依法吊销违法开采者的采矿许可证,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二十一条县交通局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工作。负责对道路运输行业开业审批;负责对从事化学危险品运输经营者开业初审;负责车辆运输证件的发放;协调处理交通行业重大突发性事件,参与处理行业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二十二条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业安全工作。负责对全县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的督管理;负责在森林防火期内对一级防火区生产性用火的审批;负责
一、二级防火区主办单位组织大型群众活动,森林防火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指导、督检查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本系统单位的安全工作,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二十三条县水资源局负责本系统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的理和安全督管理;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线的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督全县防汛工作;负责中小型水库大坝的安全管,防范决堤、垮坝事故,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二十四条县旅游局负责管理全县旅游安全工作;指导、督和检查旅游企业的消防、治安防范等安全工作;参与安排重大旅游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体育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体育场地、设施和比赛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游泳场馆和其它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的督检查工作;规范体育经营活动,做好体育安全宣传工作;组织解决体育场所出现的安全问题;负责游泳场馆溺水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二十六条县人防办负责全县人防工程安全的督检查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建设、城市开发地下空间利用按人民防空要求的贯彻执行;负责检查人防工程主管单位防空防护和抢险抢修预案、方案的制订与实施;负责拟定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二十七条北京市路政局密云分局负责全县道路、桥梁、轨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工作。负责道路、桥梁、轨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负责道路、桥梁、轨道等交通基础设施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二xx条行业管部门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对本行业系统单位的安全工作负主要管责任。
第二十九条行业管部门行政一把手或有关负责人因未履行职责,导致本单位和本系统其他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系统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行政一把手或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第四章综合管部门安全工作职责第三十条县安全生产督管理局负责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县生产安全工作。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宣传教育、督执法工作;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对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工作进行督;负责非正常死亡目标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三十一条县公安局负责全县公共安全工作。负责全县交通、消防、煤气中三项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宣传教育、督管理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大型社会活动举办单位和个人消除不安全隐患;负责重大事故现场安全保卫和维护周边秩序及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工作;组织扑救火灾事故,督解决重大火灾隐患;负责禁放的督管理;负责支弹、民用爆炸物品的督管理,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三十二条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安全综合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进行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医疗急救体系的建设;负责对全县重大安全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三十三条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负责依法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严格市场准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不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配合有关部门督检查企业、市场的安全状况,依法取缔和吊销不符合安全条件单位的生产、经营资格,规范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全县食品卫生安全的综合督管理工作,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三十四条县质量技术督局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的综合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特种设备的督检查和定期检测;负责对特种设备检修、维修后的验收;负责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特种设备伤亡事故;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的督检查,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条北京市品督管理局密云分局负责全县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安全的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麻品的管及医系统安全工作;负责化学品、生化品、放射性品、麻醉品、性品等各类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化学品、生化品、放射性品、麻醉品、性品等各类品和医疗器械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全县品行业安全的督管理和执法工作,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三十六条县环保局负责全县环保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督检查;严格执行环境测制度;负责污染环境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审查,以及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三十七条综合管部门对本系统行业的安全工作负重要管责任。
第三xx条综合管部门行政一把手或有关负责人因未履行职责,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系统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行政一把手或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属地管部门安全工作职责第三十九条各乡镇政府和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我县安全工作属地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各项安全工作。
第四十条各乡镇政府承担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工作;
(二)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安全工作实施督检查;
(三)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及时上报本辖区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并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消除工作;
(五)制定本辖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四十一条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担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全面负责开发区内的安全工作;
(二)负责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管理;
(三)配合有关部门对开发区内的安全工作实施督检查;
(四)配合有关部门对开发区内发生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及时上报开发区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并负责对开发区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消除工作;
(六)制定开发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安全工作。第四十二条各乡镇长和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因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辖区内安全事故发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辖区内发生安全事故后,乡镇长和县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六章生产经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活动主办单位安全工作职责第四十三条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活动主办单位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第四十四条活动主办单位要严格执行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管理的有关条例,落实大型社会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对大型社会活动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许可单位对大型社会活动负安全管理管责任。
第七章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四十五条行业管部门、综合管部门和属地管部门以及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和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制定本区域、部门和单位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保卫方案。行业管部门、综合管部门和属地管部门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保卫方案,应经县政府审批;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和活动主办单位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保卫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条例,及时、如实地向县政府、有关督管理和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各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救治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四xx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责任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条例》,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九条行业管部门、综合管部门和属地管部门以及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生产经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活动主办单位,应依照本条例制定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管理职责。本条例中未予涉及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应依照本条例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管理职责。第五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六】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厂商、外来联系业务的各人员。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公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采取三级教育,即分为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个层次进行。第三条 公司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要求持有国家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个公司安全的督管理工作和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换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和安全事故调查小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兼任,成员由保安员和各部门指定兼任的义务消防员组成;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员组成。第六条 公司将安全责任按区域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具体分解落实,直至具体的个人,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区,非责任部门在责任区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责任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2.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3.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责任并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4.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照本规定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5.负责改善消防等安全条件及保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6.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扑救;
7.负责协助调查火灾等安全事故原因。第八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识: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发电机、甲、乙、丙类液体和一般固体物等火灾。
2.水不适于扑救油、带电的火灾,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用水灭火。
3.易燃液发生火灾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干粉灭火器等扑救,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可用水、砂土扑灭,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第二章 安全生产规定第九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钻床不允许戴手套。第十条 生产制造部生产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设备。开动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润滑或清理、调试,暂时离开设备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并关闭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清除切屑时应使用钩子、子或专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事故者,严肃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凡有外露的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预防脱落,运转中的机器或传动机构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第十二条 电器焊割操作时,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危险现场(周围有可燃物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和护人员,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焊割现场,不得把点燃的焊割器具随意乱摆,焊割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气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七】为加强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维修车间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管理体制
1、车间实行“班组负责、部门管理、领导指导、全员参与”的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2、在“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搞好消防保卫和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决贯彻“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要加强督和宣传,对忽视安全生产者,要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 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事故”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全员动员,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生产的发展。
1、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消防设备、器材等灭火专用物品,轻者赔偿损失,重者追究责任;各级安全责任人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2、为保证安全用电,电工对供配电源线路及附属装置等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
3、维修车间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准超过xx公里,行车时注意避让,严禁在车间内通道试车或急刹车。
4、车间、仓库内的所有生产场地一律严禁吸烟、生火。
5、车间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种设备和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6、定期小白脸好生产设备、工具及消防器材,保证设备、工具和消防设施的完好及正常运转。
7、所有设备和防火通道严禁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制度。
8、使用设备及启动电器等时,要事先做好安全检查,闭时要注意设备下有否障碍物及人员。xx、使用各种易燃物、油料、乙炔、氧气等,要远离火源,做好防火措施,提高警惕,用完之后要检查现场是否有火种未熄隐患。xx、不允许私自拉电或接线,严禁非正式电工进行高压电作业。
11、下班后要关闭电器及照明的电源,关好门窗,摆好工具,清理工作面上的杂物、油泥等,确保地面干净。
12、实行各级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哪级工作没做好追究哪一级的安全责任人。xx、定期检查,及时整改火险及安全隐患。员工每天上班后、下班前负责检查一次,各班组每星期检查一次。
14、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安全制度,服从本公司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管理和督。
15、对不遵守本制度,无视消防及安全生产督的,按公安消防防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处理,对玩忽职守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有关领导和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八】
1. 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要贯彻执行。
2. 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 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 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大型机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 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 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安全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安全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小白脸,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8. 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签证。xx. 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xx.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季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1. 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与职工个人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确保生产的安全,所有奖罚金归个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12. 若发生重达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处理。xx. 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14. 每周安全员要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指导,经常在广大工人头脑里敲响警钟,促进安全意识的提高。
【九】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综合整治,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督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区、乡(镇)、办事处二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督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的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隐患,即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第四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督管理的原则:
(一)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管理,分级管、督办;
(三)逐年确定重点隐患,限期完成整治。第五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督管理的职责划分: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控和整治全面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治的第一责任人。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督管理全面负责。行政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治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直接管责任的部门,对政府直接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督管理全面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整治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管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内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实施督管理。
(五)区安全生产督管理局对区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实施综合督管理。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督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建档、整治,区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点督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检查。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半年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进行督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作为重点督整治对象。列入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由区安全生产督管理局在当地媒体上公布;列入乡(镇)、办事处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在人员集聚的地方公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重点督整治隐患项目情况、隐患整治完成情况及管部门验收合格情况于每年1月底和7月底前报送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重点督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明确隐患整治内容、整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单位和责任人及完成整治的时间。第八条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业内重点督整治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下达整治通知书,并对隐患整治进行督检查,协调处理隐患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区直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停止使用。
区直有关部门下达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通知书,应当抄送本级安全生产督管理部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结束后,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向履行该隐患整治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申请验收,有关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安全生产督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对隐患整治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当及时对该隐患的消除予以书面确认;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重新制定整治方案,限期进行整治,逾期仍达不到整治要求、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九条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通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的基本情况;
(二)隐患的类别;
(三)隐患的整治要求和整治期限;
(四)隐患整治管、督办单位及责任人。第十条确定列入重点督整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按照隐患整治通知书的要求,制定隐患整治实施方案,报经履行该隐患整治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本级安全生产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类别;
(二)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三)整治内容、措施和目标;
(四)整治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五)实施整治方案的时间安排及人员组织。第十一条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单位在组织实施隐患整治期间,应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隐患整治小组,负责隐患整治的全面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二条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月对本级重点督管理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第十三条各级各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危险性和隐患整治必要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调动和发挥他们参与隐患防范及整治的积极性,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督管理情况列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第十四条建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和举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不履行安全生产督管理职责或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或举报的政府或部门,应当立即调查核实。
第十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负有职责的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紧急措施;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处。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未履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责任,导致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直负有安全生产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督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我县的产业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十方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巡查管工作机制。
目标通过深入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统一思想认识,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氛围和长期稳定的巡查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个人),严防烟花爆竹生产死灰复燃,巩固“退烟”工作成果,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工作职责:
(一)各村职责各原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村两委都是烟花爆竹巡查管的责任主体,对本村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管工作全面负责。村支部、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牵头负责,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巡查管的措施和责任。
1、做好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充分利用会议、墙报、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要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烟花爆竹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形成群防群治共抓平安的社会氛围。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重点区域、重点户、重点人的“地毯式”全面排查,建立非法生产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台帐,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与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小组、农户签定好责任状,对重点对象(原来从事过非法生产现在又可能继续从事非法生产的)严密注视其动向,防止其从事非法生产行为;建立健全镇、村委会、村民小组三级烟花爆竹“专盯”责任体系。
4、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场所,严防死灰复燃。
(二)巡查责任人职责镇村两级干部都是巡查管的具体责任人,对所挂钩的三十余户农户负巡查管责任。
1、向所挂钩的农户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的危险性与危害性,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参与各种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活动。
2、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排查登记。开展进村入户摸底排查活动,对辖区内从事过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及可疑人员要逐一登记,每周见面巡查一次,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增加排查、检查、巡查频次,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派出所报告并协助查处,后到镇政府综合办填写巡查情况通报到公安派出所备份。
奖惩机制
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十方公安派出所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调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2、巡查责任人奖励制度。在巡查中查获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并报公安机关查实的,对巡查责任人每例发给巡查经费500元,构成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追究刑责人数每人对巡查责任人发给工作经费5000元。
3、镇村干部的要求:各村两委干部要切实负起管职责,对管巡查工作不作为,不主动,被上级检查发现存在群众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按县里要求期限,村两委干部停职,专抓烟花爆竹巡查工作,到期退出要求仍未落实到位的,按相关程序给予免职或停职。所有烟花爆竹巡查责任人要切实加大巡查力度。对因巡查不到位,所挂户非法生产、贮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以及原材料,被公安机关查处的,对巡查责任人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如果所挂户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将按相关程序,给予责任人效能告诫,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对非法生产、贮存烟花爆竹的不法分子要采取有力措施,从重从快惩处,构成刑事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要深挖源头,认真查清黑火、引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渠道,追根溯源,涉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最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10篇可以看看这篇名叫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10篇
以下是的一些我们精选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安全是我们人生的信条,没有安全,我们一切将没有可能,为了做好安全生产,我们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工作培训,作为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的你有什么感悟?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大家一起来看看。2018年10月22—26日,***分行30名业务骨干荣幸地参加了总行安全保卫部在哈尔滨培训中心举办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学到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受益匪浅。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这次培训感触很深,对于我们从事安全保卫工作者来说是一次系统的、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层次的提升。我们聆听了***省消防总队**工程师讲的《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苏州分行安保部***经理讲的《营业场所安防设施及检查要点》;公安大学**教授讲的《银行安全防范系统建设与风险评估》;总行张媛处长讲的《声誉风险管理与突发舆情应对》;总行安保部**处长讲的《“平安建行”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总行安保部***处长讲的《全行案防形势、政策与管理事务》;辽宁分行安保部***经理讲的《消防管理、安全检查内容及方法》;总行安保***处长讲的《部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及隐患问题》等重点课程。同时学习了**和**分行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重点学习总关于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思想“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的重要论述。明确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标准化,日常消防管理要责任到人,防火安全检查每月一次,重点单位每日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培训,建立考评奖惩机制。二是重点学习了人防是保障、物防是基础、技防是手段的基础理论,掌握了系统功能、检索分析的技能。三是重点学习了声誉风险和突发舆情应对策略,主要是当下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舆论环境,例如:饭局改变命运的毕福剑,私人领域环境,形象和言论不恰当,最后定性为严重的政治行为。再例如:民生银行30万“假理财”,员工个人行为导致银行管理出现严重损失。网络舆情影响越来越大,乱象越来越多,应加大治理和管力度,客户得不到满足就一顿乱发网络,给银行造成负面影响。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全行的声誉风险和舆情控制的紧迫性,要完善管理机制,优化流程,积极应对,同时加强日常测,采取正确的处理方法,确保声誉安全。四是重点学习了“平安建行”微信平台管理办法,掌握了微信平台的运用性、实效性、参与性,使平台成为“平安建行”宣传主流。五是重点学习了案防管理,明确了案件防控与安全检查为一体的同等重要性。提高了切实加强对案件防控和管理的认识,特别是当前外部环境的案防形势很不乐观,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提升管检查能力,提前做好案防的分析和研判,着力加强重点部位的风险防控、人员管理、日常检查,同时开展警示教育,严防案件发生。六是重点学习了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及方法,了解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和火灾发生类别的占比量,其中电器火灾占火灾总数的30%,所以预防电火是我们消防管理的重中之重。特别是营业网点装修改造务必要与施工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约定消防安全义务和责任,动火证为一级当天有效、二级3天有效、三级5天有效。并要求其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七是重点学习了安全检查,特别是从总行三轮的安全检查来看,网点、办公楼、自助区域和金库的问题隐患比较突出,占比
82.2%。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日常现场和非现场安全检查的频次,强化整改力度,建立曝光台,严厉查处屡查屡犯行为。
通过5天的系统学习,使我们提高了认识,掌握了技能,特别是老师的耐心讲解和经验传授,使我们学到真本领。几点体会:一是对“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这句话有了更深刻和更直观的认识。深刻意识到每个个体自己才是自身安全的最后防线,深刻的感受到肩上的责任重大。特别对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们深刻的感受到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银行想要寻找更大发展,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二是深刻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特别是基层机构领导的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三是所学到知识和有效的方法,为我们今后工作了正确导向。特别是总行安保部李常卿处长把课件统一传到指定的邮箱里,我们很感动,我们将这些课件进行转培训,把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贯穿于每个岗位、每一笔业务流程当中,确保全行安全稳定运营,保障建行平安。
下一步,我们将所学到的知识,要按照田国立董事长 “努力打造一支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的专业化安保队伍”的重要批示,结合10月27日武汉全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和廖林副行长的讲话精神,抓好落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治理、重实效”的工作总要求,全面推动安全保卫工作迈上新台阶,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为稳健经营和创新发展安全保障。
严格整治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办公营业场所装修改造的在建工程,施工前务必签订《安全保障承诺书》约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办理进场人员登记、用电、动火审批手续,要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管施工单位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事项,要求其配备专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安全负责人,并在现场指导施工。工程管理人员要严把材料入场关,对需要封样的工程材料进场前进行封样,装饰工程主要材料和水电工程主要材料要严格按工程量清单的标准、品牌进行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拒绝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只有经建行认定质量的主材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凡材料不合格、不是我行规定的材料,不得入场,一旦入场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将追究理公司、项目所属行工程管理人员责任。工程管理和理人员应加强隐蔽工程的管理,凡是隐蔽工程,必须先验收后隐蔽。加强对门窗洞口、现金柜台及现金区域墙体等隐蔽工程的施工,以及各类暗敷管线(水、电、网络通信、控报警等)敷设及用料的管理,其中:要特别注意水、暖、电管线隐蔽工程和门窗洞口、墙体、天棚保温封闭工程,卫生间防水、屋面防水和雨棚防水工程的验收。验收时必须有隐蔽工程记录、图纸、照片及录像资料。隐蔽工程记录由理工程师、工程管理人员签字存档,同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为整体验收有效资料。
最新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可以看看这篇名叫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月工作总结了解一下的文章,可能你会获得更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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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范本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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